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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

时间:2023-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美国教师教育政策产生重大影响的教育团体主要有:全国教育协会教育政策委员会、美国教师教育学院协会、美国教师联合会、全国中小学校长联合会、霍姆斯小组等。针对当时存在的中小学教育质量降低,以及教师培训方
国际视野中的教师教育政策_教师政策

第四节 国际视野中的教师教育政策

世界各国充分认识到教师对教育质量提高的关键作用,都在积极探索,研制更好的教师教育政策来促进本国教育的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并努力创造条件,促进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目前,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教师教育制度,形成了较为科学的教师教育政策体系,可以为我国教师教育政策的制定提供思路。

一、美国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

美国十分重视新教师的入职培训,把它看作教师专业成长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阶段,逐步加以规范化和制度化。入职培训已成为美国改进教师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师资水平的一个重要举措,因为有大量研究表明,教师职业生涯的头几年是他们从事教学专业的关键适应期,是影响他们职业倾向的关键期,是决定其一生专业素质的关键期。(1)新教师的入职教育主要由所在的学校和学区承担。

在美国,综合大学和文理学院是美国师资培养的主要机构,学制为四年至五年不等。由于美国的教育行政体制实行地方分权制,其师资培养的课程标准也因州而异,教学内容基本由各州制定。然而,以大学为本位的教师教育模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师范生在入职之后需要很长的适应期;另一方面,大学的培训对于在职教师而言常常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针对这一难题,在霍姆斯小组的倡导下,20世纪80年代美国兴起了一种教师培养的新形式——专业发展学校(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school,PDS),它以中小学为基地,促进教师教学专业知识的发展,加强了中小学与教师培训机构的联系与合作。

1981年,美国教育质量调查委员会提交了报告《国家处在危机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从国家安全的角度阐述了教育改革的重要性,提出一系列实质性的教育改革建议,从而掀起了美国“二战”后的第三次教育改革运动。(2)在全国的教育改革浪潮中,教师在职培训成为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各州共颁布了1000多个与教师有关的法规。中小学教师在年龄结构上实现了年轻化,这从侧面反映了教师职业的吸引力有所加强。“据美国教师教育院校协会2000年1月的统计,当时美国已经建立了1000多所专业发展学校。”(3)教师致力于专业发展的热情也不断高涨,据统计,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教师参加了各种培训班,教师的专业水平得到一定提升。通过一系列教师教育政策的贯彻执行,美国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也得到了较大提高,中小学教师因工资低而缺乏吸引力的情况得到了改善。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国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在扣除通货膨胀的因素后,比80年代初净增20%~22%。(4)目前,提高教师教育质量问题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2002年,布什总统签署了《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No Child Left Behind Act,NCLB),并作出承诺:每间教室都必须拥有一位高质量的教师,所有学生都必须受教于高质量教师。(5)2005年,美国教师教育学院协会向国会提交了一份题为《2005年教师教育创优法案》(The Teacher Education Excellence Act of2005)的草案,目的是加强教师教育的创新性,建立和完善教师教育的评估和评价制度,努力提高教师教育质量,从而培养出更优秀的学生。(6)

在影响美国教师教育政策的各种因素中,教育专业团体的作用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教育专业团体的参与弥补了地方分权教育管理体制的不足。对美国教师教育政策产生重大影响的教育团体主要有:全国教育协会教育政策委员会、美国教师教育学院协会、美国教师联合会、全国中小学校长联合会、霍姆斯小组等。其中,霍姆斯小组在美国进行了为期十年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先后于1986年、1990年和1995年发表了《明日之教师》《、明日之学校:专业发展学校设计之原则》和《明日之教育学院》三份报告,引起美国各界对教师教育的广泛关注,(7)为21世纪美国教师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二、英国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英国中小学逐步做到了所有教师均由受过专业训练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担任。60年代中期,英国大学设立了教育学士学位。到70年代,获取教育学士学位实际上已成为进入教师行业最主要的渠道。(8)

