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疗效,服用抗癫药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发作类型早期用药 一旦确定诊断,就应开始药物治疗,以免严重发作引起永久性脑损伤。但需要根据不同的发作类型,选用不同的药。通常大发作(强直-阵挛发作)者选用苯妥英钠或丙戊酸钠;小发作(失神发作)选用乙琥胺、丙戊酸钠或氯硝西泮;失张力发作选用丙戊酸钠;婴儿痉挛症选用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或硝西泮;癫持续状态选用地西泮、氯硝西泮或氯羟西泮;部分性发作选用卡马西平等。
2.单药治疗 首次用药应选用1种药治疗,应自始至终提倡单药治疗,只要选药合理、用药恰当、规律用药,单药可使60%~75%的患儿获得满意控制,而且不良反应少,价廉方便。
3.剂量个体化 由于遗传和环境因素的不同,每种药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药代动力学规律都有明显的年龄差异和个体差异。一般先按常规量用药,达到稳态后判断疗效;若效果不佳,逐渐增加药量。直到有效控制临床发作。
4.长期规律用药 因为药物在体内需要有一个吸收、分布、积累、由血至脑的平衡过程,所以任何药物疗效的发挥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如苯巴比妥最大疗效的出现需2~3周,可见,用药4~5天不见效就换药的做法是错误的。当首选药已达治疗浓度仍无效时,可增服第2种药,在第2种药达到治疗浓度后,逐渐撤除第一种药。切忌不要频繁改量、换药,否则可降低疗效或加重发作,应耐心解释规律服药的必要性和不规律服药的严重后果,加强患儿的依从性。
5.停药过程要缓慢 癫发作完全控制后,仍需服用维持量2~4年,然后逐渐停药。通常在大发作控制发作4年后、部分发作控制2年后,才考虑逐步停药。停药要在医师指导下逐步减量进行,不可突然停药,否则会导致严重的持续状态,使治疗前功尽弃。从减量到完全停药一般需要半年到1年时间。
6.发作呈2种类型以上者的用药 先选用1种对这2种类型都有效的药,达到治疗浓度后如效果不佳,可根据发作类型加用第2种药,应尽量少同时用3种以上药物。对于十分难治性癫可考虑2种或3种药联用,同时要配合其他检查寻找原因,以便针对病因治疗更有效。
7.医师家长互相配合、科学用药 家长对医师要信任,听从医师的医嘱,家长要详细记录患儿对治疗的各种反应。因为在观察疗效和不良反应时,家长比医师更清楚。
8.不宜更换药品厂家与剂型 在用药过程中,最好不要更换所用药品的厂家与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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