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有效地指导血沉(红细胞沉降率)标本的采集、接收及保存,使标本中的待测成分不受影响,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2. 标本适用的检验范围
适用于血沉标本的采集、接收及处理。
3. 执行者的职责
3.1 血沉标本由临床医护人员采集。检验人员有义务向临床提供检验项目标本采集的类型、标本量、保存条件、注意事项、生物参考范围及临床意义等。
3.2 血沉标本的运送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临床专职外送卫生员运送或物流传输系统自动传送。
3.3 检验后血沉标本由检验科相关人员或卫生员进行处理。
4. 工作流程
4.1 患者准备及原始标本识别
临床医生必须对患者讲清楚血沉标本检验的目的,采血时间及注意事项。
4.1.1 血沉标本采集前,要求患者休息15 min进行采血,采血前尽量不要大量饮水,冬季保持血液循环通畅,以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其他遵照医嘱作准备。
4.1.2 血沉标本采集前禁止服用的药物以及影响血沉结果的因素。
4.1.2.1 血沉检测药物的影响:胆盐可使血沉减慢。胆固醇使血沉增快,血尿素浓度增高时血沉增快,输注普通的右旋糖酐可引起大量红细胞缗钱状形成,因而使血沉加快,而低分子右旋糖酐却引起血沉减慢。
4.1.2.2 物理因素的影响
4.1.2.2.1 温度的影响,室温太低,则血沉减慢,反之则快。适宜温度在18~27℃。
4.1.2.2.2 抗凝药的影响:抗凝药与血液的比例应力求准确,抗凝药过少不能达到完全抗凝的目的。若用固体抗凝药过多,可增加血浆比重,使血沉减慢;液体抗凝药过多,则血浆蛋白浓度减低,使血沉减慢;另一方面血细胞被稀释,体积减少反而使血沉加速。
4.1.2.2.3 其他:血液有凝块,大的凝块可使血沉减慢,小凝块可使血沉加快;血沉管内不洁净,有水分红细胞产生溶血而使血沉加快;标本放置时间不能超过3 h,否则易形成缗钱状,使血沉加快。
4.1.2.3 生理因素的影响:妇女月经期、妊娠、运动后、新生儿、胆固醇的增加均使血沉加速,而卵磷脂可使血沉减慢。
4.1.3 静脉血沉标本由临床医护人员采集,遵照医嘱准备好标本采集前所用的容器以及消毒器材、一次性注射器等备用。首先确认患者姓名,并将姓名和(或)标本标识条形码贴于标本采血真空试管上。
4.1.4 采血前应向患者做适当解释,以消除疑虑和恐惧。如遇患者采血后发生晕厥,可让患者平卧,通常休息片刻即可恢复。必要时可嗅芳香氨酊,针刺或指掐人中、合谷等穴位。
4.1.5 原始标本以“申请序号”为唯一标识。
4.2 申请单的填写、处理及保存
临床医生在检验申请单填写时,应采用计算机程序进行申请,填写完整,门诊患者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或年龄、申请科室、病人ID号、申请日期、申请序号、标本类型、临床诊断、申请检验项目及特殊说明(如应用的药物)等;住院患者除上述内容外应增加住院号和床号。
临床医护人员:根据检验申请单所需检验项目,做好标本采集的准备。
检验人员:必须在收到临床医生电子打印的检验申请单时,才可接收标本并实施相应的检验。
检验申请单:至少保存三个月。
4.3 血沉标本的容器
血沉标本的采集应使用BD公司生产的与仪器配套的一次性含枸橼酸钠的真空采血管(规格:8×100,黑色)。血液标本必需添加剂是枸橼酸钠抗凝药;原始标本采集的类型是静脉血;标本量是抗凝血1.8 ml。
4.4 血沉标本的采集方法
4.4.1 血常规标本采集过程:收取检验申请单→审核合格后,检查真空管标识与检验申请单一致→患者做好准备→找好采血静脉并消毒→使用装有枸橼酸钠的真空管采集静脉血1.8 ml→干棉签压迫伤口→充分混匀标本(在检验申请单上注明标本采集日期和时间)→送至检验科检测。此过程由临床医护人员完成。
4.4.2 血液标本采集部位:通常采用肘部静脉;如肘部静脉不明显时,可改用手背静脉或内踝静脉,必要时也可从股静脉采血。小孩可用颈外静脉采血,但有危险性,以少用为宜。
4.4.3 真空采血法:采用真空采血装置(备有软橡皮套管式止血装置),穿刺回血后,即可将另一端的硬插管插入真空定量的采血试管内,血液足量后,拔出硬插管即止血,当插另一真空定量试管时又可采血。整个采血过程无血液外溢和污染。
4.4.4 标本采集注意事项
4.4.4.1 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除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外,还应穿戴一次性手套和口罩),防止患者采血部位感染,保证一人一针,杜绝交叉感染。真空采血过程一般情况无血液外溢和污染,如果有血液标本外溢应立即对其用0.2%过氧乙酸溶液或75%酒精溶液消毒处理。标本采集过程中,对所使用的采集材料应妥善处置,严格执行无菌操作,使用合格的材料,使用前进行严格检查,保证安全;采血人员对所采集的标本应做好登记,并签名。标本采集过程完成后,对所使用的采集材料应及时、妥善处置,保证环境和人员安全。
4.4.4.2 静脉采血时,止血带压迫时间宜小于1 min,若止血带结扎超过2 min,大静脉血流受阻而使毛细血管内压上升,可有血管内液与组织液交流,能使分子质量小于5 000 u的物质逸入组织液;随着压迫时间的延长,局部组织发生缺氧而引起血液成分的变化,检查结果会出现不应有的增高或减低。
4.4.4.3 血液与抗凝剂的比例必须准确,并充分混匀,抗凝剂浓度增加使血沉减慢 ;标本如有小凝块,血浆纤维蛋白原减少,血沉减慢。
