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内膜癌放疗后并发症以放射性膀胱炎和直肠炎为主。一般严重并发症是比较少,但放疗适应证及方法等掌握的不好也会出现非常严重甚至不可逆的并发症(详见宫颈癌放疗并发症)。
对宫内膜癌治疗后的复发和转移的处理,需考虑首次治疗的手段和复发转移部位。如果患者的首次治疗为手术治疗,其复发部位在阴道残端,根据患者情况,选择再手术、腔内放疗或腔内放疗加手术皆可,再放疗的5年生存率为35%~40%。若为阴道下段复发,视需要补充阴道照射可获27% 的5年存活。盆腔中心复发,则应行全盆放射,如可能争取手术切除,5年生存率可达21%~31%。如果患者的首次治疗为放射治疗,复发癌位于曾行根治性放射区域内,再次根治性放射很可能导致较严重的并发症,因此,应首选其他治疗。即使进行再放疗,以对首次放疗5年以上出现的复发癌,效果尚可。Barber及Brunschwig曾报道中心复发癌的脏器清除术36例中,5例存活5年(13.9%)。但并发症高达61%。1987年Russell报道位于首次放射区域内的妇科肿瘤放疗后的复发癌13例及重复癌12例(表14-4-3),25例再次根治性放射治疗后,14例存活10~61个月。这14例中、7例伴有严重并发症(慢性放射性直肠炎2例、放射性膀胱炎1例、直肠阴道瘘1例、小肠梗阻需手术处理者1例及股骨颈坏死2例)。首次放射曾有并发症者,再放射更较易出现并发症,因此,对原放射区域进行再照射应慎重。放疗前必须了解患者首次放射方案细节及其对放射治疗的反应,进行仔细的胃肠造影、钡灌肠及泌尿系统的检查等,以排除可能因首次放射治疗引起的粘连或器官移位等。对少数适宜的患者,再放疗可使肿瘤达到控制。若发现首次放疗有后遗症,则不宜进行再放疗。对多部位的复发或转移较广泛者,宜给予抗癌药物及孕激素类药物治疗。
表14-4-1 宫内膜癌的治疗方法与预后
表14-4-2 传统腔内放疗与后装放射源腔内放疗比较Ⅰ~Ⅲ期宫内膜癌的5年存活率(1972~1985)
(李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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