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1)有新生儿黄疸,按照出生不同胎龄、体重和日龄,超过中华医学会指南的胆红素数值(表16-5,表16-6),可予以光疗。
表16-5 不同出生时龄的足月新生儿黄疸干预推荐标准
表16-6 不同胎龄/出生体重的早产儿黄疸干预推荐标准[μmol/L(mg/dl)]
(2)对有感染、酸中毒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应该及早予以光疗。
【禁忌证】
(1)以直接胆红素增高为主的新生儿黄疸。
(2)有出血倾向及高热者。
【操作步骤】
1.蓝光灯
(1)患儿皮肤裸露,眼睛和生殖器用黑布遮盖。
(2)调整蓝光灯距离,打开蓝光灯电源。
(3)治疗中注意观察患儿生命体征情况,有无并发症,黄疸消退情况。
(4)结束后关闭蓝光灯电源。
2.蓝光毯
(1)接通电源,打开电源总开关。
(2)调节蓝光灯照射强度。
(3)将光疗毯直接与婴儿皮肤接触(放于婴儿背部或胸腹部),每2h变换1次照射位置,4h后关机1h,再照射。
(4)使用完毕关机,清洁、消毒机器,并记录使用时间。
【并发症】
(1)发热:蓝光虽为冷光源,长期照射仍可导致部分患儿出现发热。
(2)腹泻:部分患儿可出现腹泻,停止光疗后可恢复。
(3)皮疹。
(4)维生素B2缺乏。
(5)青铜症:光疗对结合胆红素的作用很弱。当血清结合胆红素>68.4μmol/L(4mg/dl)转氨酶及碱性磷酸酶升高时,光疗后胆绿素蓄积,可使皮肤呈青铜色,即青铜症。
(6)电解质紊乱:部分患儿光疗后可出现低钙等。
(7)视力损害:如不注意遮盖双眼,可引起视力损害。
【注意事项】
(1)要严格掌握适应证。
(2)注意遮盖双眼和外生殖器。
(3)注意水分和电解质补充。
(4)适当补充维生素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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