4.4.4.4 为保证检测结果准确不能在静脉输液同侧臂或输液三通处进行采血。
4.5 安全处置
4.5.1 锐利(注射器)器具
4.5.1.1 不把用过的锐利器具(注射器等)传递给别人;
4.5.1.2 不要向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上套针头套,也不要用手毁坏用过的注射器;
4.5.1.3 把用过的注射器直接放到专门的桶或盆中,统一处理;
4.5.1.4 勿将锐利废弃物同其他废弃物混在一起;
4.5.1.5 勿将锐利废弃物放在儿童可以接触到的地方。
4.5.2 废弃物
4.5.2.1 处理废弃物必须采用适当的防护设施,常用的防护设施包括乳胶手套、口罩、防护眼镜、隔离衣等。
4.5.2.2 没有被污染的废弃物可以按一般性废弃物处理(装入黑色袋);污染的废弃物可以按医疗废弃物(感染性废弃物,装入黄色袋)处理。
4.5.3 意外情况的处理
4.5.3.1 针刺和切割伤
4.5.3.1.1 皮肤有损伤或针刺时,建议尽可能挤出伤口血液,用大量的水冲洗;然后用灭菌生理盐水彻底清洗伤口处,并用75 %酒精溶液消毒;最后用防水的敷料包扎伤口。
4.5.3.1.2 当皮肤损伤或针刺时,怀疑可能HIV、HBV、HCV感染,立即进行医疗处理,采取有效的医学预防措施如立即注射乙肝疫苗。专家建议在4~6周后检测抗体,并周期性复查(6周、12周、6个月),并上报有关部门。
4.5.3.2 眼睛、黏膜和皮肤污染的处理
4.5.3.2.1 如果被血液或体液喷溅眼睛、黏膜,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20 min;如果被血液或体液喷溅皮肤,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再用75%酒精或0.5%碘伏进行消毒。
4.5.3.2.2 怀疑接触HIV、HBV、HCV感染者的血液、体液时,立即进行医疗处理,采取有效的医学预防措施如立即注射乙肝疫苗。专家建议在4~6周后检测抗体,并周期性复查(6周、12周、6个月),并上报有关部门。
4.5.3.3 溢出物的处理
4.5.3.3.1 处理溢出物必须采用适当的防护设施,常用的防护设施包括乳胶手套、口罩、防护眼镜、隔离衣等。
4.5.3.3.2 环境被患者标本污染时,用卫生纸将溢出物吸收,然后用0.2 %过氧乙酸溶液或次氯酸钠(有效氯约5 000 mg/L)溶液消毒,必要时采用紫外线对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4.5.3.3.3 衣物被患者标本污染时,尽快脱掉污染衣服以防止感染物触及皮肤并防止进一步扩散,将已污染的衣物进行适当的消毒处理。如果被患者标本污染的衣服触及皮肤时,应尽快脱掉污染衣服并进行淋浴;怀疑标本有传染性疾病,同时应采取有效的医学预防措施。
4.6 血沉标本的运送与保存
4.6.1 门诊患者的血沉标本由患者本人或家属运送及物流传输装置自动传送;住院患者的血沉标本由临床专职外送卫生员运送。
4.6.2 送检地点:检验科。
4.6.3 血沉标本采集后应立即送检,不能立即送检的标本应在2~8℃低温冷藏,但低温保存不要超过4 h。
4.6.4 血沉标本的运送必须保证运送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溢出。标本溢出后,应由工作人员立即用0.2%过氧乙酸溶液或75%酒精溶液对污染的环境进行消毒。
4.7 血液标本的接收与拒收的标准
4.7.1 实验室接收合格血液标本的标准
4.7.1.1 检验申请单应为电子格式,内容必须齐全,血液标本容器标识应符合本程序4.1要求,标本标识应与检验申请单的相应内容完全一致。
4.7.1.2 血液标本种类(枸橼酸钠抗凝剂的静脉血)、标本量(1.8 ml)符合所申请实验的要求。
4.7.2 实验室拒收血沉标本的标准
4.7.2.1 在一般情况下,血沉标本不符合上述4.7.1要求之一的,血液标本拒收。
4.7.2.2 血沉检查的标本必须在采取标本后4 h之内送到,否则血液标本拒收。
4.7.2.3 血沉检查的标本血量必须在规定的刻度范围内,否则血液标本拒收。
4.7.2.4 标本采集不能出现凝血、溶血,否则拒收。
4.7.2.5 血液标本在运送过程中,容器破裂、标本外溢者,血液标本拒收。
4.7.3 拒收标本及时通知临床医生或护士,但原始标本由检验科保存,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取走。
4.8 生物参考区间及临床意义
男性:0~15 mm/1 h;女性:0~20 mm/1 h。
血沉检查实验项目的临床意义见检验科《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
4.9 血沉检查过的标本保存
血沉检查过的标本不保留。
4.10 附加检验项目及时间限制
血沉检查过的标本无附加检验项目。
4.11 因分析失败而需再检验标本的处理
血沉标本分析因仪器运行异常,导致分析仪检测不出结果,应重新对原始血液标本进行测试。如仍不能发出报告者, 分析原因并告知受检者重新采样检验。
4.12 检查后血液标本及废物的处理
4.12.1 完成检验并确认检验结果的血液标本按本程序4.9进行处理。
4.12.2 完成检验过的血液标本及血液标本检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物,按《废物处理制度》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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