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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化吸入常用药物

时间:2023-03-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干粉定量吸入剂一般不应用于机械通气患者。近年来提倡雾化吸入疗法联合用药,如哮喘患者先吸入β受体激动药,然后吸入皮质激素,可预防因长期单用β受体激动药引起的药物减敏作用和支气管反应性的增高。有些雾化吸入疗法在推荐常规临床应用之前,有待进一步研究。

1.平喘药物的吸入治疗 平喘药物气溶胶可分为两类,一类吸入后起效迅速,用以控制气道痉挛症状,如β受体激动药(表40-4)和抗胆碱药(表40-5),吸入后作用迅速,3~5min生效,作用维持时间可达4~6h,无论对COPD,过敏性、感染性还是运动性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均有效;另一类吸入后起效慢,主要作为预防用药,包括局部作用的肾上腺素皮质激素类,抗过敏性介质的药物如色甘酸钠、奈多罗米钠(nedocromil sodium)等,长期应用可避免哮喘的发作,减轻气道的炎症反应,降低气道的高反应性。茶碱类药物现一般已不做雾化吸入。

值得注意的是,表40-4和表40-5中所列的定量吸入剂的剂量是指通常情况下,没有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患者的常用剂量。如果患者是在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的条件下应用,即必须连接如图40-2所示的贮雾罐和特殊接头,并按表40-2所推荐的方法应用,剂量也需要相应增加,通常是增加2~4倍,并观察雾化吸入后的效果和副作用,来判断剂量是否恰当。雾化吸入液则可参考表中剂量来应用。干粉定量吸入剂一般不应用于机械通气患者。

表40-4 雾化吸入β受体激动药

一般说来,吸入抗胆碱能药物的支气管舒张作用弱于吸入β受体激动药,但对于某些慢性支气管炎尤其是气道分泌物多的患者,则具有相仿或较好的疗效。近年来提倡雾化吸入疗法联合用药,如哮喘患者先吸入β受体激动药,然后吸入皮质激素,可预防因长期单用β受体激动药引起的药物减敏作用和支气管反应性的增高。如可必特雾化液(每支2.5ml,含异丙托溴铵0.5mg和沙丁胺醇2.5mg),每次2.5~5ml,3~4/d。对于COPD伴痰液黏稠患者,还可将平喘药与祛痰药一起雾化吸入,如将可必特雾化液2.5ml和沐舒痰(盐酸氨溴索)2ml加入雾化器中一起雾化吸入。

表40-5 吸入性抗胆碱药

少数患者雾化吸入后不仅没有出现支气管舒张,反而诱发支气管痉挛,出现所谓“治疗矛盾现象”,其原因:①可能与雾化液系低张而非等张有关;②可能是雾化液中的防腐剂(如氯化苯甲羟胺或次亚硫酸氢盐)或稳定剂(如乙二胺四醋酸)诱发;③气雾的温度过低;④对雾化的药液过敏,但较罕见。

2.雾化吸入抗菌药物 雾化吸入抗菌药物治疗虽然也有不少临床研究资料,但设计严密、前瞻性双盲对照,包括大宗病例或多中心的研究结果还是不多的。有些雾化吸入疗法在推荐常规临床应用之前,有待进一步研究。雾化吸入抗菌药物的选择及应用剂量请参看表40-6。

表40-6 气雾吸入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

注:*应用剂量较难确定,以下剂量仅为参考。药物应溶于2~4ml生理盐水中,每天应用2~3次
**每天给予大剂量用于治疗,每1~2周给予1次小剂量用于预防

3.吸入疗法在其他疾病方面的应用 吸入疗法近年来在治疗其他疾病方面的应用也正在迅速增加,如吸入喷他脒治疗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继发卡氏肺孢子菌感染,吸入利巴韦林治疗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吸入局部作用的皮质激素治疗肺结节病、吸入麦角胺治疗血管性头痛和偏头痛、吸入肝素进行全身抗凝、吸入肺泡表面活性物质治疗ARDS等等,都已取得明显进展,把雾化吸入疗法的临床应用推进到了一个新阶段。

当患者发生呼吸道感染或其他呼吸系疾病(如支气管哮喘等)时,气道分泌物常显著增多,并伴痰液黏滞度的增加。此时常需要应用黏液促动剂。临床上常常以雾化吸入的方式来应用黏液促动剂(表40-7),以提高疗效。

表40-7 常用气溶胶黏液促动剂类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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