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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患者的降压目标及用药原则

时间:2023-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合并其他疾病时的用药原则 ①冠心病:普利类药和唑嗪类药为首选,而地平类药中的速效硝苯地平应避免使用。③肾损害:降压至目标血压以下最重要,若24小时尿蛋白>1克,应降至125/75毫米汞柱,无禁忌,选用普利类药,但肌酐>265毫摩尔/升,应避免使用。

1.降压目标 普通高血压患者血压均应严格控制在140/90毫米汞柱以下;糖尿病和肾病患者的血压应降至130/80毫米汞柱以下;老年人收缩压降至150毫米汞柱以下;对于其他特殊人群,如脑血管病患者、心肌梗死后患者等,危险性分层属于高危患者,但对其血压控制仍要求必须控制在140/90毫米汞柱以下。

2.个体化原则 目前用于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品种繁多,其治疗高血压的共同目标为降低血压,对每一个体,凡能有效控制血压,并适宜长期治疗的药物就是合理的选择。但每个患者有其自身的体质特点和不同的病情特点,个体间差异很大,要遵循个体化的治疗原则,请专科医生指导治疗。

3.用药原则 自最小有效剂量开始,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如降压有效但血压控制仍不理想,可视情况逐渐加量以获得最佳疗效。

(1)推荐使用每日一次、24小时有效的长效制剂,以保证一天24小时内稳定降压,这样有助于防止靶器官损害,并能防止从夜间较低血压到清晨血压突然升高而导致猝死、脑血管病和心脏病发作。

(2)单一药物疗效不佳时不宜过多增加单种药物的剂量,而应及早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联合治疗,这样有助于提高降压效果,而不增加不良反应。

(3)判断某一种或几种降压药物是否有效以及是否需要更改治疗方案时,应充分考虑该药物达到最大疗效所需的时间。在药物发挥最大效果前过于频繁地改变治疗方案是不合理的。

(4)高血压是一种终身性疾病,一旦确诊后应坚持终身治疗。应用降压药物治疗时尤为如此。

总之,降压药应从小剂量开始,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合理联合用药,既可以有效降低血压,同时又可以使不良反应减少到最小程度;尽可能使用一天一次的长效药物,提高依从性,减少血压波动,保护靶器官,减少心血管事件发生的危险性。

4.合并其他疾病时的用药原则 ①冠心病:普利类药和唑嗪类药为首选,而地平类药中的速效硝苯地平应避免使用。②心力衰竭:应合并使用普利类药和利尿药,并在常规心力衰竭治疗基础上加用唑嗪类药,从小剂量开始;地平类药应选用氨氯地平、非洛地平。③肾损害:降压至目标血压以下最重要,若24小时尿蛋白>1克,应降至125/75毫米汞柱,无禁忌,选用普利类药,但肌酐>265毫摩尔/升,应避免使用。④糖尿病:普利类药为首选,不能耐受者可用沙坦类药,唑嗪类药应慎用。

5.减药原则 高血压患者一般须终身治疗,患者已确诊为高血压后若自行停药,其血压(或迟或早)终将回复到治疗前水平,因患者治疗时间长达数十年,治疗方案可能多次变换,如何撤减药物就成了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撤减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必须在有效控制血压1年以上才能考虑减少降压药的种类或剂量;②必须遵循有针对性的、缓慢的、渐进的减药过程;③必须遵循良好健康的生活方式;④必须定期随访,掌握血压变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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