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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化安全研究的拓展与深化

时间:2023-02-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传统安全问题是国家安全问题,非传统安全这一概念在“9·11”事件之后得到广泛的使用,也是因为“9·11”恐怖袭击针对的目标对象也是国家。这一战略决策的出台,使得关于中国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国家战略需求境界。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将成为中国提高文化开放的重要战略目标。
国家文化安全研究的拓展与深化_国家文化安全研究导论

三、第三种安全:国家文化安全研究的拓展与深化

传统安全主要是指军事安全或国防安全。“9·11”事件后,“非传统安全”作为一个与传统安全相对应的分析概念被提了出来,并被广泛使用,现在除了传统安全外的一切安全都被纳入“非传统安全”范畴,出现了被称为“安全概念泛化”的现象和问题。这确实是需要给予高度关注的问题。

传统安全问题是国家安全问题,非传统安全这一概念在“9·11”事件之后得到广泛的使用,也是因为“9·11”恐怖袭击针对的目标对象也是国家。目的相同,只是手段不一样。不是国家行为,而是非国家行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作为一个区别于传统安全意义上的“非传统安全”概念被正式提了出来,尽管在此之前这一概念已经在有关国际组织的文件中提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非传统安全”这一概念有着非常鲜明和直接的对应性,那就是国家安全。而现在被归入“非传统安全”范围内的许多安全问题,并不仅仅是“国家安全”问题,而是“人类安全”问题,例如气候问题、环境问题、粮食问题、疾病问题等等,所有这些问题并不特别针对哪一个国家、特别地构成哪一个国家的国家安全问题,并没有一个像“9·11”事件那样非常确定的安全威胁主体和明确的威胁对象。把这一类“跨国安全问题”即“人类社会安全问题”不加区分地也纳入“非传统安全”范畴,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安全的矛盾。我想这是否也是在这一类安全问题的合作领域里存在着国际协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大会就是一个例子。因此,我认为,我们应该在现有的关于安全问题划分的“传统”和“非传统”二分法的基础上,作第三次划分,把并不直接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目的的涉及整个人类社会安全的那一部分安全问题列入“第三种安全”,如气候、环境、粮食、疾病和文化多样性等,并以此建立新的国际安全机制,更好地协调与处理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安全问题。既不因不同安全问题的混淆而模糊了安全政策界限,也不因安全问题性质的界限不清,而导致某些大国和国家集团利用“安全漏洞”牟取“安全私利”,同时明确国际社会在国际安全合作领域里的法律界限。

区别不同性质的安全问题或者说区别不同安全的性质,对于制定国家安全政策与战略来说,具有战略安全和政策安全的意义。恐怖主义威胁和全球气候问题显然不属于同一种性质的国家安全问题。同样,“意识形态安全”和“互联网安全”也不属于同一种性质的安全问题。不加区别地把“传统安全”以外的安全问题笼统地归纳为“非传统安全”范畴,不仅不利于制定不同性质的国家安全战略与政策,而且也不利于不同国家间的安全战略协调。仅就国家文化安全而言,传统的国家文化安全主要是指以意识形态为战略工具直接或间接地颠覆或改变国家政权为目的的文化安全问题,冷战是最典型的。通过和运用文化的手段制造舆论和心理战以实现不战而颠覆“敌国”,这是一种直接来自于外部的、威胁国家安全的文化战;非传统国家文化安全不是直接来自于外部的文化挑战与威胁,而是由内部的文化危机形成的直接和间接威胁国家安全的文化安全形态,例如网络文化安全、文化生态安全、国家文物安全、著作权安全,有的甚至就不是由人类行为构成的文化安全问题,例如由各种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灾害性文化安全等等,都需要在新的安全类型和性质的划分上做深入研究。

决定一个国家文化力量强弱的,主要不是电影、电视、出版、网络等大规模机械复制和无限复制机构与平台数量的多少,而是内在于所有这些形态之中的文化创新含量的高低及其满足人们新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的程度;文化创新满足人们精神文化消费需求的程度成为国家文化力量构成的核心要素,文化创新所形成的需求优势决定并主导着国家文化战略力量的优势;国家文化力量构成诸要素最大限度地通过信息网络链接起来,实现人与其他创新单元的紧密集合、各文化种类之间的互联互通;各创新要素、创新单元和创新系统与人们精神文化消费需求之间的功能互补,从而使得整个文化创新具有1+1>2的倍增效能,而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高就在这实现之中。

有两种文化安全观,一种是积极的国家文化安全观,它的特征是开放、自信、创新;另一种是消极的国家文化安全观,这种安全观的特征是封闭、自卑、守旧。不同的文化安全观是不同的国家文化安全政策的重要来源。它不仅直接影响了对国家文化安全形势与环境的正确判断,而且直接导致了在这种基础上形成的国家文化安全决策。消极的国家文化安全观不可能形成积极的国家文化安全政策与战略,但是,积极的国家文化安全观也可能由于开放过度、盲目自信和创新失当而导致国家文化安全政策与战略决策失误,造成国家文化安全危机。

2004年9月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2006年9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立足于国家和民族的长治久安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明确提出要“完善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把“国家文化安全”列为“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从而使得“国家文化安全”具有了“国家安全”的战略价值和意义。这是我国文化建设与文化发展战略与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同时也是基于对在全球化背景下建设创新型国家所需要的文化创新所面临的新形势的判断作出的一个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重大决定。这一战略决策的出台,使得关于中国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国家战略需求境界。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将成为中国提高文化开放的重要战略目标。

【注释】

[1]《伊朗宣称粉碎美网络战图谋》,《环球时报》2010年3月15日。

[2]《美“虚拟经济战”:保住第一但受重创》,《新华每日电讯》200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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