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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致癌物的分类

时间:2023-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单独作用于机体内无致癌作用,但能促进其他致癌物诱发肿瘤形成。根据化学致癌物与人类肿瘤的关系又可将其分为肯定致癌物、可疑致癌物及潜在致癌物。

根据化学致癌物的作用方式可将其分为直接致癌物、间接致癌物、促癌物三大类。

直接致癌物:是指这类化学物质进入机体后能与体内细胞直接作用,不需代谢就能诱导正常细胞癌变的化学致癌物。这类致癌物的致癌力较强、致癌作用快速,常用于体外细胞的恶性转化研究。如各种致癌性烷化剂、亚硝酰胺类致癌物等。

间接致癌物:是指这类化学物质进入人体后须经体内微粒体混合功能氧化酶活化,变成化学性质活泼的形式方具有致癌作用的化学致癌物。这类化学致癌物广泛存在于外环境,常见的有致癌性多环芳烃、芳香胺类、亚硝胺及黄曲霉素等。

促癌物:又称肿瘤促进剂。单独作用于机体内无致癌作用,但能促进其他致癌物诱发肿瘤形成。常见的促癌物有巴豆油(佛波醇二酯)、糖精及苯巴比妥等。

根据化学致癌物与人类肿瘤的关系又可将其分为肯定致癌物(defined carcinogen)、可疑致癌物(suspected carcinogen)及潜在致癌物(potential carcinogen)。肯定致癌物是指经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并且临床医师和科学工作者都承认对人和动物有致癌作用,其致癌作用具有剂量反应关系的化学致癌物;可疑致癌物具有体外转化能力,而且接触时间与发癌率相关,动物致癌实验阳性,但结果不恒定;此外,这类致癌物缺乏流行病学方面的证据;潜在致癌物一般在动物实验中可获某些阳性结果,但在人群中尚无资料证明对人具有致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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