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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辨证立法遣方用药

时间:2023-03-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立法、遣方、用药三个方面也不可忽视。即使辨证准确,若立法、遣方、用药有一个方面失妥欠当,也会直接影响疗效。用现代仪器检查疾病的结果,对中医辨证是有帮助的,但绝不能完全按照检查结果去指导用药。证有种种,立法也必然有种种,但立法必须与辨证相一致,切不可认为立法无关紧要,随心所欲用药。遣方是治疗疾病必须要开出的药方。医生用方不外乎已有的成方和个人临证组方。

对中医师来说,从诊病开始到用药终了,时间虽然不长,但却是一个系统工程。这个工程,依我看就是辨证、立法、遣方、用药。这四个方面,直接关系治疗效果的好坏,四者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就其重要性而言,辨证最为关键。假如证辨错了,其他三个方面也必然随之而误。因此,在辨证上必须细心认真,要下功夫。然而立法、遣方、用药三个方面也不可忽视。即使辨证准确,若立法、遣方、用药有一个方面失妥欠当,也会直接影响疗效。兹就这几个方面,谈点看法。

辨证是比较难的一个方面,因为疾病千变万化,往往寒热夹杂,虚实并见,真假异象,尤其内科杂病更是如此。因此在辨证上一定要求其本、穷其末,根据病证具体情况,或求其病因之本,或求其病机之本,或求其病性之本,或求其病位之本,或求其病体之本等。病本既明,治必无差。要想把病证都辨得清楚,除细心、认真外,还必须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掌握辨证大法。如六经辨证、经络辨证、气血津液辨证等,皆必了然于心,方能各施其用,左右逢源。如果在这些方面知之甚少,根底较浅,再加上实践经验缺乏,要想把证辨好,也是比较难的。由此可见,辨证实际上是理论和实践经验相结合的运用。清代林佩琴说:“治病之难,在于识病,而识病之难,在于辨证。”诚然,临床上对于一些比较复杂的病证,往往不可能一下子就辨得十分准确,还有待于复诊时再认识。可以说,复诊过程是对疾病认识的深化过程,关键问题是医生是否具备再认识的能力。对于医生来说,在初诊时就应力求把疾病辨得清清楚楚。辨证是中医一大特色,只有按照中医理论的思维方法进行辨证,才能充分体现出中医的特色。用现代仪器检查疾病的结果,对中医辨证是有帮助的,但绝不能完全按照检查结果去指导用药。比如慢性胃炎、肠炎、肝炎、肾炎等,中医就不一定按炎症去治疗,否则效果是不会好的,甚至适得其反。这是中医与西医的不同之处。

立法是在辨证之后所确立的一种治疗法则,是针对所治疗的某个疾病而言的。证有种种,立法也必然有种种,但立法必须与辨证相一致,切不可认为立法无关紧要,随心所欲用药。如太阳表证不按表虚表实立法,阳明里证不按清法下法立法,少阳半表半里证不按和解立法,其治疗效果肯定是不会好的。前人为了更好的治疗疾病,确立了不少治疗法则。如《素问·至真要大论篇》说:“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从之,坚者削之,客者除之,劳者温之,结者散之……”清代程钟龄把治病方法归纳为汗、吐、下、和、温、清、补、消八法,但法中有法,“一法之中,八法备焉,八法之中,百法备焉”。我们在治疗疾病具体立法中,在这些大法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情况,自然法中有法,各得其宜,曲尽其妙。

遣方是治疗疾病必须要开出的药方。按照立法原则,由多少不等的药味所组成。通过周密组方,药物可以发挥其更佳的作用。根据病证不同,所用的方子也各有不同。金代成无己《伤寒明理论》根据方剂组成的不同,归纳为大、小、缓、急、奇、偶、复七方,但成氏对“七方”内容未作论述。金代张从正《儒门事亲》对“七方”作了比较明确的阐述。正如他所说:“方有七,剂有十,旧矣。虽有说者,辨其名而已,敢申昔人已创之意而为之订。”“七方”是在《内经》基础上形成的,直到现在仍有重要指导价值,是组方不可缺少的原则。医生组方,若失去遵循原则,君臣佐使不明,不按规矩,其方很易成为乌合之众。医生用方不外乎已有的成方和个人临证组方。成方可分为经方时方两大类。经方数量不大,其识见高明,用意深远,奥妙难穷,只要用之得当,效如桴鼓。“能起大病者经方也”,此说不虚。予在1975年曾治刘某,男,40岁,患急性黄疸型肝炎,当即住某医院治疗,黄疸逐渐消退。但在黄疸消退期间出现冷热,每隔3~5天发作1次,而且均在下午发作,先冷后热,体温39~40℃,2小时左右,汗出热退。该院始认为是输液反应,后又疑为疟疾,多次化验未查到疟原虫,亦曾按疟疾治疗无效,如此时近3个月,甚感疲惫。后经他人介绍,就诊于予。脉弦略数,舌苔薄白,遂疏小柴胡汤合桂枝汤,3剂而愈。方为桂枝9g,白芍9g,柴胡9g,黄芩9g,半夏9g,党参9g,甘草6g,生姜3片,大枣3枚。此为邪在太、少二经,经气不和之候。故用小柴胡汤以和解少阳,桂枝汤以调和营卫,3个月之疾,竟起于3日,岂不速乎。又如1996年5月,予治王某,男,63岁,大便23日未行,亦是用经方加减获效的。该患者以脑出血左侧肢体偏瘫住入某医院高干病房,经治疗病情好转,但出现腹胀、大便不通,已20天,每日尚在输液。该院同意请中医会诊。症见腹胀大,其状如鼓,不但大便20日未行,小便亦不畅通,赖导尿管排尿。脉数有力,舌苔黄中带黑,厚布于舌,干燥,舌质暗红,面呈肿浮之象,异常痛苦。当以下法治之。药用大黄30g,厚朴15g,枳实15g,炒莱菔子30g。服1剂大便未下,但觉腹胀稍轻。予思大黄用至30g,如何大便不下?鉴于腹胀较重,随改用半夏15g,党参10g,黄芩10g,黄连6g,干姜10g,香橼10g,甘草6g。服完1剂后,腹中转气,有大便欲下之感。照上方加茯苓30g,泽泻15g。服完1剂后,大便泻下甚多,患者称约有1盆,先是干粪块,后是污秽物,1天泻下9次,至今23日未通的大便,得以尽出,患者顿觉如释重负,小便亦随之通畅,脉转平静,苔亦减退,面亦无肿浮之象,饮食大增。细观此证,乃气、水、糟粕互结之候。后方为半夏泻心汤加香橼、茯苓、泽泻,意在辛开苦降,既能行其气,又能行其水,水气行则糟粕乃下,小便得通。

