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Codman首先认识到,大部分的肱骨近端骨折线,是沿着以前的骨骺线发生的,主要形成4个骨折块,包括肱骨头关节面、大结节、小结节、肱骨干(图3-1)。这4个骨折块间可以在损伤机制的作用下相互组合而构成多种骨折类型。
图3-1 肱骨近端骨折的4个骨块
Neer回顾性总结了300例移位的肱骨近端骨折15年以上的治疗经验,于1970年提出了“骨折部分(fracture parts)”分类方法(表3-2,图3-2)。Neer将Codman的“骨折线”分类法改进为“骨折部分”分类法,即根据“骨折部分”和相互间的“移位程度”进行分类。肱骨近端的“骨折部分”仍分为4块:第一部分是肱骨头关节面,可从解剖颈水平移位或发生肱骨头的劈裂,其移位的程度由创伤的大小决定,与软组织附着无关;第二部分是大结节和附着的肌肉肌腱,包括冈上肌、冈下肌和小圆肌,具有外展和外旋的作用;第三部分是小结节和附着的肩胛下肌,具有内收和内旋的作用;第四部分是肱骨干,从外科颈或结节下水平断裂。Neer定义的移位标准是:“骨折部分”之间成角≥45°或移位≥1cm,即只有至少满足了上述标准之一者才能称为一个“骨折部分”。Neer认为这一标准反映了“骨折部分”之间在血供联系上的损伤程度,对判断肱骨头的缺血性坏死有显著意义。
表3-2 肱骨近端骨折的Neer分类
应用肱骨近端骨折的Neer分类法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如果一个肱骨近端骨折有许多骨折间隙,但移位均<1cm,则认为该骨折没有破坏周围软组织,骨膜、关节囊和肩袖附着仍将骨折块维持在一起,对肱骨头的血供没有明显破坏,这类骨折被称为“一部分骨折”,或“轻微移位骨折”,属于稳定的无移位骨折。
②大结节骨折向外上方移位,使肩峰下间隙变窄,可能引起肩部撞击症和肩袖撕裂。因此1959年McLaughlin认为大结节上移0.5cm即应手术治疗。2005年Parsons等通过放射学研究发现,在上臂外旋位拍摄肩关节正位片,是精确测量大结节移位的最佳方法。Park等 1997年提出,对于运动员或需要手臂过头的体力劳动者,大结节骨块发生0.3cm的移位也应当手术复位。
图3-2 肱骨近端骨折的Neer分类
图3-3 肱骨近端骨折的四部分外展嵌插类型
Ⅰ.肱骨干;Ⅱ.关节面;Ⅲ.大结节;Ⅳ.小结节
③1991年Jakob等提出在Neer四部分骨折中,有一种外展嵌插型骨折(valgus-impacted four-part fracture,图3-3),尽管肱骨头外展成角超过45°,但其内侧有软组织袖相连,仍能获得部分血供,肱骨头缺血坏死的危险性较典型的四部分骨折少,预后较好。
④2004年Hertel等提出,后内侧干骺端骨折块的延伸长度(>8mm)和内侧软组织的完整性皮质错位>4mm,比Neer的“骨折部分数目”和“移位程度”,对预测肱骨头的缺血性坏死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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