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形器其医疗性质像药品,产品质量有工业产品质量标准,但矫形器又不同于医药产品,它需要因人而异、直接地装配在患者身上,其装配正确与否、合适与否、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优劣,必然会影响到使用、影响到疗效,因此,严格实行处方制和临床适合检查制是十分必要的。要实行这两制,首先必须建立一种区别于临床治疗的康复工作小组方式,即“矫形小组”工作方式。小组的主要成员是在康复方面有极大兴趣的医师,这样的医师在骨科临床又是行家,每一件矫形器产品都由他根据患者医疗方案或总体康复方案写出正规处方;小组的第二位成员是矫形器制作师,他应具有能够解决临床问题的矫形技术能力,他应严格按医师处方制作、装配、试样、初检;小组的第三位成员物理治疗师,能在鉴定功能性问题和矫形器需要方面提供对患者的帮助,教会患者适当地使用矫形器。进行功能训练,对产品进行试用,根据试用中出现的问题,制作师反复修改、调整至完全适合,完成产品后再交原处方医师呈康复矫形小组做终检,直到医师满意,签字后才能交付患者使用。通常小组工作形式是例会或会诊。复杂的生物力学要求多学科合作,这样处方及其结果才能够真正代表大家的意见。
(一)病情检查和诊断
患者安装矫形器之前均需经过病情检查和诊断。矫形器专科门诊可设在综合医院骨科、康复科内,也可设在康复中心、假肢中心或矫形器工厂、车间、公司内。门诊工作由矫形器处方医师、矫形器制作师、物理治疗师共同担任。检查内容有病史询问、身体检查、心理测验等,应建立病历档案。如已装过矫形器,应了解使用情况,检查存在的问题,观察使用状态,最后确定对患者的处理方法:手术治疗、药物治疗、康复训练、使用矫形器。
(二)矫形器处方
矫形器处方是医师向矫形器制作师表达完整的矫形器医疗要求的责任性文件,是临床医师与矫形器制作师联系的主要形式,是医学和工程技术结合的重要环节。矫形器处方应以患者的残疾特点、功能状况和个体差异为依据,以代偿功能、治疗疾病和矫治畸形为目的,对矫形器的装配及其有关的服务工作作出明确的、详细的描述和要求,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在许多可用的矫形器中选择最适合于患者使用的品种。
肢体精确的生物力学分析是确定适当的矫形器处方的基础。由于多年来医工脱节,临床医师不仅应用矫形器很少,而且多数临床医师所开处方只写“建议到假肢厂安装支具”。结果许多矫形器装配只能完全依赖矫形器技师,而矫形器技师无法根据临床医师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方案来确定矫形器装配要求。矫形器技师可以把一具矫形器的外观、工艺都做得十分完满,但很难确保临床疗效。在医师所开的“处方”书,没有具体地分析肢体特异性、生物力学缺陷,并将这些信息转化为适当的机械代偿。有的处方即使这样做了,设计的装置还常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同一肢体的正常生物力学功能。例如,为矫正膝内翻,拟定的矫形器处方也可能限制正常屈膝或限制距小腿关节的运动。
矫形器的基本功能是控制身体某部分的运动。理想的矫形器应仅控制那些异常或不适当的运动、并且允许发挥正常功能的运动。因此必须慎重考虑矫形器所包绕的肢体平面,使建议的部件、类型准确地匹配存在的缺陷。矫形器处方首先必须建立在精确地对患者进行生物力学分析的基础上,接着选择适当的部件,最后从选择的部件中制作一具完整的矫形器。
开具矫形器处方的医师必须是受过骨科(矫形外科)训练,具备骨科的基础理论和必要的临床应用经验,并且经过矫形器学的培训,掌握矫形器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矫形器的功能、设计原理、结构及其适应证。在书写处方时应深入了解病情,并能从生物力学角度去考虑肢体存在的缺陷和解决办法。同时还应注意患者的一般身体状况和心理因素。然后,综合各种条件和因素,选出一种最为合适的品种。处方书写要明确无误,切实可行,写清目的、要求、固定范围、体位反作用力的分布。遇到复杂病例或特殊要求,应与矫形器制作师共同商定处方细节。
