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室内空气洁净与消毒
妇产科、儿科病房空气消毒包括空气分级控制和终末消毒,这些区域空气消毒不仅要求效果可靠,且要求无毒、无残留,安全治理空气。
1.空气质量分级控制措施 分级控制是指按相关规范和标准,分为I~Ⅲ类环境,不同级别要求达到所要求的标准;按照规定,产房及新生儿室等为Ⅰ类环境,母婴同室、待产室等关键部位为Ⅱ类环境,恢复病房及相关区域应为Ⅲ类环境;消毒洁净后的室内空气应依照GB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规定的菌数允许标准作为监测结果判定指标。主要洁净与消毒措施有自然通风、局部净化和层流洁净技术,此处局部净化应采用多因子(组合有高效过滤、静电除菌、和紫外线照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1)自然通风:凡能够开窗通风的环境要在保暖的前提下,保持良好的通风,每日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2)局部净化技术:在妇产科、儿科Ⅰ~Ⅱ类环境均可采用局部空气净化技术。在Ⅱ类环境安装多因子组合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按机器额定面积即循环风量不<8次/h;一般启动机器循环作用30~60min后可以开展工作,然后人在工作条件下能持续运行;辅助手段是每天启动机器之前对室内表面和地面做擦拭消毒,以加强空气净化效果。如果在Ⅰ类环境需要安装局部净化设备来替代层流洁净技术,则需要双倍净化能力,即2倍于Ⅱ类环境要求安装净化装置,如1个60m2的产房需要安装2台工作面积为60m2的机器。启动机器60min后,室内洁净度能达到Ⅰ类环境标准要求;辅助手段是在每天启动机器之前,用消毒液擦拭消毒室内表面和地面。
(3)层流洁净技术:有条件的医院,应将妇产科、儿科关键部位纳入层流洁净范围,采用层流洁净技术要比其他空气洁净技术更能保证洁净质量。
2.室内空气终末消毒 妇产科、儿科空气终末消毒在以下情况有必要实施,一是严重呼吸道传染患者离开其所居住的场所,然后需要进行彻底的终末消毒;二是产房定期彻底的消毒,要求按照终末消毒实施;三是特别隔离室或场所,在患者离开后所进行的终末消毒。妇产科、儿科终末消毒首要选择安全无毒、无残留的消毒方法。
(1)紫外线照射法+表面擦拭消毒法:紫外线在规定的强度下可以对空气起到有效的消毒,但对表面消毒效果较差,需要配合表面消毒液擦拭消毒,可以加强空气消毒。处理程序是首先对表面做消毒液擦拭消毒,然后开启紫外灯照射60min即可达到终末空气消毒要求。
(2)气溶胶喷雾消毒法:妇产科、儿科在遇到严重空气污染或抗力较强微生物(肺结核)污染的情况下,有必要进行消毒剂气溶胶喷雾法进行空气-表面联合消毒。用含30g/L浓度的过氧化氢溶液,按20ml/m3用量进行气溶胶喷雾,密闭作用60min,然后开窗向外通风,待空气中消毒剂散发或挥发干净(无刺激性气味)即可关闭门窗,重新净化处理室内空气。
(二)物体表面消毒
妇产科、儿科病房内物体表面以清洁处理为主。疑有污染或有明确污染的情况下,物体表面和地面尽量避免用刺激性强的消毒剂,可选用含10~30g/L过氧化氢复方消毒剂进行擦拭或浸泡消毒。表面擦拭按常规程序,物品浸泡可用过氧化氢浸泡30min消毒。婴幼儿奶具等物品尽量采用物理消毒法,入煮沸、蒸汽或微波等消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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