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医疗废物管理。
2.护士长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指导、监督和管理。
3.护士长要加强对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废物泄漏、丢失、买卖事件。
4.在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中,医务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防止职业暴露。
5.临床科室要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防护措施。
6.医疗废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医疗废物包装袋(箱)颜色为黄色,生活垃圾包装袋为黑色。
7.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袋(箱)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8.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箱)外表面有警示标识。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由临床科卫生员采用有效的封口方式进行封口,确保封口的紧密、严实,然后在每个包装袋(箱)上粘贴警示标识、不同类别医疗废物的中文标签,填写中文标签的内容:科室、日期、医疗废物类别。
9.包装袋(箱)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10.隔离的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1.科室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点有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12.每天医疗废物交接完毕后,科室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暂存地进行清洁和消毒。
13.科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时间与医疗废物专职接收人员履行医疗废物交接、称重手续,并登记、签名,医疗废物登记本等资料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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