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敖鲁古雅使鹿鄂温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价值
体育文化的价值就在于其满足了人性发展的需要,价值的形成源自主体需要,而价值形成的条件是客观具有满足主体需要的基本属性。全面剖析民族传统体育的价值功能,不仅对于促进民族传统体育的健康发展,满足人们对民族传统体育运动日益增长的需要,增进人们对多样的民族传统体育及其多元的民族文化的理解和欣赏有着积极的作用,而且对于进一步传承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也有着深层次的影响作用。在敖鲁古雅使鹿鄂温克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历程中所形成的各项体育活动,也与本民族的价值观念、稳定的价值取向以及社会关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一、强身健体,愉悦身心
体育之所以从人类的生产劳动中分离出来,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专门从事并着力发展的集技能、体能、健身为一体的一项运动,其原因就在于体育的最基本功能——健其体,冶其志。1995年,国家体委提出了《全民健身计划》,把少数民族体育作为在少数民族地区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的重要形式,从政策上肯定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全民健身计划中的作用,也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指明了发展方向。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繁多,运动形式千姿百态,主要是以身体活动的方式进行的,有的对抗性较突出,有的侧重趣味,也有的强调技巧,在愉悦身心的运动中伴随一定的生理负荷,促进人的体能发展和体质的增强,强身健体、锻炼意志。一些技术动作组成,要求队员在训练和比赛中跑得快、跳得高、力量强、抢截积极、突破能力强、掩护配合等,因此能促进速度、力量、耐力、灵敏、柔韧等身体素质的全面发展,能提高人体各感官功能,提高集中注意力的能力。如抢花炮运动,运动员需要经常变换动作,这对提高中枢神经的灵活性、中枢神经系统协调支配器官的能力起着良好的作用。再如蒙古族、朝鲜族、彝族的摔跤不仅是身体整体力量和技巧的较量,而且能锻炼心肺功能。
有史实证明,民族娱乐是先于各民族传统体育而存在的。据考证,我国众多少数民族的民族娱乐活动源远流长,早在古代的母系氏族社会时期,我国各少数民族就产生了本民族中最简单的娱乐形式,这种萌芽阶段的娱乐形式主要是舞蹈,表现了劳动、生活或模仿动物的动态与动物形象。如云南白族“三月街”期间的“霸王鞭”,广西左江岩画上的壮族祭祀的“青蛙舞”等,表现了舞蹈娱乐健身的场面。还有朝鲜族的农乐舞,舞者左手持手鼓,右手持棍敲击,头戴“象帽”,帽顶安有长约三尺的“象尾”,舞者用头甩动“象尾”表演各种舞蹈。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是强悍的蒙古族人民群英比武的盛会,摔跤、赛马、射箭称之为“男儿三艺”。这些都是少数民族娱乐活动中融娱乐和体育于一体的活动,由娱乐活动演变而来的传统体育项目,并且逐步在一些民族传统节日中固定下来,让人们观赏,给人以美的享受。
在漫长的社会生产和劳动实践过程中所产生的体育运动,其重要目的就是增强人的体质、强健人的体魄。在体育活动中人们直接参与其中,在愉悦身心的活动中承受一定的生理负荷,并在人体能量消耗和恢复的过程中不断增强体质,增进健康,提升机能水平。敖鲁古雅使鹿鄂温克人多样的体育形式,随着人意识的改变而不断变革,使不同体育项目形成了不同的锻炼效果。滑雪这项体育活动作为使鹿鄂温克人冬季特有的运动方式,是由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为了能够熟练地在冬天的雪地里快速行进,增加捕获猎物成功率,人们时常会进行滑雪技能的训练,包括雪地里行进速度、身体承重能力、长时间在雪地里行进、躲避各种突然来袭等等,各种技巧的训练过程也是强健身体的过程,各种形式的训练方法也是锻炼体质的手段。当然,体育活动本身也是一种闲暇消遣,是人类在具备了起码的物质生存条件的基础上,满足精神需要的一种表达形式,使鹿鄂温克人居住在大山深处与驯鹿为伍,环境闭塞,交通不便,与外界接触较少,在淳朴的自然生态环境中,人们不仅需要某种文化娱乐活动来强身健体,还需要娱乐怡情、交流沟通、丰富精神生活,使鹿鄂温克传统体育正是适应了这种环境而产生的,传统体育项目中无论是方法简单的还是复杂的,都表现出娱乐性的特点,尤其在传统的民俗节庆中,更容易感受到传统体育中的娱乐气氛,究其根本在于其起源于生活,与宗教仪式、生产劳动、丰收节庆紧紧联系在一起。上述的篝火舞便是如此。
二、口传身教,传承文化
