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性内斜视是最常见的一种斜视,多见于3~4岁的儿童,除先天畸形或外直肌半瘫痪外,主要与远视有关。远视眼由于眼轴过短,即使观察远距离的目标,亦需应用调节以资代偿,而调节与辐辏作用是相互联系的,因此,在高度远视状态下,强度的辐辏运动,使内直肌的作用超出外直肌的作用,形成内斜。
【临床表现】
共同性内斜视是双眼的视轴偏向鼻侧,但眼球向各方向运动无障碍。早期常为间歇性斜视,随着时间的推移,多形成单眼固定性内斜视。斜视眼的视力下降,有的因失用而形成弱视;也有的患儿双眼交替斜视,常无弱视,但立体感差。
【诊断要点】
1.根据眼位检查(角膜反射法、视野计法等)可以确诊。
2.内斜视多由于远视引起,因此对每个内斜病例,均应注意有无远视。在确定远视度数时,必须在睫状肌麻痹状态下进行。
【治疗】
共同性内斜视治疗的关键,在于早期采取适当措施,绝大多数可恢复双眼正常视觉。
1.矫正屈光不正 是最重要的步骤,必须用1%阿托品散瞳后进行验光,得出总合性远视的度数并全部给予矫正。若戴眼镜半年以上并经适当锻炼无好转者,则应手术矫正。
2.锻炼 斜眼视力与视功能的锻炼,眼球位置矫正锻炼等。
3.手术矫正的原则
(1)有可能获得双眼单视者。
①手术应尽量照顾眼肌间的平衡,勿使任何一肌的转动力过分增强,以免造成两眼侧向运动不一致。所以应避免施行充分剥离之内直肌退后及充分剥离之外直肌缩短术。因过分之内直肌退后,将引起辐辏不足,过分之外直肌缩短,能引起继发性内直肌功能不足。
②调节性内斜视,远视程度越高,手术矫正效果越显著,所以对+4.00D以上之远视患者,勿作过度矫正。
③对同时存在的不甚明显之垂直斜视,当水平性斜视矫正后,往往变得更加明显,尚需做垂直斜视之矫正。
④对有顽固性的异常视网膜对应,则手术效果将显著降低,有时手术后斜视又恢复到原来的程度,以适应其异常知觉联系,故术前应充分估计到。
(2)只能获得美容效果者。
①手术矫正度应略保守些,如残余5°~10°的斜视矫正不足,一般在外观上常看不出来,而且日久可以逐渐减少,不致出现外斜。
②对美容手术,如产生一定的运动不平衡,一般不甚重要;但内转之过度削弱仍应避免,尤其是非注视眼的内转力不佳,容易引起外斜视。
【注意事项】
1.对于共同性内斜视的患者,应当首先矫正远视眼,以恢复双眼单视功能。至于如何矫正,应视年龄区别对待。出生后4~5个月婴儿的内斜视,包括间歇性内斜视,如远视在+2.00D以上,应配镜,包括全部检验结果,再加上+1.50D附加度数。因为婴儿全是看近,4个月至4岁的婴幼儿,如有内斜、屈光度数>+1.50D,应对检影的结果给予全部矫正,但不必附加度数。4岁以上的儿童如有内斜视,应给予最小度数镜片,以产生双眼单视、内隐斜视以及最佳视力。
2.远视患儿配戴矫正眼镜的注意事项(详见远视眼)。
3.共同性内斜视的预防非常重要,应从以下着手:
(1)发现儿童有过高的远视或屈光参差,则应注意观察。
(2)当发现有眼位分离现象时,即刻给予屈光矫正。
(3)如发现其双眼视力不一致,对健眼应点用阿托品或进行遮盖,以便提高斜视眼的视力,训练融合。
(4)经用镜并训练半年不见纠正眼位者,则行手术以矫正斜视。
(5)对儿童之眼部卫生应充分注意,如照明不良、印刷品不清楚、阅读姿势不正等,并应避免产生视力疲劳。
(6)对已进行手术矫正的病例,仍应继续进行融合及立体感觉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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