英国的师资培养主要由大学承担。师资培养课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四年制的师资培养课程,包括专业教育、教职教育和教育实习;另一类是一年制的教职专门课程,接受各专业的第一学位取得者,进行教职教育和教育实习。根据英国政府的规定,职前师范教育是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的第一阶段,师范生在师范教育阶段结束后获得“合格教师资格”(Qualified Teacher Status),开始其职业生涯后,必须巩固在师范教育阶段习得的各种知识和技能,并在实际教学工作中不断获得进步,使其专业得到发展。(9)

英国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提供优质教育”的指导思想。由于提供优质教育的使命要由教师来承担,因此,英国政府既重视教师的职前培养,也重视职后培训,希望教师能够提供优质教育。

大量实践表明,入门教育不仅可以大大缩短教师的适应期,而且对教师今后的专业成长也大有裨益。因此,《詹姆士报告》特别重视新教师的入门培训,并提出许多具体的建议。在该报告的影响下,新教师的入门培训工作受到进一步的重视。有资料显示,1976—1977学年和1977—1978学年,约有80%的新教师参加了第一年的入门培训班,1979年,这个比例上升到90%。(10)英国对新教师进行法定的入职培训的做法始于1999年。凡1999年5月7日以后获得“合格教师资格”且第一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都必须参加入职培训,在完成三个学期的培训后,才能继续在公立或私立中小学任教。政府强调,在整个入职培训过程中,要注意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新教师进行监督和支持,二是对新教师表现的评估。英国新教师入职培训制度的建立不仅在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之间形成了一个过渡阶段,很好地完成了新教师向职业教师的过渡,而且有利于教师的专业成长与发展。

针对当时存在的中小学教育质量降低,以及教师培训方式不适应教育和教师发展的需要等问题,1970年成立的英国教师教育和培训调查委员会(Government’s Committee of Inquiry in to Teac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于1972年2月发表了著名的《詹姆士报告》(James Report)。该报告针对英国教师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建议,并提出著名的“师资培训三段法”,即由个人高等教育、职前教育专业训练和在职进修三个阶段构成统一体,首次提出了教师培养阶段化、终身化的建议。该报告对英国乃至世界的教师教育产生了重大影响,被誉为英国“教师教育宪章”。英国政府决定从1974年开始大量扩充在职培训名额,鼓励在职教师选修开放大学课程,普遍设立教师中心,以及推进教学技术和培训方式的革新。1984年,英国师资培训委员会发表题为《学校教师的在职教育、培训和专业发展》的报告,提出了评价在职教师教育与培训的9项指标,使教师进修逐步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德国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

德国的中小学师资培养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学术性专业教育阶段,称修业阶段;第二阶段为实践性专业培训阶段,称见习阶段。第一阶段学期结束并通过国家考试者有资格作为见习教师参加第二阶段训练。第二阶段学期结束并通过国家考试者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成为正式教师。

德国中小学教师都由学术性高等学校培养。培养教师的高等学校主要是综合性大学和专科大学,其次是高等师范学校。大学主要培养完全中学教师和实科中学及相当于高中阶段的职业学校师资,高等师范学校主要培养小学教师。德国在大学教师教育专业和高等师范学校入学条件方面有十分严格的规定,只有完全中学毕业生才有资格接受师范教育。在修业阶段,德国中小学教师培养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按照学校类型培养教师。德国的中小学教育可以分为基础学校(一~四年级)、主体中学(五~十年级)、实科学校(五~九/十年级)、完全中学(五~十三年级)、职业学校和特殊学校。二是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培养教师,即按照初等教育阶段教师、中等教育第一阶段(五~十年级)教师和中等教育第二阶段(十一~十三年级)教师,分别进行培养。在修业阶段的期限方面,如果实行按学校类型培养教师的模式,规定以基础学校教师和主体中学教师为方向的师范生的修业期限至少为6学期,以实科学校、完全中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为方向的师范生的修业期限至少为8学期。如果实行按教育阶段培养教师的模式,规定培养初等教育阶段和中等教育第一阶段教师的修业期限至少为6学期,培养中等教育第二阶段教师的修业期限至少为8学期。在见习阶段的期限方面,德国大多数州培养各级各类教师的见习期规定为18个月,少数州定为24个月。(11)