文化是一定人群共同拥有的东西,而不是个别人的专利,只是个人拥有的知识,是不能称其为文化的。文化在一个群体中历时性的一代一代传承下去,也就是说,现在的人们所享受的文化,绝大部分是从前人那里继承下来的,也就是说,现在的人们所享有的文化,绝大部分是从前人那里继承下来的。体育文化是整个社会文化一个组成部分,是从身体健康、愉悦身心出发,与德育、智育共同成为提高人的全面素质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自身的发展中不仅形成和产生了自己独特的交流方式、语言、标志和服饰等,而且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日渐融入到他们的健身、娱乐和休闲生活中,成为人民一项重要的生活内容。体育文化还是衡量一个国家、民族文化素质整体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创造、进化、完善而形成的传统文化习俗和文化内涵。
每一个文化集团和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历史,通过每个民族的文化特点来研究每个民族,通过对现代某一民族的文化形成过程的考察,建立现代人类群体行为与遗存的关系,然后用这种“关系”来分析考察所发现的遗存,尝试恢复过去人类群体的行为。例如对壮族“龙舟文化”的研究,我们不但要研究壮族龙舟的历史传说,而且要更远一步地考察古代越人在新石器时代,有了生产工具——有段石锛,才能刳制出独木舟,越人才能“水行而山处,以船为车,以楫为马。”由于壮族把动物、河流、山岳作为图腾崇拜,于是就有了鸟装饰的舟船祭祀、祭河等仪式。而在祭祀中人们为了祈求图腾神的欢心和赐福,便发生了为第一个到达神身边的竞争,就有了划舟竞渡,随着农业社会的发展,以龙的威慑力量和神性功能作为基本的精神,以龙的威力为主导观念在各族人民大脑里反映的巫术为基调的龙图腾文化,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祭祀的舟船制成龙形,出现了龙舟。随着人们思想意识的提高,人们才比较注重活动的竞技娱乐性,同时附会了神、英雄等传说,代替了某些原始崇拜的内容。因此,我们通过对龙舟的历史科学考察,最终揭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我们认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来源于生活,服务于生活,必须联系人民生活的实际需要。只有反映民众生活内在需求,或能满足人民生活真正需求的运动项目,才会赢得广泛的社会投入和自觉参与,从而不断得到发扬光大。
在人类社会中,当最早的文字、宗教、艺术、风俗未形成之前,原始的教育内容就是向后代传授一些简单的生产、生活技能及自卫能力,那么,像古代的狩猎、捕鱼、攀、爬、涉水或与野兽搏斗乃至简单工具的制造和使用,都包含着体育的成分。例如生活在黑龙江流域的赫哲族,捕鱼是主要的劳动生产之一,在长期的劳动生产中,赫哲族人民积累了丰富的捕鱼经验,他们对各种鱼类的习性十分熟悉,可以根据鱼在水中游动的波纹鉴别鱼的种类,然后用鱼叉刺去,往往百发百中。为了熟练地掌握叉鱼的生产技术,大人就传授小孩从小就学习叉草球。先用草编成一个草球扔在地上向前滚动,象征鱼在游动,然后用鱼叉迅速送出,只要目标准确,就能叉中草球,形成了赫哲族“叉草球”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体育作为一种教育形式,肩负着教育后代的重要职责,通过各种体育活动,发展各种生产生活技能,传授积累的经验。使鹿鄂温克人进行扎枪这项体育活动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掷准目标来培养狩猎命中率、提高身心稳定性,可以说是对狩猎技巧的一种教育方式,经验丰富的人们展示自己精湛技巧的同时,也是其他人的一个学习过程。学校教育产生之初,体育就是重要的教育手段,在没有特定的学校教育时,使鹿鄂温克人就是通过自己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进行技能经验的学习。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过程中反映着民族心理素质、道德规范和思想品德的教育。每一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产生和发展,都与特定的民族历史、民族经济、民族政治、民族文化、民族教育、民族军事等有着广泛的联系,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产生的。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对于研究和认识民族的各项历史文化轨迹有着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使鹿鄂温克族的萨满舞,带有神秘的宗教色彩,一方面表达着族人对鬼神的认识态度,另一方面也在传授着某些礼仪习俗和民族的历史知识。不同时期,使鹿鄂温克人对萨满的认识都是不同的,从盲目崇拜到今天萨满的消逝,萨满舞展现着使鹿鄂温克人信仰崇拜的历史。使鹿鄂温克人居住在大山中,他们拥有自己的语言,但没有自己的文字,这就决定了他们不能像汉族、蒙古族等可以用文字记录本民族的历史文化让后代去学习传承,口传身教便成为了一种重要形式,使鹿鄂温克人的传统体育作为教育形式的载体而存在着,通过体育活动中无形的伦理道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如长幼有序、帮助他人、团结合作以及合理竞争等,这些社会道德规范贯穿活动的始终,人们在长辈的督促下自觉或不自觉地模仿、掌握技能和知识,同时也默认、接受这种约定俗成的民族文化,久而久之便成为一种默认的潜在规则,这种体育文化可以映射出来整个使鹿鄂温克族的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可见使鹿鄂温克的传统体育具有传承本民族文化的功能。
