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表明,普利类降压药较好。国际降压治疗预防脑血管病再发生研究中,选用普利类药+利尿药取得良好效果,使脑血管病再发生率降低28%,总血管事件发生率减少26%。
1.缺血性脑血管病的血压调控和药物选择 缺血性脑血管病约占脑血管病的85%。脑血栓发生6小时以后,梗死灶中心区域缺血坏死已难以恢复;但其周围缺血区或水肿区,经过适当治疗,其功能是可以恢复的,病理上叫“半暗带”,是急性期抢救的重点。恢复的关键是及早改善供血、供氧、供能,维持适当的血压。一般认为,不应将血压降得过低。有研究认为,血压过高或过低都会导致脑缺血损伤加重。既往有高血压的患者,收缩压维持在180毫米汞柱左右,舒张压维持在100~105毫米汞柱较好;对既往没有高血压的患者,最好维持收缩压在160~180毫米汞柱,舒张压在90~100毫米汞柱。
如收缩压≥22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110毫米汞柱,特别是合并心肌缺血、主动脉夹层动脉瘤患者,则应当降压治疗。宜首选地平类药尼莫地平,尼莫地平具有选择性扩张脑血管作用较强的优点。用法:尼莫地平,每次20~40毫克,口服,每天3~4次;或选用尼群地平,每次20毫克,口服,每天3次;或尼卡地平,每次15~25毫克,口服,每天3~4次;或莫索地平,每次15~30毫克,口服,每天3次;或伊拉地平,每次10~20毫克,口服,每天3~4次;或拉西地平,每次20毫克,口服,每天3次。不良反应:可有头痛、脸红、心悸、下肢水肿等,且能诱发糖尿病,故糖尿病患者慎用。
2.出血性脑血管病的降压策略 出血性脑血管病常有一个血压先升后降的自然过程,早期血压升高常是机体自我调节的表现,有利于脑灌注;如果急于降压,势必影响脑血供应,带来更大的危险,甚至继发脑梗死,影响脑、心、肾功能。一般认为,出血性脑血管病当血压超过220/130毫米汞柱时,应进行紧急降压治疗,但降压不宜太快,应使血压逐步降至安全水平,即使血压降低20%~25%。既往血压正常者降至160~170/95~100毫米汞柱,既往血压高者降至180~185/105~100毫米汞柱。
选择降压药时必须考虑全身特别是脑的情况,既能增加脑血流,又不增加颅内压。较理想的药物为地平类药和普利类药,或者是硝普钠、硝酸甘油、拉贝洛尔等。禁用利血平等中枢抑制药和洛尔类药。有人认为,重度高血压可用硝普钠,中度高血压可用拉贝洛尔或乌拉地尔,同时使用脱水药降低颅内压。
选用既可增加脑血流,又不增加颅内压的药物,如地平类药尼群地平、尼莫地平、莫索地平等(剂量用法同上);与此同时,可再选用普利类药,如卡托普利,每次25毫克,口服,每天2~3次;或依那普利,口服,每次5~10毫克,口服,每天2~3次;或同时选用血管扩张药,如硝酸甘油,每次0.25~0.5毫克,口服(或舌下含服),每天2~3次。必要时再次入院静脉点滴硝普钠。使用卡托普利、依那普利的不良反应有咳嗽,可加用咳必清,用法为每次25~50毫克,与其同服;使用硝酸甘油的不良反应有脸红、心悸等,可不必处理。
3.脑血管病恢复期和后遗症期的血压控制 脑血管病易于复发或再发,是影响患者预后的重要因素。脑血管病再发生率极高,我国再发比例为27%,其中出血性脑血管病年复发率为4%,75%为再出血。有大量资料表明,非急性期适当降压治疗可防治脑血管病复发。
此期将血压控制到什么程度,应根据年龄、原来血压水平、靶器官受损程度、对药物的反应等决定。一般在保证脑供血前提下,将血压降到尽量接近目标值。我们的意见是,原有高血压患者目标值为140~150/90毫米汞柱,原来无高血压的应控制在120/80毫米汞柱上下,并应坚持长期用药。
应选用既有良好降压效果,又有扩张脑血管作用的药物,如普利类药卡托普利、依那普利等(用法剂量同上);同时选用利尿药,如氢氯噻嗪,每次25毫克,口服,每天2~3次;或选用螺内酯,每次100毫克,口服,每天3次(服用5天后如利尿满意,可继续服用;如不满意可与氢氯噻嗪联用);或选用氨苯蝶啶,每次50~100毫克,口服,每天2~3次;或选用有利尿和轻度扩张脑血管作用的降压药,如吲达帕胺,每次2.5毫克,口服,每2天1次,可预防脑血管病复发。
某些地平类药如尼莫地平可扩张脑血管,增加脑血流,效果也不错。唑嗪类药不能增加脑血流量,故一般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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