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乙肝的病程可分为活动期(慢性中度和重度肝炎)和静止期(病毒携带者和部分轻度肝炎)。活动期的病人是必须治疗的,至于采用什么药物和方法治疗,则要由医生根据病人的不同情况来具体考虑。经过治疗后,肝功能逐渐恢复正常,黄疸消退,肝细胞坏死停止并开始肝细胞的再生,自觉症状逐渐改善和消失,病情就进入了相对的静止期。这期间仍主张继续用药,巩固疗效,防止“反弹”。如果肝功能平稳一年以上,就可以考虑停药了。
乙肝治疗最长的疗程要数抗病毒治疗,如果患者是最佳的抗病毒适应证,可以选择干扰素、拉米夫定等联合治疗,疗程为一年左右。如果疗效好,可以延长半年;如果疗效不显著,可以停药。绝大多数的乙肝患者为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尤其是广大少年儿童,虽然乙肝病毒指标为阳性,但是肝功能检测始终正常。这些患者最好不要乱用药物,定期复查,生活规律,心情放松,正常学习和工作更为重要。长年累月口服各种保肝药物是不可取的,因为不存在对于肝脏有益无害的万能药物,“是药三分毒”说的就是这个理。我们主张在肝病的完全静止期最好不用药,因为各种药物对功能正常的肝脏的保护作用以及清除病毒究竟有多大帮助,争议很大。很多人都有体会,一种药最初应用时效果很好,但长期用药,药物就会逐渐失去疗效,产生所谓“耐药”现象。再者,很多药物对肝脏不光有治疗作用,也许其中某种药物成分长期应用会造成肝脏慢性蓄积毒害。因此,不主张长期处于静止状态的病人采取预防性保肝治疗,也就是说,不主张肝炎病人长年服药。当然,一些维生素类的药物,如维生素C等可以长期小量服用,因为这类药物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保肝药,而是对人体各个脏器的新陈代谢都有用处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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