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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操疗法的原则

时间:2023-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体操疗法(体疗)可适用于各种腰痛,但是对需要安定制动的疾患如炎性病变、肿瘤或内脏病变等引起的腰痛则不可施行。训练结束后尚有一个超恢复原则,为使机体获得稳定的体疗效果有必要进行适度的休养,指导有计划的调节。

(一)腰痛治疗的适应证

体操疗法(体疗)可适用于各种腰痛,但是对需要安定制动的疾患如炎性病变、肿瘤或内脏病变等引起的腰痛则不可施行。腰痛中造成腰部功能障碍最为多见的是所谓的腰痛症(包含肌、筋膜性腰痛),特点是没有神经障碍,X线等影像学检查也无异常,然而大多数病例脊柱功能低下,腹肌、背肌力量薄弱。这些往往起因于姿势不良、运动不足等生活习性,体操疗法具有很好的效果。

对正规体育运动者而言,腰椎峡部崩裂多半认作是一种腰部病变或障碍,在X线片上可见关节突关节间有骨性不连接,有时可伴有神经症状,但以腰痛为主。然而尽管在影像上显示有以上情况,真正发生疼痛的仅占10%左右,体操疗法有效。

关于腰椎间盘突出症,除了腰痛外尚伴有不同程度的神经功能障碍,目前体操疗法对该病的直接作用机制尚不明了,虽则如此,鉴于大多数腰椎间盘突出的预后较好,在适应时期施行体操治疗可取得进一步的疗效,但是前提必须是在临床医师密切观察下进行。

至于其他的如引起脊椎不稳的椎间盘病变、老年退变性脊柱炎以及腰椎管狭窄等都能够采取体操疗法。

(二)体操疗法的开始时间

如果将腰痛的临床演变分为急性期、亚急性期和慢性期的话,原则上禁忌在急性期开展体操疗法,急性期过后方可考虑进行,具体而言,应该在躯体能够活动和行走后先开始进行一些相应的不致引发疼痛的体操项目。在慢性期,日常生活动作(ADL)基本无障碍,鼓励积极进行体操疗法。

(三)体操疗法的目标

体操疗法的最终目标不仅限于缓解、消除腰痛,而是回归社会。比方说家庭主妇以能够恢复主妇作业为目标,重体力劳动者、运动员以恢复原工作或运动生涯为目的。因此,体操疗法原则上宜持续进行直至达到各自具体的目标,同时实施的体操训练内容必须考虑到个体的体力因素。例如,对家庭主妇来说进行腰痛体操训练已很充分,而对重体力劳动者和运动员则显然不够,后者需要采取进一步的训练。

(四)体操训练的原则

治疗腰痛的体操也是一种训练方法,遵守训练原则极为重要(表19-1)。有关训练原则可参见椎间盘突出的分期、处置和患者宣教章节中的运动6项原则,在这些原则前还得冠以最基本的认识原则,要先使患者消除对腰痛的不安因素,获取有关腰痛的知识,认识体疗的必要性,这是体疗的第一步。训练结束后尚有一个超恢复原则,为使机体获得稳定的体疗效果有必要进行适度的休养,指导有计划的调节。

表19-1 体操疗法实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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