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说,矫形器的基本功能包括六个方面,同一个矫形器可以具有其中一种作用或兼具多种作用。①稳定和支持:通过限制关节的异常活动范围,稳定关节,减轻疼痛或恢复其承重功能,如脊髓灰质炎后遗症、下肢广泛麻痹者应用的膝踝足矫形器。②固定和保护:通过对关节周围软组织的强固和对关节活动的适当限制,增强关节的稳定,防止关节及肌肉、韧带的损伤,如护肩、护肘、护膝等各种软性护带及软性围腰等。③矫正畸形,防止畸形的发展:儿童生长阶段,出于肌力不平衡、骨发育异常或外力作用常引起肢体的畸形,应以预防为主。生长发育期间出于骨、关节生长,存在着生物力学可塑性,应用矫形器能收到—定的矫正效果。对柔软性畸形可以利用矫形器矫正,如脊柱侧凸矫形器。对僵硬性畸形或手术矫治前的患者,可利用矫形器限制畸形的发展,如足外翻矫形器。④免负荷、减轻疼痛:系指减轻肢体或躯干的长轴承重,如坐骨承重矫形器用于治疗股骨头无菌性坏死。⑤功能代偿、辅助肢体运动:能够辅助肢体关节运动的功能性矫形器。如利用弹簧或橡皮筋的弹力来代偿麻痹肌肉功能的指伸展辅助矫形器、动态对掌矫形器等。⑥抑制站立、步行时的肌内反射性痉挛:通过控制关节运动,减少肌肉反射性痉挛。如硬踝足膝矫形器用于脑瘫可以防止步行时出现痉挛性马蹄内翻足,改善步行功能。
另外,在不同部位,矫形器侧重的功能有所不同,下面简要叙述上肢矫形器、下肢矫形及脊柱矫形器的基本功能。
1.上肢矫形器基本功能 上肢矫形器在国外使用很普遍,它的形式和种类达数百种之多,目前上肢矫形器的基本功能是提供牵引力以控制或矫正畸形,防止肌肉和关节的挛缩,扶持麻痹的肢体,补偿失去的肌力,保持与固定肢体于功能位置上,帮助无力的肢体运动等。
(1)固定性功能:也称静态性功能。这类矫形器用于固定肢体功能、限制肢体异常活动,适用于腱鞘的炎症、外伤性损伤等。
(2)助动性功能:也称动态性功能。这类矫形器用于防止上肢畸形的发生和关节的过伸,保证手术后的效果。
(3)矫正性功能:也称矫形性功能。这类矫形器用于控制畸形的发展,通过三点力矫正原理,只施加很小的力,在患者不感到疼痛的情况下进行矫正手指、腕关节、肘关节和肩关节的畸形。
(4)补偿性功能:又称增强性功能。这类矫形器采用—些弹性装置如弹簧、橡皮筋或通过气动、电动来加强手指的运动,包括采用一些辅助工具、自助器具帮助瘫痪病人恢复功能。
2.下肢矫形器基本功能 下肢矫形器的基本功能是保护无力或疼痛的肌肉骨骼;固定原有疾病的下肢关节、预防发生畸形;矫正已出现的畸形,代偿麻痹肌肉的功能,部分改善患者的行走步态;减轻患病肢体承重负荷,促进骨折部位的骨痂形成,加快骨折愈合。
(1)限制性功能:根据不同的下肢病症,限制某个关节的某个方向的运动,使患者失去肌肉控制的肢体通过使用矫形器得到控制,使关节保持稳定,防止异常运动的出现。
(2)减荷性功能:可以减少体重对下肢的应力,促进疾病恢复,如股骨头坏死减重矫形器。
(3)矫正性功能:通过“三点矫正原理”,使畸形的肢体逐渐恢复正常,如儿童生长发育期形成的下肢畸形。
3.脊柱矫形器基本功能 脊柱矫形器主要用于减轻躯干的局部疼痛,保护病变部位免受进一步的损伤,支持麻痹的肌肉,预防、矫正畸形,通过对躯干的支持、运动限制和对脊柱对线的再调整达到矫治脊柱疾病的目的。
(1)固定性功能:通过三点力作用以及感觉反馈来限制脊柱的运动,并通过增加腹内压力来减少病变椎体的负担。固定式脊柱矫形器有支撑性的、局部固定和完全固定的矫形器。除了完全固定、限制矢状面、额状面和水平面的运动外,有的矫形器局部固定、限制部分运动,起支撑和稳定的作用,从而对姿势产生影响。
(2)矫正性功能:矫正脊柱畸形以及对线关系。改变姿势,使脊柱部分免荷,防止畸形的进一步发展,避免畸形加重。改变脊柱对线的关系可通过被动矫正力和主动矫正力来实现。两者都能起到矫正脊柱畸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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