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的全面治疗观,其目标是针对肿瘤和宿主两方面的,从癌细胞生物学特性和宿主机体反应两方面来研究癌症的临床治疗方案。
1.必须重视人体固有的一整套抗癌系统,应充分发挥其免疫系统作用,增强免疫监视,防止恶变细胞逃逸 其实放疗、化疗杀癌细胞是杀不完的,由于癌细胞的生物学特性,残存的癌细胞仍将继续分裂、增殖、克隆,呈几何级数倍增,导致癌症复发、转移。
2.放疗、化疗的同时也必须提高宿主的免疫功能 杀癌细胞不能单纯依靠化疗药,还必须依靠机体的抗癌能力,来消灭化疗残留的癌细胞。因为化疗的细胞毒药物杀癌细胞的能力有限。
(1)化疗作用时间有限且短暂,化疗药不能“一劳永逸”,只是做化疗药物静脉滴注时有杀伤癌细胞的效力,化疗结束,药效也就消失了,即使做4次、6次,也只能管用2~3个月,之后还必须依靠宿主免疫功能抗癌能力。
(2)化疗为“双刃剑”,杀灭癌细胞的同时也杀伤了宿主的骨髓造血细胞、免疫细胞,促使免疫功能下降,因此,化疗的同时也必须恢复或增强宿主的免疫功能。
(3)放疗、化疗结束后,余存的肿瘤细胞仍继续分裂、增殖、克隆,仍然需要依靠提高宿主机体抗癌力来长期抑制肿瘤的发展。
因此,笔者提出当前的放射治疗或化学治疗,均应同时进行免疫治疗、生物治疗、XZ-C免疫调控抗癌中药治疗,必须改革为免疫+化疗、免疫+放疗。
3.提高宿主的免疫功能以抑制肿瘤的进展 癌症治疗从短期看是依靠化疗药杀癌细胞,从长期看还是要靠宿主的免疫功能、免疫监视消灭残存的癌细胞。所以,全面治疗观必须通过护胸升免来提高宿主的免疫功能,以抑制肿瘤的进展。
癌症是种全身性疾病,应该从癌症的生物学特性和生物学行为来研究癌症和考虑临床治疗方案。免疫系统特别适合清除少量残存的癌细胞,尤其是对那种放疗或化疗很难杀灭的静止期肿瘤细胞或干细胞,这有助于延长患者无瘤生存期。放疗、化疗不能杀灭全部癌细胞,只能杀灭一部分,其余残存的个癌细胞是依靠宿主机体免疫细胞来消灭的,故单纯依赖放疗、化疗难以克癌。
肿瘤免疫治疗是肿瘤生物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治疗观的重点。肿瘤生物治疗的理论基础是Oldham 1982年创立的生物反应调节理论(即BRM理论),在此基础上,其在1984年又提出了肿瘤治疗的第4程式(four modality of cancer treatment)——生物治疗。根据BRM理论,在正常情况下,肿瘤与机体防御之间处于动态平衡,肿瘤的发生、侵袭及转移,完全是动态平衡失调所致。如果将已经失调的状态调整到正常水平,则可控制肿瘤的生长并使其消退。
生物治疗就是通过体外补充、诱导或活化体内固有的BRM系统所具有细胞毒活性的生物活性细胞(或)因子,以调整失调状态,控制肿瘤生长。生物治疗不同于传统疗法的手术、放疗及化疗,肿瘤生物治疗主要包括:①免疫活细胞过继输注;②淋巴因子/细胞因子应用;③特异性自动免疫,包括瘤苗、单抗。
正常情况下,机体反应系统的细胞与体液因子处于微妙的调控之中,在其失去平衡的情况下,机体的反应或应答能力会显著受到影响,使用生物反应调节剂就是使失去平衡的机体状态恢复到正常状态,以达到防治肿瘤的目的。
生物反应调节剂是调节机体的免疫功能,恢复受抑制的机体免疫系统功能。这类药物是通过激活机体免疫系统发挥其调节功能的,以微生物和植物来源者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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