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养评价指标的选择和应用力度应与疾病的严重程度相一致。
2.病史应重视体重、膳食习惯和胃肠功能的改变,基础疾病的性质、种类和严重程度,特殊的膳食习惯或限制。
3.体格检查除与疾病相关的临床检查外,应注意有无牙齿松动或脱落、口腔炎、舌炎、水肿、腹水、恶病质、皮肤黏膜和毛发的改变、伤口愈合的表现等。
4.将临床表现与生化指标相结合,综合分析和评价患者的营养状况。
5.书面总结包括所收集的评价营养状况的主、客观数据,明确发生营养不良的危险程度,设定营养治疗计划或特殊建议(热氮比值和微营养素的需求、营养治疗途径、营养治疗的短期和长期目标及监测指标)。
6.应做基线测定。在实施营养支持疗法前,应做电解质、微量元素和前清蛋白、总胆固醇水平的基线测定,在治疗过程中,应2天测定1次这些物质的变化,直至恢复正常。
7.应做组合试验。由于人体代谢产物等生化指标的改变有一定的“窗口时间”,如测定时间不是该物质的“窗口时间”,测定结果就没有临床意义,做组合试验可避免测定时间不当而造成的误差。此外,组合试验还可了解营养不良的阶段、营养不良的程度以及对人体代谢的影响程度。例如,血浆前清蛋白主要反映急性营养不良,血浆转铁蛋白质主要用于评价治疗效果等。常用的临床营养评价组合试验包括:蛋白质/能量营养评价组合、脂肪营养与生物利用度水平评价组合、微营养评价组合、抗氧化能力评价组合、肠道屏障功能评价组合、胃肠道功能评价组合、骨状态评价组合、食物不耐受评价组合等。
8.应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保障体系。临床营养实验室应按相关规定建立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重点是建立分析前、分析中和分析后的质量控制措施,按要求对每一项测试项目进行验证,在此基础上建立每一项测试项目的标准操作规程SOP,并积极参与实验室间的质量评价活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