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81年世界卫生组织医疗康复专家委员会对康复的定义解释为:“康复是指应用各种有用措施以减轻残疾的影响和使残疾人融入社会。康复不仅指训练残疾人使其适应周围的环境,而且也指调整残疾人周围的环境和社会条件以利于他们重返社会。在拟定有关康复服务实施计划时应有残疾人本人、他们的家属以及他们所在的社区的参与。”
康复一词,最早来自英文的rehabilitation,其原意指“复原”“恢复原来的良好状态”“重新获得能力”“恢复原来的权益、资格、地位、尊严等”。引入医学领域后,康复表示身心功能、职业能力、社会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的恢复。1981年世界卫生组织医疗康复专家委员会对康复的定义解释为:“康复是指应用各种有用措施以减轻残疾的影响和使残疾人融入社会。康复不仅指训练残疾人使其适应周围的环境,而且也指调整残疾人周围的环境和社会条件以利于他们重返社会。在拟定有关康复服务实施计划时应有残疾人本人、他们的家属以及他们所在的社区的参与。”1993年一份来自联合国的文件是这样描述康复含义的:“康复是一个促使残疾人身体的、感官的、智能的、精神的和(或)社会生活的功能达到和保持在力所能及的最佳水平的过程,从而使他们能借助于一些措施和手段,改变其生活而增强自立能力。康复包括重建和(或)恢复功能,提供补偿功能缺陷或受限的各种手段。”1998年,著名医学专家DeLise提出“康复是一个帮助伤病员或残疾人在其生理或解剖缺陷的限度内和环境条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其愿望和生活计划,促进其在身体上、心理上、社会生活上、职业上、业余消遣上、教育上的潜能得到最充分发展的过程”。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通过的《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的精神,从残疾发生和发展的社会模式出发,对残疾人的健康要求有社会行动,通过社会的集体努力,改造环境以使残疾人能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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