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著名学者Morris Frank Collen教授1968年曾著文为医院信息系统作了如下定义:利用电子计算机和通讯设备,为医院所属各部门提供病人诊疗信息和行政管理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提取和数据交换的能力,并满足所有授权用户的功能需求。
国家卫生部2002年公布的《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对医院信息系统做了如下定义:医院信息系统是指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医院及其所属各部门对人流、物流、财流进行综合管理,对在医疗活动各阶段中产生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处理、提取、传输、汇总、加工生成各种信息,从而为医院的整体运行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的管理及各种服务的信息系统。
一个完整的医院信息系统包括面向管理信息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ospital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HMIS)和面向诊疗信息的临床信息系统(clinical information system,CIS)。
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目标是支持医院的行政管理与事务处理业务,减轻事务处理人员的劳动强度,辅助医院管理,辅助高层领导决策,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从而使医院能够以少的投入获得更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例如财务系统、人事系统、住院病人管理系统、药品库存管理系统等就属于HMIS的范围。
临床信息系统的主要目标是支持医院医护人员的临床活动,收集和处理病人的临床医疗信息,丰富和积累临床医学知识,并提供临床咨询、辅助诊疗、辅助临床决策,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为病人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服务,例如医嘱处理系统、病人床边系统、医师工作站系统、实验室系统、药物咨询系统等就属于CIS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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