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理部主任
应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1.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3)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相结合。
2.本职位基本要求
(1)符合本职位任职资格。
(2)德才兼备,团结同志,身体健康。
(3)接受过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的护理部主任管理学课程训练经考核和认证,获得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4)受聘人能胜任并履行本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行政管理水平。
(二)护士长
应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1.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3)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相结合。
(4)人事科负责组织考核。
(5)科、病区护士长由医院党委任命。
2.本职位基本要求
(1)符合本职位任职资格。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质,有团队精神。
(3)接受过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的护士长岗位培训。
(4)受聘人能胜任并履行本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行政意识和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能够完成相应的工作。
3.选拔任用程序
(1)确定、公布选拔任用条件。
(2)民主推荐。
(3)竞争考核。
(4)民主测评。
(5)组织考察。
(6)讨论决定。
(7)公布任免和办理任免手续。
(三)护士
应公开录用或聘用。
1.聘用原则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公正评价、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计酬,同工同酬。
2.聘用条件 医院为适应护理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从正规护理专业学校毕业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中,依据其德、才、体、能等诸方面条件,可以聘用到医院护理岗位,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1)德才兼备,遵纪守法,热爱护理专业,自愿到医院从事护理工作。
(2)经过正规护理专业院校培训获得大专以上毕业文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注册者优先录用。
(3)热爱护理专业,品学兼优,工作责任心强,经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经体检合格。
3.聘用程序
(1)公布聘用条件。
(2)人事科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3)聘用考试包括理论、操作及面试。
(4)讨论决定。
(5)公布录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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