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电休克的临床表现及处理

电休克的临床表现及处理

时间:2023-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电休克的临床表现从某种意义上来理解,类似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病人的电休克疗法后的表现。由此可知,电休克不同于临床上一般的失血性休克、感染性休克和其他休克,是一种特殊的休克,其症状可持续数分钟至数小时而自然恢复;若伴有较大面积严重烧伤,可出现血容量不足的表现,转化为典型的烧伤休克。单纯的电休克病人,可置于安静有防护的环境,进行严密监护,避免强烈的物理性刺激。

电休克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休克,当足以造成机体损伤强度的电流经过人体,特别是头部时,中枢神经系统受到意外的强烈刺激,大脑皮质处于相对的抑制状态,失去正常的调控功能,使神经介质释放失控,超量分泌,从而使自主神经系统处于亢奋状态。

临床上人体遭电击后,电流和电压达到一定强度,特别是电流通过头部时,可立即发生神志丧失,甚至呼吸、心搏停止而处于“假死”状态。此时若进行积极、及时、正确的现场急救,则多可挽回生命。随之可发生意识不清,抽搐躁动,瞳孔缩小等神经系统症状,呼吸可急促而不规则,血压升高,脉搏缓慢有力或稍快。

电休克的临床表现从某种意义上来理解,类似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病人的电休克疗法后的表现。由此可知,电休克不同于临床上一般的失血性休克、感染性休克和其他休克,是一种特殊的休克,其症状可持续数分钟至数小时而自然恢复;若伴有较大面积严重烧伤,可出现血容量不足的表现,转化为典型的烧伤休克。

单纯的电休克病人,可置于安静有防护的环境,进行严密监护,避免强烈的物理性刺激。适当使用镇静药。视全身损伤情况酌情输液和给予碱性药物、利尿药。病人清醒后进行性健忘症状,对受伤前后详细经过记忆不清。

烧伤的临床表现:

1.全身性损伤 轻者可出现尖叫、恐惧感、面色苍白、心悸、四肢软弱、全身无力或短暂的意识丧失,恢复后多无后遗症。严重者可表现为休克、抽搐、昏迷、心室纤维颤动或心搏、呼吸骤停,如不及时抢救可立即致死。患者常可后遗神经质、遗忘症、癫、头痛和语言困难等神经精神症。电流的直接作用还可立即出现末梢神经损伤,较常见于尺、桡神经及正中神经损伤,也可出现即刻或延迟性脊髓神经性损伤。延迟的脊髓损伤包括四肢麻痹、横断性骨髓炎,或者类似肌萎缩侧索硬化症的综合征。神经损伤的机制早期可能是电流直接损伤神经元,后期可能是营养神经干的或脊髓的血管发生继发性血栓。最近有研究发现可能和受伤神经轴索间纤维瘢痕形成,轴索内炎性细胞浸润,影响神经冲动传导有关。电流对心肌纤维和传导系统的损伤可能成为早期的或延迟的心脏损害结果。早期往往因室性纤维颤动而死亡。心电图上最常见的变化是心动过速和心动过缓,S-T段和T波倒置,可见心肌缺血图形、早搏和急性心肌梗死图形。所以,对严重电损伤病人应强调早期持续心电监护的重要性,一般应维持48~72h,直至心电图检查恢复正常。需引起注意的是,低压电易引发心室颤动或心搏骤停,而高压电则更易导致呼吸停止、发绀、心率变慢,最终发生心室颤动。人体躯干作为容量导体,电流很少引起内脏严重损伤。但是当躯干直接接触电源时也可引起相应部位的内脏损伤,如胸腹壁洞穿引起的气胸、肺叶损伤、肠穿孔、横膈穿孔、胆囊坏死穿孔、局灶性膀胱坏死、腹膜后肌肉坏死、局灶性胰腺坏死、高灶性脾坏死、局灶性肝凝固坏死等。因此,对于电烧伤波及胸、腹部损伤者必须进行定期而仔细的检查以防漏诊与误诊。

2.局部电烧伤 在临床上遇到电烧伤病人时首先要区别三类不同因素造成的烧伤:第一类是接触性电烧伤;第二类是电弧烧伤;第三类是触电后衣服或周围环境易燃物燃烧造成的烧伤。这里主要讨论第一类即接触性电烧伤。此类电烧伤一般均有电流的入口与出口,而入口损伤多重于出口。创面中心是黑色的炭化区,其外侧是呈灰白色或黄白色凝固坏死区,最外圈为潮红带,24~36h或以后潮红带进行性加宽,深部水肿加重。皮肤烧伤面积一般不大,但深部组织损伤严重,呈立体形损伤。由于各部位组织结构及导电性的差异、对热损伤耐受力的不一致性以及触电时身体各处电场分布的差异等,造成电烧伤的多发性、节段性、跳跃性以及肌组织的“夹心样”坏死,骨干周围“袖套状”坏死。由于血管内膜的损伤,血栓形成可造成组织继发性坏死,其创面损伤呈现复杂多样化表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