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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一日工作标准流程培训心得

时间:2023-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立教师教育标准,是执行教师教育政策的有力抓手,是各地执行教师教育政策的良好参照。同时,建立教师教育标准本身是政策评估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教师教育政策进行评估的基本依据。这些全国性的专业团体或组织在美国教师教育标准的制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此,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教师教育的经费投入,切实保障我国教师队伍的质量是政府的当务之急。
完善我国教师教育政策的建议_教师政策

第五节 完善我国教师教育政策的建议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教师教育政策对于社会变革中的教师教育体系改革和新的教师教育体系的构建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我国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以满足国家发展对教育提出的培养高质量人才的要求。

一、建立中小学教师教育标准

当前,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教师队伍正向不断提高质量的方向发展,这种发展态势为建立我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标准提供了条件。同时,我国教师教育存在把关不严、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一些不具备教师教育资质的院校和机构在从事教师培养与培训工作,一些不具备教师基本素质的人员在从事教师职业,严重影响了我国中小学师资培养工作,影响我国基础教育质量的提升。为此,尽快建立规范的具有操作性的教师教育标准,成为我国教师教育改革的当务之急。建立教师教育标准,是执行教师教育政策的有力抓手,是各地执行教师教育政策的良好参照。同时,建立教师教育标准本身是政策评估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教师教育政策进行评估的基本依据。当下,应尽快着手制定《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以及相关的教师教育质量标准,完善教师教育标准系列,为教师教育评估奠定基础。(1)

需要说明的是,在一些发达国家,教师教育标准的制定主体往往是一些专业团体或组织,如美国成立了州际新教师评估援助联合会(INTASC)、国家教师教育鉴定委员会(NCATE)、国家教学专业标准委员会(NBPTS)等专业组织。这些全国性的专业团体或组织在美国教师教育标准的制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美国有1/3的州成立了相对独立的教师专业化标准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制定教师专业标准。英国在20世纪80年代后开始重视教师专业标准问题,成立了教师教育资格认定委员会(CATE),制定了与教师资格标准相挂钩的专业标准。(2)因此,在教师教育标准的制定中,我们建议:借鉴国外的做法,投入充足的经费,成立相对独立的专门机构或组织,为每一个领域制定详细的标准和实施办法;有相应的工具书作指导,有分别负责发展、测试、实施的组织,构建运作规范的工作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以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与可行性。(3)在建立我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标准的过程中,也要体现分类指导原则,立足我国国情,允许标准的多样化和地区性标准的存在。

二、完善教师教育经费投入法规,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教师教育的资金投入

教育的发展需要有经费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199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到20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然而这一目标始终没有实现,2009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为3.59%。而2003年,美国教育经费占GDP的7.5%;韩国教育经费占GDP的7.5%,其中政府投入4.6%,社会和私人投入2.9%;以色列教育经费占GDP的8.5%,其中政府投入7.0%,社会和私人投入1.5%;马来西亚教育经费占GDP的8.1%;泰国教育经费占GDP的6.8%,其中政府投入4.6%。为此,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教师教育的经费投入,切实保障我国教师队伍的质量是政府的当务之急。

放眼国际,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教师教育经费。如英国发表的《教学质量》白皮书规定,由国家拨专款用于教师进修;美国的《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加强教师进修,并斥巨资资助各州和高校开展各种教师在职培训。我国虽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考核合格证书试行办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方案(1999—2002年)》等法律法规,规定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教师接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但是在经费等方面并没有具体可行的规定。(4)为此,应当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用法律形式规定教师教育经费来源以及政府、学校、教师个人的分担比例等,以保障教师教育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的衔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界开始关注确立教师专业地位,并通过改善教师的专业教育,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条指出“,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第一次从国家意志层面规定了我国教师的职业性质,这就要求教师教育必须实现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我国中小学教师的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是相对分离的,高校负责职前培养,职后培训一般由教育行政部门策划,由其下属的教研中心及教师进修院校具体实施。要实现教师专业化发展目标,就必须加强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的衔接,在进行培养目标设计、课程设置时,进行总体规划,实现教师教育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沟通。比如在培养目标上相互呼应、相互促进;在培养和培训内容上相互衔接、循序渐进;在课程设置上相互连贯、相互渗透。只有使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形成一个连续的、一体化的教师专业发展过程,才能切实保障教师的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为达成教师专业化发展目标而协调一致,相互促进。

四、建立专兼结合的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的师资队伍

教师教育的关键之一是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我国高校教师长期从事教师的职前培养,虽然具有系统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可以向学生传授教育的新理念、新思维和新方法,但由于对中小学教学实践缺乏深入了解,授课过程中往往缺乏针对性和适合性。而职后培训阶段的师资通常由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的教师和教研员组成,他们对中小学教学实践十分熟悉,但理论水平较为有限,专业知识储备不足,难以很好地指导教师的职后培训。要提高教师教育职前培养的质量和职后培训的水平,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的专兼职师资队伍。高校可以通过聘请具有一定理论素养、富有实践经验的教研员和专家型教师作为兼职教师,为师范生介绍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和基础教育的改革动态,承担学科教学法、学科教学研究等课程的教学任务。高校教师也应当“走出去”,深入中小学,了解教育改革发展现状和教育实践中存在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及中小学教师的实际需求,以丰富自己在基础教育方面的实践经验。(5)必须实现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师资的双向交流,从事职前培养的高校教师可以对在实践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理论反思,进一步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水平;从事职后培训的教师则可以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更好地指导教育教学实践。