矫形器处方书写方法目前尚未统一。在我国,由于距离实行矫形器处方制的要求相差甚远,目前还没有比较规范的矫形器处方供临床医院的骨科医师来选择。总体来说矫形器处方中应明确注明下列事项。①疾病诊断,如脊柱或肢体残障部位、程度;②使用矫形器的目的,如矫形器覆盖身体的部位;③矫形器的基本结构,使用部件;④矫形器铰链的种类(单轴、多轴、其他),使用材料,形状及可活动范围。
(三)矫形器试穿前的康复治疗
患者在等待矫形器制作期间,应针对病情和残疾情况开展积极的治疗和功能训练,防止病情或畸形加重。可进行增加肌力、关节活动度、肌肉协调功能训练,改善患者全身状况。为今后更有利地使用矫形器创造条件。治疗方法包括理疗、体疗等,由物理治疗师负责这项工作。
(四)矫形器的制作
矫形器制作包括设计、测量、绘图、制取石膏模型与装配,均由制作师完成。
1.设计 根据矫形器处方确定矫形器的结构形式、材料、关节与关节锁的种类、使用何种附件,填写制作单或施工卡。
2.测量及绘图 测量患肢(部位)和健肢的有关尺寸,绘制相关肢体轮廓图,供装配时使用。
3.取型和修型 一般来说矫形器产品为保证合格,尤其是矫正性矫形器都要在患者相关部位取石膏阴型,然后灌注石膏浆,凝固后,剥去石膏绷带即为阳型,再根据生物力学和治疗要求在一定的部位添加或削刮石膏即为修型。
4.制作与装配 包括各个零部件的准备和制作,将预制件、外购件按设计要求进行组装。经过工作台对线和静态对线调整,一具矫形器就初步完成。
(五)矫形器的初检
初期适合检查,由物理治疗师或矫形器制作师来共同完成,有条件时,原处方医师也参加试样检验,及时发现原处方中的问题和产品装配、对线及使用中的问题,以便及时修改。初步组装的产品,修改容易,不太费工费料。试样的主要内容有:对照处方,检查矫形器是否达到了处方中的各项要求,凡未达到或不合适,应及时修改;对矫形器的设计、结构、装配质量、适合情况,是否达到治疗作用作出评价,提出修改意见;及时修改所发现的设计问题和制作装配的缺陷,达到全面适合的要求。
(六)矫形器的使用训练和佩戴要求
矫形器经过试样检验、修改、加工为成品后,即可开始对穿戴者进行功能训练。包括教会穿脱矫形器和根据不同残疾程度、不同矫形器品种进行必要的功能训练。
1.上肢矫形器 教会患者掌握正确使用方法,进行日常生活活动训练。
2.下肢矫形器 教会患者安全使用矫形器,以最适宜的步行速度,训练加强肌肉的协调功能和步行节奏的控制;预防畸形及减轻已存在的畸形;使患者的步态尽量不引人注目。一般下肢矫形器的训练步骤为:①步态分析;②使用矫形器之前的体疗锻炼;③穿戴矫形器训练;④平衡训练;⑤步态训练;⑥手杖及拐杖的使用;⑦登高活动训练;⑧其他活动训练。
3.脊柱矫形器训练 应教会患者如何穿脱矫形器,包括调整压力的大小。患者应在物理治疗师指导下,进行补充训练,包括腹肌力量对矫形器的反作用力训练、外侧位练习、辅助主动矫正畸形弯曲等。
(七)矫形器的终检
矫形器完工后,正式交付患者使用前,应对矫形器的质量、患者功能代偿情况、功能训练所达到的熟练程度以及患者身体和心理状况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查和评定,由处方医师、制作师和理疗师共同参加。由原处方医师负责检查矫形器装配是否符合原处方的各项要求和是否符合该矫形器装配的常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有权要求制作师即时修改、反复修改,直至医师满意、签字才能交付患者使用。
(八)对使用矫形器患者的随访
矫形器使用中患者病情可能有些变化,有些矫形器用一段时间后需检查治疗效果,进行调整。这些都要求医师做定期复查和疗效随访。一般3个月和6个月随访一次,复查和随访不但可以对矫形器做必要的修改、调整,而且对医师、制作师总结经验、教训,根据临床实际问题、实际需要改进和开发新的矫形器都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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