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疼痛的时间及其处理
根据发病病程的演变可将腰痛分为急性(<4周)、亚急性(4周至3个月)、慢性(>3个月)和反复发生4种。腰痛的慢性化过程从发病之初即已开始,从急性腰痛出现时就开始发展,当持续时间>3个月时即可认为已成慢性化,这时疼痛已失去警报意义,并伴随发生心理因素的影响。因此,最初治疗时应该在使用消炎镇痛药物治疗的同时明确病因诊断,尤其对有根性痛或马尾功能障碍时尚需及时采取必要的非药物治疗措施,然后是重视腰痛慢性化的危险因素。继续治疗的目标是进一步减轻疼痛,重建或改善功能以及预防腰痛慢性化。
(二)用药原则
腰痛的药物治疗是一种症状治疗,对其他的非药物性措施提供支持或使其成为可能。药物治疗原则为:①根据腰痛的强度使用镇痛药;②按照WHO三阶梯方案选用药物;③复合、辅助用药。必须制订治疗计划和目标,执行规范化疼痛处理(good pain management,GPM),惟有强调规范化才能有效提高疼痛的诊疗水平,减少疼痛处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规范化治疗的关键是遵循用药和治疗原则。
疼痛是患者的一种主观体验,目前尚无客观地评估疼痛强度的仪器和理想、精确的评估方法。现在临床上常用的确定疼痛强度的是程度词语分级法、数字分级法和视觉模拟法(VAS尺)。其中数字分级法的标准是0~10代表不同程度的疼痛:0为无痛;1~3为轻度疼痛;4~6为中度疼痛;7~10为重度疼痛,此方法在国际上较为通用。
1.控制疼痛的标准 ①数字评估法的疼痛强度<3;②突发性疼痛次数每24小时少于3次;③需要解救药的次数<3次。也有国外学者提出睡眠时无痛、静止时无痛、活动时无痛作为疼痛的控制标准。
WHO三阶梯方案最初用于癌痛的治疗,现已扩展到作为非癌性疼痛的治疗(尤其是慢性疼痛)的重要参考依据,该方案具体是:轻度疼痛(第一步)选用非甾体类抗炎药;中度疼痛(第二步)选用弱阿片类镇痛药;重度疼痛(第三步)时如果非阿片类药物不能满足需要的话选用强阿片类镇痛药。必须强调的是用药选择并非绝对固定模式,应根据疼痛变化,既可越过某一阶梯,又可重新回到某一阶梯,按照临床实际灵活掌握(表16-1)。
表16-1 药物镇痛治疗的建议方案
2.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 ①选择适当的镇痛药物和剂量,基于疼痛的类型、强度与目前治疗的相互作用而定。②选择给药途径,首选经皮吸收或经口服用药,疼痛无明显改善者改为肌内注射、静脉注射,甚至椎管内或复合阻滞疗法。③制定适当的给药时间,根据不同的药动学特点,掌握药物起效、持续时间,治疗持续性疼痛定时给药十分重要。④及时评估疗效,调整药物剂量,追加剂量时增加幅度一般为原用药剂量的25%~50%,最多不超过100%。下调剂量时一般每天可减少25%~50%,但是应在保证镇痛良好的基础上调整。⑤预防和处理镇痛药的不良反应。⑥辅助用药以加强镇痛药的镇痛效果,减少镇痛药的用量和不良反应。
根据疾患和病变的不同可选用各种药物,以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NSAIDs)为主,尚有肌肉松弛药、维生素类、激素以及精神安定和抗抑郁药等,药物剂型分别有口服、栓剂以及外用膏药等。但同时应充分注意药物可能引起的对胃、肠、肝等重要脏器的损害,掌握各具体药物的特性,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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