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病学】 目前尚无全国流行学调查资料,天津地区报告其患病率为0.01‰,一般认为男多于女,文化落后的地区较多见。
【病因】 病因未明。疑病症患者病前常有过分关注自身健康,要求十全十美或固执、吝啬、谨慎等性格特征,男患者常有强迫性特点,女患者中具有癔症性格者较多。约1/3患者是由躯体疾病所诱发,多数患者可能是医源性。心理社会因素的强化作用在疾病持久方面起一定作用。
【临床表现】 不少患者是在躯体疾病后或是精神刺激诱因下起病。发病年龄多在20~30岁。发作性病程,症状可持续数月或数年。急性起病者,经治疗后可有不同程度的好转。
本病患者临床表现的共同特点是:患者对自身身体状况不必要的过分关注,认为自己已患某种严重的躯体疾病,只是没有诊断出来而已。否定的证据不能消除患者的这种观念,不过这种病态的观念并没有达到妄想的程度。患者的主诉与症状可只限于身体的某一部位、器官或系统,也可涉及全身。症状呈现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患者对症状的感知极为具体,描述病象鲜明、逼真,表现为定位清楚的病感。如肝脏肿胀的感觉、胃肠扭转的检验、脑部充血的感受、咽喉异物堵塞感等。有的患者则体验到定位不清楚的病感如身上多处不适或疼痛,性质模糊,难以言表。只知道自己体虚有病,状态不佳。
此病患者的症状按人体系统划分可见:运动系统症状最多见,其次是消化系统以及中枢神经系统。大约70%以上患者以疼痛表现为主。
本病的表现有3个主要特点:①患者持久地认为自己体内某部分有病。常常诉述的是头颈、胸腹部的毛病,也可涉及全身。患者诉说常不厌其详,从病因、起病形式、部位、就医经过均一一介绍,其间常夹杂不少医学专业术语。以病情的描述或明确而细致或含糊而多样化。对患者所作的生物学检查无特异发现或发现很少,即使有发现也难以用检查结果来解释患者症状。②在查体、实验室检查没有阳性发现后,医生的解释不能使患者信服,或病人暂时接受,不久又故态复萌(一般其他病人在医生解释检查无异常时,多能基本接受,并不再关注“症状”)。③患者诉说持续时间长,有烦恼、抑郁情绪,多方求医,严重时可影响工作和生活,甚至丧失劳动能力。
【辅助检查】 无异常。
【诊断】
1.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以疑病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1项:①对躯体疾病过分担心,其严重程度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相称;②对健康状况,如通常出现的生理现象和异常感觉作出疑病性解释,但不是妄想;③牢固的疑病观念,缺乏根据,但不是妄想。
(3)反复就医或要求医学检查,但检查结果阴性和医生的合理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
2.严重标准 社会功能受损。
3.病程标准 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
4.排除标准 排除其他神经症性障碍(如焦虑、惊恐障碍,或强迫症)、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
【治疗】 以心理治疗为主,辅以药物治疗。
1.心理治疗 以支持性心理治疗为主,在耐心倾听患者陈述与仔细检查之后,以事实说明所疑疾病缺乏根据,切忌潦草检查与简单解释。如配合其他治疗,疗效可能更好。对暗示性较高的患者,在支持性心理治疗的基础上进行催眠暗示可能获良效。
2.药物治疗 无多大裨益。抗焦虑与抗抑郁药可消除患者焦虑、抑郁情绪。抗精神病仅对少数患者有效,匹莫齐特(2~8mg/d)对单一症状的疑病症可能有良效。
【预后】 病程长短不一,长者可迁延数月或数年,预后较差。起病急、有明显诱因及得到及时治疗者,预后较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