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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学员考核方案

时间:2023-03-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选派专家对各试点基地医院的学员结业考核组织工作和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填写“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医院学员考核工作评估表”交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汇总后报卫生部科教司。7.各基地医院应在考核结束后的1周内将下列资料用电子版上报中国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审核合格后发放“培训证书”并报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备案。

一、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学员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1.依据考核结果和反馈信息了解临床药师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及完成情况,交流经验,发现问题,研究解决措施,以便及时调整培训计划与安排,加强宏观指导和管理。

2.通过规范考核过程,引导各培训试点基地明确培训思路,切实加强学员临床用药能力的培养,保证培训质量,促进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考核对象

1.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2007年度正式受训学员。

2.各培训试点基地医院可参考本方案对带教临床药师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送临床药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

(三)考核方式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由考核组专家采取审核材料、现场观察、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考核。其中量化指标实行百分制,以60分为合格线。

(四)试点基地医院成立考核专家组

以培训试点基地医院为单位,成立临床药师培训考核专家组(以下简称“医院考核专家组”)进行考核工作。考核组成员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组长由本院临床药师培训工作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组成:临床医学专家2人,临床药学专家2人(其中包括中国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指定的外院药学专家1人)。

各基地医院考核专家组名单(不包括指定外院药学专家)应提前1个月报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备案。

(五)考核标准

按照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方案》(卫办科教发[2005]257号)中业务培养目标的要求进行考核。

(六)考核工作程序

1.医院考核专家组组长主持考核,介绍考核组人员组成

2.问诊考核 时间10~15分钟。考核学员与患者沟通交流能力。由医院考核专家组选择病例,由学员在病床旁向患者问诊,收集信息,医院考核专家组依据“学员案例考核评分表”对问诊过程中学员的表现进行评分并填写评分表。

3.案例分析 考核学员对患者药物治疗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的能力。

(1)病例介绍,时间5~10分钟。医院考核组负责准备和挑选备考病例,备考病例应为备考专业的典型病例,数量应多于应考核学员人数,由应考学员抽签决定本人所考核病例;医院考核组应通过多媒体或文本形式介绍该病例的病史、用药史、症状、体征、检查结果,以及治疗用药等基本信息。

(2)学员向医院考核专家组索取所需有关信息,学员自行准备30分钟。

(3)分析答辩,时间30分钟。学员对本病例的诊断要点、药物治疗方案、用药调整等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药物治疗监护建议。医院考核专家组就本病例临床用药及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学员进行答辩。医院考核专家组依据“学员案例考核评分表”对学员的回答、分析和答辩进行评分并填写评分表。

4.资料审核 检查学员在培训过程中书写的临床药师培训手册、教学药历、病例分析以及用药指导等医疗文书和学习资料。医院考核专家组依据“学员综合评分表”检查完成情况并填写评分表;同时,随机抽取学员书写的教学药历、病例分析和用药指导材料各1份,依据“学员医疗文书与学习资料评分表”进行评分并填写评分表。

5.笔试 由试点基地医院考核小组根据《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方案》、《专科临床药师培训标准(试行)》的要求设计并组织考试(笔试可随培训进度适时进行)。

(七)结果判定

依据对学员培训资料的审核,对问诊、案例分析过程的观察和对相关临床药学、医学知识的测试成绩,以及学员的学习、工作态度和考勤情况等综合判断,得出学员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并填写“学员综合评分表”。

中国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选派专家对各试点基地医院的学员结业考核组织工作和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填写“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医院学员考核工作评估表”交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汇总后报卫生部科教司。

(八)注意事项

1.考核内容以学员临床用药和临床思维能力为重点。在考核本专科药物治疗能力的同时,注意考核学员对抗菌药物等临床基本药物的掌握情况。

2.选择适宜的病例用于床边问诊考核,如病情不能太重,患者能配合等;床边问诊考核的病例可以同时作为案例分析考核用病例。

3.考核过程中可由了解情况的医师及时补充相关信息。但不能将选择的病例提前告诉学员。介绍病例时只陈述事实,不能提供分析和总结性意见。

4.学员准备病例分析和考核组审核资料可同时进行。

5.医院考核专家组的考核工作应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6.因受条件所限无法完全按照每位学员培训进程安排案例考核,将会有部分学员参加案例考核时尚未完成所有培训科目及临床实践学时。这部分学员可先行完成案例分析及资料审核部分的考核,待完成所有培训科目及临床实践学时后结业并发放培训证书。

7.各基地医院应在考核结束后的1周内将下列资料用电子版上报中国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审核合格后发放“培训证书”并报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备案。

(1)培训试点医院制定的各应考专业的培训计划。

(2)培训试点医院各应考专业的各单元笔试试题。

(3)每位应考学员案例分析考核中所选病例介绍。

(4)每位应考学员书写的病例分析各一份。

(5)所有应考学员考核成绩表。

附表1 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医院资料准备

附表2 学员考核申请表

附表3 学员综合评分表

附表4 学员培养过程评分表

附表5 学员临床记录评分表

附表6 学员案例考核评分表

附表7 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医院学员考核工作评估表

附表1 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医院资料准备

(应按评估指标顺序编号)

1.学员登记表。

2.学员考勤登记表。

3.《临床药师学员手册》。

4.《临床药师培训手册》。

5.学员理论学习笔记。

6.学员临床实践记录(包括学员书写的病例分析、教学药历、病例讨论记录)。

7.学员撰写的有关论文及用药宣传文字材料。

8.培训试点医院制定的各专业培训计划。

9.培训试点医院各次笔试试题。

其中,8、9两项提供电子版,与其他规定资料一并于考核后1周内发中国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见“考核方案第九项下”)。

附表2 学员考核申请表(培训基地医院填写)

附表3 学员综合评分表(医院考核专家组填写)

附表4 学员培养过程评分表(医院考核专家组填写)

附表5 学员临床记录评分表(医院考核专家组填写)

附表6 学员案例考核评分表(医院考核专家组填写)

附表7 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医院学员考核工作评估表
(中国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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