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39年神经外科医师Love发表了摘除椎间盘突出的开窗手术,因此又称之为Love法。Love法最初的方法是仅切除椎板间的黄韧带,完全不涉及椎板以保持脊椎骨性结构的完整性。以后Love又认为拘泥于黄韧带的切除并无必要,并对手术方式进行了改良,采取在必要时一并切除部分椎板的做法,迄今Love法已成为腰椎间盘突出后路手术的主流方法。
Love法手术特点是侵袭性较小,但是这并不意味强调局限于黄韧带的切除,如果必要的话也可以合并切除单侧的一部分椎板,即通常的开窗术。然而,单侧的部分椎板切除范围不涉及关节突关节,以不减弱脊柱的力学结构为原则,而如必须施行侧隐窝彻底减压时可消除关节突关节的内侧缘。针对腰椎间盘突出的Love手术方法在临床上最为普及应用,并取得优良的疗效,但是术后因该手术方式引起疗效不佳而再次手术的病例也时有发生,必须谨慎选择病例,掌握操作技巧。
腰椎间盘突出经后路施行髓核摘除手术时,在突出的椎间盘组织摘除后宜进一步将髓核钳插入椎间盘腔内,插入5mm以上的深度,尽可能地摘出大量的髓核,称之为髓核摘除术,而平林等主张尽量努力将突出的组织整块取出,如果完整取出有困难则不必强求,髓核钳插入也不宜过深,一般<5mm深度,最大限度地保留残存的髓核和纤维环,这种方法称为突出物摘除术(图26-1)。兹以Love法为基准的突出物摘除术为中心分述如下。
图26-1 后路髓核摘除术
A.髓核摘除术,突出的髓核摘除后再用髓核钳插入椎间盘腔内5mm以上,尽可能大量地摘除髓核组织;B.突出物摘除术,尽可能地将椎间盘的突出物整块取出,否则用髓核钳浅插入椎间盘腔内(<5mm)摘除突出的髓核,但尽量保留髓核和纤维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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