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性心脏病的防治贵在早,及早控制血压,并长期治疗达标是预防的重点,而选择合理的治疗方案是治疗高血压性心脏病的关键。
对原发性高血压病应根据分级治疗的原则,选用合适的降压药和其他非药物治疗措施,使血压控制在较适宜的水平,避免增加心脏负担的因素,以防发生心力衰竭;对于继发性高血压,要针对引起血压升高的原发病进行治疗,同时采取降压措施,使血压控制在正常范围内,防止和延缓心脏病发生;对于已发生的高血压性心脏病,而心脏功能处于代偿期,要避免能增加心脏负担的因素,如体力劳动,高盐饮食,上呼吸道感染,烟酒及精神刺激等;对于高血压性心脏病处于失代偿期,已发生左心衰竭者要积极治疗心力衰竭,减轻心脏前后负荷,给予扩血管药物,利尿,强心治疗。心力衰竭纠正后,血压要保持在可控制的范围内。若患者呈现心肌收缩力低下或反复发生心力衰竭者,可用地高辛维持量口服治疗,同时治疗各种合并症,如血脂异常、糖尿病、冠心病,防止心力衰竭复发。
对于高血压合并糖尿病的高危患者,需采取联合用药,使血压达标至130/80毫米汞柱以下,在降压的同时逆转左心室肥厚,并对存在胰岛素抵抗的糖尿病患者有益处,其治疗原则如下。
1.对于年龄>55岁,并伴有左心室肥厚的患者,首选普利类药或沙坦类药,如用药8~12周后血压仍未达标,还可以加用地平类药和(或)小剂量噻嗪类利尿药。
2.心功能不全症状严重者,可选普利类药或沙坦类药、洛尔类药、醛固酮受体拮抗药与袢利尿药合用,必要时加用强心药物。
所有高血压性心脏病的治疗都应在医生全面了解患者病情,充分评估心脏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同时还要改善生活方式,做到降糖、调脂、抗凝,综合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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