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作为一名特殊的消费者,有权利了解自己患病的信息和治疗、护理方案,并做出适当选择。因此护理人员必须自觉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选择权、健康自主权及隐私权,侵袭性操作前,护士有义务如实告知,并尊重其选择。
1.护理人员在实施护理过程中,应与患者和家属进行有效的交流沟通,及时解答患者和家属的有关问题,在不影响治疗前提下,应如实告知患者和家属护理计划、护理措施、护理风险等,以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知情和合作,酌情作相应记录。
2.患者入院后须先征求患者意见是否需要委托他人履行自己在医院期间的有关法律手续,如需要应由患者亲自签订委托书,并告知住院期间注意事项。
3.患者病情危重时,医师出示病危通知,告知并交与家属。
4.患者住院期间,病情突变,急需抢救、手术等,应立即告诉监护人和委托人,来不及告知应报告院总值班或医务科。
5.尊重患者的自主权、知情权,给患者实施特殊治疗、检查、用药、护理时,做到知情同意,特别是实施化疗、创伤性护理、治疗,护理人员须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必要时填写“告知书”。
6.护士执行护理活动中,应尊重患者人格,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任何人任何时间不得向他人泄露患者的隐私,各类检查室均有隐私保护性措施。
下列列举一些告知技巧。
1.告知态度要诚恳、和蔼、耐心、诚心,充满关切,忌训斥、命令。语言要通俗易懂,忌用医学术语、暗示诱导、误导、欺骗、隐瞒,确保患者在理解的基础上行使自己的权利。
2.告知内容应有利于治疗操作或康复,与此无关内容不可告知。一次告知内容不能太多,使用资料、数据准确无误,不能含混。
3.告知过程中,对患者提问耐心解答,难以理解的应反复解释,防止用语不当。
4.操作失误时,要诚恳道歉,操作结束时,要感谢患者及家属的合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