三、培养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
我们在研究和探索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过程中发现,我国各少数民族历来都很重视本民族世代流传下来的各种民族体育娱乐活动,那是各民族长期生活实践的结晶,而且,这些活动大都安排在一年四季的各个重大节日和纪念日期间举行。由于民族宗教、祖先崇拜等长期形成的历史习俗,许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成了他们不可须臾离开的社会生活、生产的一部分,甚至他们视有的活动为生命的一部分,这从客观上使人们自然而然地去接受它,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认知和参与,形成了相当稳定的群众基础。如壮族的“投绣球”,每逢春节、三月三、中秋节举行的歌圩中,壮族青年们相邀会集村边、地头、河畔,他们分成男女双方,互相引吭呼唤“呜嗨”声,以表达亲切的问候,双方对歌抛球。苗族“赶秋节”期间的男女先进行“八人秋”表演,然后相互对歌跳舞,这都是青年男女锻炼身体,寻找配偶的一种方式。因此,许多民族在这些重大传统节日期间举行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参加者历来十分踊跃,无论男女老少都积极参与,特别是在民族聚居地举行的活动,几乎达到全民参与的程度。如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云南和四川彝族的“火把节”、白族的“三月街”、壮族的“三月三”、傣族的“泼水节”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吸引了数以万计的人参加,那壮观的场面、热烈的气氛,无拘无束地尽情歌舞、尽情欢乐,实在是令人惊叹。这足以证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各族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历来是非常重要的,非常神圣而深广。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有大量的美,由来久远,有展示民族风采的矫健、机敏和优雅的运动美,有显示各民族性格的剽悍、坚毅和婉柔的美,还有能透示出各民族文化的神秘美、惊险美、谐趣美等等。蒙古、哈萨克、维吾尔、鄂温克、乌孜别克、柯尔克孜、白、纳西等族的赛马,蒙古族、朝鲜族、彝族的摔跤,壮族的“投绣球”等显示了这些民族性格剽悍、坚毅、婉柔的美。还有纳西族以练武为主、文体结合的“东巴跳”,以其扑朔迷离的宗教色彩,给人以神秘美。维吾尔族的“达瓦孜”、苗族的“上刀梯”、柯尔克孜族的“姑娘追”等,无不体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惊险和集诙谐、幽默、情趣、妙趣为一体的活泼美。民族体育中体现着民族精神,从事体育活动的过程也是体会体育中民族精神的过程。
民族精神是民族特质的凝聚和集中表现,是一个民族漫长经历的历史积淀和升华,它渗透到民族的整个机体里,贯穿在民族的全部历史长河中。敖鲁古雅使鹿鄂温克人在历史的变迁中,由于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地域的变迁产生了独具特色的鄂温克民族文化,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也随之产生,反映着民族的历史渊源。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能够激发中华民族的每一个成员团结爱国、拼搏向上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民族传统体育作为弘扬民族精神的重要手段,不仅可以规范和引导民族每一个成员向前发展,保证社会安定有序,而且还可以把整个民族紧紧地凝聚、团结起来,使民族每一个成员同心同德朝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迈进。围猎是使鹿鄂温克人从旧石器时代延续下来的一种狩猎方式,当时最先进的狩猎工具是弓箭,在猎取小型猎物时这种工具发挥着巨大作用,但是没有集体的力量,个人使用弓箭根本无法猎取凶猛体大的野兽,因此,在活动过程中,围猎可谓是全体出动,妇女老人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是围猎成功的关键,这种需要集体精神的原始活动不仅能够提高狩猎成功的几率、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而且还展现着人们强烈的集体意识和团结的民族精神。