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养因素
对妊娠糖尿病营养治疗是最基本的措施。治疗得当,妊娠结束后血糖可以恢复正常,并能生产健康的婴儿;治疗不当,产后又不进行膳食控制,会转变成终生糖尿病。营养治疗通常用胰岛素配合膳食治疗,不用磺脲类降糖药,因其能通过胎盘致胎儿胰岛素分泌过多,导致胎儿低血糖死亡或致畸形。
(二)营养治疗原则
控制血糖和血脂接近正常生理水平,避免出现高血糖、低血糖和酮症,以免给母儿带来不利影响。供给足够的营养,以保证孕妇和胎儿正常发育。必要时配合肠内营养相关制品调节营养代谢。
1.合理控制能量 妊娠1~3个月能量供给量与孕前相同。妊娠4个月后,能量供给适量增加,每天增加1.26MJ(300kcal),以满足胎儿生长的需要。按孕前的理想体重每天供给0.13~0.16MJ(30~38kcal)/kg,并根据孕妇体重增长情况进行调整。不同妊娠期体重增加不同,并不是直线增加,妊娠早期(1~3个月)体重变化不大,妊娠中期(4~6个月)逐渐增加,至妊娠晚期(7~9个月)体重增加迅速,每周增加0.35~0.45kg,1个月增重不超过2kg。如果体重增加过快,应适当减少能量的供给量,如体重增加不足,在可控制血糖的条件下,适当增加能量供给量。一般每天供给量为7.5~8.4MJ(1 800~2 200kcal),肥胖者在此期间不宜减体重。
2.充足的蛋白质 为满足孕妇和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应保证蛋白质的供给量,孕中期每天增加15g,孕晚期每天增加20g。按孕前每千克理想体重供给蛋白质1.5~2.0g,蛋白质占总能量的15%~20%,其中优质蛋白质占33%以上。
3.适量糖类和脂肪 糖类占总能量的45%~55%,在妊娠晚期每天不低于250g,过低不利于胎儿生长发育。胎儿组织中脂肪氧化酶活性很低,葡萄糖几乎成为提供胎儿能量的唯一来源,孕妇摄入糖类过少,加上胰岛素的不足,脂肪动员过快,易产生过多的酮体,后者不利于胎儿大脑和神经系统发育。糖类不宜过低,但过高不利于胎儿大脑和神经系统发育,不利于血糖的控制。脂肪供给量占总能量的30%~35%,其中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比例为1∶1∶1。
4.维生素和矿物质应充足 供给量可参照我国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5.合理安排餐次 餐次对妊娠糖尿病更为重要。除早、午、晚餐外,还应给予加餐,每天在总能量不变的基础上,可进食4~5餐或更多,以便使血糖尽量保持稳定,既防止高血糖,又防止低血糖,或因血糖下降幅度过大而出现的低血糖性酮体。
6.产后及时调整摄食量 产后胎盘排出,全身的内分泌激素逐渐恢复到非孕时水平,胰岛素需要量相应减少,若不及时调整摄食量,易发生血糖大幅度波动。因孕期不宜减肥,产后应注意节食减肥,避免发展为终生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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