五、重视实践课程和新教师的入职培训

教育实践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基础。我国的教育实践包括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两部分。由于长期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师范生的教育实践往往流于形式,难以达到锻炼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目的。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教师获得课程知识和技能的途径,7.6%得益于专家讲座,11.8%来自到高等院校进修,19.7%靠自学,60.9%则依靠在实践中的学习和体会。(6)大量的教育实践证明,再优秀的专家也有很多知识不能以形式化的方式进行传播,只能由受教育者本人在特定的实践中去体验和建构。因为“知识不是客观的,也不是独立的客体被教师学习和继承的。教师知识来源于个体经验”。(7)因此,教育实习应该成为教师教育课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习,不仅可以检验未来的教师掌握知识和技能的情况,而且能够在实践中不断丰富他们的感受和体验,提升其实践智慧与个体知识。

在发达国家的教师教育中,实践课程所占比重较大。如法国的教育实习分为感知、协同和责任三个实习层次,时间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一;美国教育实习分为实地经验和教育两个层次,前者是实习生到实习学校充当教师的助手,后者是实习生直接参与教学和管理,时间为18周左右;英国更是注重提高未来教师的实践能力,其“以中小学校为基地”的教师教育模式,促使教师教育课程重心下移,要求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必须走向实践、关注实习,不少学校除了设有时间较长的实习课程之外,在教育类课程中还设有“学校工作体验”课程,以增加学生参观、听课和见习的机会,增长实践经验。而我国的教育实习通常被“一次性”地安排在第七或第八学期,时间只有6~8周甚至更短。有些学校为了缓解实习困难,采用分散实习的办法,将实习学生“遣散”到家乡或“关系”密切的学校,实习结束后仅凭有关学校的一纸鉴定就可过关,实习学生在课堂上实际教学的时间很短,而且目标单一,流于形式,难以达到实习的真正目的。(8)为此,我国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必须充分重视教育实践的作用,制定更为具体的政策措施,如延长教育见习和实习的时间,为学生的实习配备指导教师,理论学习与实践体验交替进行等,加强对师范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教师的入职培训是教师成长的关键环节。“由于教学工作的复杂性,刚走上教师岗位的年轻教师普遍无法适应中学的实际教学工作;再加上教师头几年的教育效能感的形成与否以及程度如何,对他们今后是否能够坚持从事教育职业及其能否称职都有着重要的影响”,(9)因而教师职业生涯的头几年,尤其是入职培训时期,是他们形成职业倾向,决定从事教育教学专业工作和发展教学专长的关键期。然而由于他们在高校学习时期,实践能力锻炼不足,加之我国中小学新教师的入职培训往往流于形式,新教师在工作之初,面对学生提出的教学难题、教学管理上的问题等,往往难以应对。为此,对新教师进行入职培训非常必要,入职培训除了包括职业道德修养和职业法规意识教育外,还需进行教育教学技能、教学策略方面的培训。

六、构建适合农村的教师教育制度

构建适合农村的教师教育制度,首先要加大对农村教师教育的资金投入。教师是发展农村基础教育的根本保证,地方政府和学校需切实承担起农村教师教育的责任,通过建立灵活有效的教师教育经费筹措渠道,按照本地区教育发展实际,不断加大对教师教育的经费投入,解除农村教师职后培训的后顾之忧。有条件的地区要让教师走出农村,去接受新知识,培养新能力。

其次,考虑农村的特殊性,充分挖掘农村教师教育资源的本土资源,满足农村教育发展需要。农村的教师教育不仅是接受新的教育理念和知识,更要从农村实际出发,积极帮助广大教师探究适合农村基础教育需要的教育资源。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相结合,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相结合,从而建构适合农村的教师教育体系。

再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满足教育改革需要。目前我国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不高,专业化水平较低,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如大力宣传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鼓励城市教师根据不同学科组建3~4人的教师讲师团到农村,为教师上示范课,实地指导教师的教育教学,以满足课程改革、教育改革对师资素质的要求。

【注释】

(1)台杰,杨诚虎.公共政策评估:理论与方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201.

(2)施克灿.国际教师专业标准的三种模式及启示[J].比较教育研究,2004(12).

(3)王传金.教师教育标准:维度与主体[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0(9).

(4)王玉良.中外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保障比较与启示[J].继续教育研究,2008(3).

(5)王树洲.论教师教育的职前职后一体化[J].教学与管理,2011(1).

(6)吴华.2005年中国民办教育发展报告[J].民办教育研究,2006(3).

(7)柴纯青.从“纯民办学校”概念看“混合型学校”的未来变革[J].教育与职业,2007,(1).

(8)杜静.我国教师教育课程存在的问题与改革路向[J].教育研究,2007(9).

(9)许明,黄雪娜.从入职培训看美国教师的专业成长[J].教育科学,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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