表4-6 德国中小学教师培养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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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刘丽红.德国中小学教师的职前培养及对我国的启示[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05(3)

德国认为,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是提高教师素质的一个重要途径,德国各州的法律都有相关规定,教师在参加工作后还必须接受“第三阶段的师资培训”。教师每年有5个工作日可以带薪脱产进修。其中,教师进修有全州集中、地区性、学校内部和学校间三种形式。第一种由州文化部组织,每门课程培训时间为1周左右,以学习新知识为主;第二种由区政府组织,每门课程时间为1~2天;第三种由学校组织,在校内或校间教师互相学习,目的主要是提高教师的执教水平,具体形式由学校自主决定,可以采用座谈、讲座、集会、交流研讨等方式。(12)

四、日本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

日本的教师职前培养均由大学和学院承担,开放的体制和以证书为基础是日本教师职前教育的主要特色。日本涉及师资培养的法规有《国家公务员法》《、地方公务员法》、《教育公务员特例法》、《教育人员资格法》《、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规程》等。按照规定,师资培养课程要设一般教养科目、学科教育专业科目和教职专门科目,外加教育实习。日本从1989年起按小学、初中、高中顺序,分期分批实施新任教师进修一年的制度,这是日本面向21世纪改革教师教育制度的重要决策,其主要目的在于培养新任教师适应工作的能力,学会必需的实际知识与技能,充实师资培养阶段所欠缺的实践能力,使新任教师能将教育原理运用到教学实践中去。该决策1992年在日本各地的中小学新任教师中全面实施。

在日本,法律规定教师为有效履行职责,要自觉参加各种在职进修,这是一种强制性措施,是教师的一项基本义务。教师通过进修取得必要的学分,经过学力检定可获得高一级的教师许可证。1978年,日本建立了以在职教师进修为主的新教育大学,主要招收有5年以上教龄的在职教师,是具有研究生水平的在职教师进修大学。

日本普通高校多数设有培养教师的“教员养成系”,另外还有若干所教育大学。但教师的来源是多样化的,普通高校一般系科的毕业生也可以通过考试获得教师资格证,被学校聘任为教师。据2003年日本全国教师调查结果分析,来自一般系科的教师比例随着学段的升高而增加。

表4-7 2003年日本中小学教师来源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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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日本文部科学省.平成16年度(2004年)学校教员统计调查

【注释】

(1)许明,黄雪娜.从入职培训看美国新教师的专业成长[J].教育科学,2002(1).

(2)第一次教育改革运动以实施中学补偿教育和高等教育扩大为重心,形成美国历史上的“教育黄金期”;第二次教育改革运动以生计教育和回归基础教育为重心。

(3)王海燕.美国专业发展学校的教育行动准备[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2(4).

(4)单中惠.外国素质教育政策研究[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4:95.

(5)White House President George W.Bush.No Child Left Behind Act[EB/OL].[2007-05-15]http://www.whitehouse.gov/news/reports/nochild‐left‐behind.pdf.2001.

(6)美国中小学教师教育的最新发展[EB/OL].中国现代学校制度网.http://www.xdxx.com.cn/show.aspx?id=952&cid=19.

(7)周钧.霍姆斯小组与美国教师教育改革[J].比较教育研究,2003(11).

(8)英国中小学师资培养培训系统及其特点[J].世界教育信息,2001(5).

(9)姜娜,许明.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英国新教师入职培训制度概述[J].教育科学,2002(4).

(10)[英]邓特.英国教育[M].杭州大学教育系外国教育研究室,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195.

(11)刘丽红.德国中小学教师的职前培养及对我国的启示[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05(3).

(12)高春香.德国教师培养培训的透视[J].继续教育,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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