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上说的上、中、下品及“大毒”、“常毒”、“有毒”、“小毒”及“无毒”均指药物的偏胜之性。《本草害利·序》指出药物的作用是用于“补偏救弊”,即利用药物的偏性来调节人体的偏逆病理状态,如热证用寒药纠偏,气陷证用升提药纠偏等。医生除了根据疾病的性质选择具有相反偏性的药物外,还应根据病情的轻重,选择具有适当偏性程度的药物,如需作用强,宜选偏性大的药,反之选偏性小的药。
《类经》指出:“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因气味之有偏也,盖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也,所以去人之邪气”。缪希雍《药性指归》中说“气之毒者必热,味之毒者必辛”皆是指中药的辛、甘、酸、苦、咸及寒、热、温、凉之性味,以及药物作用之大小、快慢、强弱、升降、收散、补泻等性能。
《内经》说:“能毒者,以厚药,不胜毒者,以薄药”。《素问·五常政大论》说:“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神农本草经》将365种药物分为上、中、下三品,认为上品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中品无毒或有毒,斟酌其宜;下品多毒,不可久服。以上说的上、中、下品及“大毒”、“常毒”、“有毒”、“小毒”及“无毒”均指药物的偏胜之性。其中“大毒”或“下品”还应包括毒副反应,“无毒或小毒”及“上品”指作用平和,一般无毒副作用或毒副反应很小的药物。
《本草害利·序》指出药物的作用是用于“补偏救弊”,即利用药物的偏性来调节人体的偏逆病理状态,如热证用寒药纠偏,气陷证用升提药纠偏等。医生除了根据疾病的性质选择具有相反偏性的药物外,还应根据病情的轻重,选择具有适当偏性程度的药物,如需作用强,宜选偏性大的药,反之选偏性小的药。用药时,越是偏性大的药,纠偏能力越强,疗效越显著,但用之不当,毒副反应也越大。因此,应更为慎重,切忌过用伤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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