在使鹿鄂温克人的神话故事中,每一个英雄人物都是擅长某项体育技能的代表,总是能在生活中解救人民于水火,拥有过硬的身体素质的“英雄”往往是常人向往的对象,而达到过硬的身体素质的手段则需要通过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活动来实现。因此,民族传统体育的产生就是以体现民族精神为目的的。而民俗不仅统一着本民族成员的生活方式,更为重要的是维系着群体或民族的文化心理,每一个民族或群体,都生活在特定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中,有自己独特的历史道路,因而形成了特定的集体心理,如狩猎活动进行时避开猎物的繁殖期,体现了使鹿鄂温克人对自然的崇拜和爱护。民族传统体育产生于生活,反映着本民族所有成员的意愿,使鹿鄂温克人通过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激励并传播给每一个成员团结、拼搏向上的民族精神,民族传统体育也成为维系使鹿鄂温克人民族共同心理、共同价值追求的思想纽带,凝聚着人们共同生活在一起。
【注释】
[1]方征.我国少数民族体育科学研究之思考.体育文化导刊,2008(9).
[2]易剑东.体育文化学.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6:4.
[3]林耀华.民族学通论.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382.
[4]庄孔韶.人类学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1.
[5]林耀华.民族学通论.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384.
[6]童昭岗,孙麒麟,周宁.人文体育.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2:28.
[7]易剑东.体育文化学.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6:9.
[8]冯胜刚.对“文化”和“体育文化学”定义的求索.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3(6).
[9]童昭岗,孙麒麟,周宁.人文体育.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2:29.
[10]易剑东.体育文化学.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6:2.
[11]方征.生活方式的变迁对鄂伦春族猎民健康的影响.体育文化导刊,2007(11).
[12]杨津津,张雁飞,方征.纳西族的东巴跳.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2(2).
[13]袁华亭.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基本概念的探讨.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6(12).
[14]冯胜刚.关于正确定义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研究.贵州民族研究,2004(4).
[15]马林诺斯基.文化论.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1.
[16]W·F·奥格本.社会变迁.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
[17]童昭岗,孙麒麟,周宁.人文体育.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2:96.
[18]饶远,陈斌,等.体育人类学.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
[19]白兰.鄂伦春族狩猎文化对今天中国社会的启示.保护与传承——鄂伦春民族文化研讨会论文集,2011.
[20]罗康隆.文化适应与文化制衡.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
[21]林耀华.民族学通论.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397.
[22]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编辑委员会《中国少数民族》编写组.中国少数民族.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3.
[23]张进才.体育文化基本概念辨析[J].体育与科学,2003(11):34-3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