时方内容更为丰富,使用面更宽,疗效亦较显著,是中医治疗的发展,不再举其治例。予以为多读方书,多记些方,既可便于临床应用,又是自己组方的基础,多多益善。证与方相符者则用其全方,证与方不完全相符者则加减用其方,务求与病相合。清代吴仪洛在《成方切用》中说:“病有标本先后,治有缓急逆从,医贵通变,药在合宜,苟执一定之方,以应无穷之证,未免虚虚实实,损不足而益有余,反致杀人者多矣,用方之切于病,岂易易哉。”清代汪讱庵在《医方集解》中也说:“庸医浅术,视之懵如,乃拘执死方以治活病,其不至于误世殃人者几希矣。”吴、汪之言,绝不是不要成方,而是说如何活用其方。当然,在临床上根据病证情况,自己组方还比较多,但必须在多读方书的基础上,才能组好自己的药方。

用药与遣方有最为密切的关系。辨证落脚点是用药。药用的当与不当,直接关系疗效的好坏。譬如作战,即使战略战术正确,但兵不精或用兵不当,也是难以取胜的。要想把药用好,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要熟悉每味药物的性能。中药品种较多,其性味功能也各不同,很多药物性能并不单纯。如玄参既能清火解毒,又能养阴生津;鳖甲既能滋阴清热,又能软坚散结;牛膝既能补肝肾,强筋骨,又能行血散瘀,引药下行;砂仁既能行气调中,醒脾开胃,又能引气归肾;远志既能安神疗忘,又能治疮疡肿毒。记得我在从师学习时,有一肠痈患者,师在用大黄牡丹皮汤和薏苡附子败酱散变方时加入远志30g,效果特别好。以后我在治疗肠痈时也用远志30g,后在治疗肝痈时也用远志30g,效果均好。由此可见,只有对药物性能了解清楚,才能用其所长,攻无不克,战无不胜。②要掌握药物用量的分寸。该用大量而不用大量,为药疲于病;不该用大量而用大量,为药过于病。过与不及,同属于失,甚至遗人夭殃。在一定程度上说,用量恰当与否是很不容易的,医学造诣不深,是难以恰到好处的。③要明确处方中药与药用量的比例。在一个处方中,有些药可用至30g或更多,有些药则用数克或更少。有的必须等量使用,如当归补血汤黄芪与当归,阳和汤熟地黄与麻黄,桂枝汤桂枝与白芍。如此等等,只有严格按照它的用量比例,才能获得好的效果。同时根据病证新久不同,用量也很有讲究。如久咳还须佐用汗透,深痹也须伍用祛风,但分量要轻,否则有开门引盗之误。那些不因人、因病、因时、因地制宜,盲目认为药量大能治病,是不全面的。究竟何药用大量,何药用小量,大到什么程度,小到什么程度,在于医者据情而定。④要注意药物的炮制。同是一味药物,生用与熟用,其功效是不同的。例如大黄生用则泻力大,炒炭则泻力小并能止血;干姜生用则温中散寒,炒炭则能温经止血;红花生用则活血散瘀,炒炭则散瘀止血。予治疗妇女月经过多并夹血块较多者,在辨证用药的前提下,往往用少量红花炭、大黄炭、牡丹皮炭,既能散瘀,又能止血,也可谓攻中寓补。此外,根据病证不同,也需炒用其药。如叶天士治某肝病,生地黄炒用,菊花炭用,是符合《金匮》“夫肝之病,补用酸,助用焦苦”之理的。他如油、盐、醋、蜜、糖、酒等,也是制药必用。药物的炮制是目前许多药房中的薄弱环节,依我之见,中药房应设立炮制小灶,方能满足需要。这个特色,应予重视。⑤要留神鲜药的使用。有些药鲜用比干用好,如白茅根、芦根、竹叶、石斛、车前草等生用为佳,但限于季节和地域的关系,又不可能尽能鲜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能生用则生用。前人也很重视鲜药的使用,四生丸即是其例。

总之,辨证、立法、遣方和用药,内涵非常丰富,虽为老调,确有必要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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