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粮票的收藏投资
粮票号称是票证收藏中的“中国第一票”,它是特定的历史文物,富有广泛的文化内涵,具有历史性、知识性、文化性。
民国时期,中国粮食紧张,粮票即已经形成了完善的体系,除了国民党政府发放“粮食配给票”等,根据地也发行过“借谷票”、军用粮票、边区粮票等。其中最为珍贵的是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发行的借谷票“干谷壹百斤”(图8-3 ~图8-5)、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1934年一斤米票(图8-6)等。
图8-3 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借谷票“干谷壹百斤”
图8-4 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借谷票“干谷壹百斤”(背)
图8-5 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红军临时借谷证“干谷壹百斤”
图8-6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1934年一斤米票
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根据国共两党达成的协议,红军主力部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9月12日后又称“第十八集团军”),于8月25日起开赴抗日前线,其中,由师长林彪、政治委员兼副师长聂荣臻率领的一一五师挺进晋北。9月25日,平型关战役首战告捷。同年11月,在聂荣臻的领导下一一五师建立了晋察冀军区。1938年1月中旬,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正式成立。
为解决敌后游击战争机动作战的急需,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于1939年1月1日开始发行军用粮票,这也是抗日战争时期红色政权所发行的第一套粮票。该套粮票面额分为伍斤、贰拾斤、壹佰斤、伍佰斤、壹仟斤和伍仟斤6种,并分别按粮食品种发行。目前粮界集友较为熟知的品种为“玉面”、“小米”、“莜面”、“花料”四种,后来又有收藏者收集到一枚晋察冀边区军用粮票,是由一位老红军珍藏下来的,面额为“小麦壹佰斤”小版张。
该票印制于一完整的实用稿纸的背面,是为节俭经费之举。据收藏这枚粮票的老红军介绍,此票另有一单枚票存世,曾在十年前被一台湾收藏人士购去。这枚小版张迄今为止尚属孤品。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还为这套抗日战争时期第一套军用粮票制定有使用办法:
(1)军用粮票分五斤票、二十斤票、一百斤票、五百斤票、一千斤票五种,其领用的粮食分小米、玉米面、小麦、花料四种。
(2)每年终由本委会按部队人数马匹、驮骡应需给养花料数目,发给下月适量的粮票,各部队凭票向村中领用救国公粮。
(3)各部队凭军用粮票向村公所领用粮食时,需通过所属之区公所,以便分配,如军事吃紧往返有误者例外。
(4)各区公所与各部队接洽领粮时,须就各该部队驻地附近村庄妥为分配,以免各村存粮有偏估过剩之虞。
(5)各村村公所接到粮票时,须立即按粮票面额粮种照付粮食,如部队所需粮食小于粮食面额者,各村公所得以小额粮票找零,以便付与票额相等。
(6)各村收到之军用粮票,于每月终汇总,县政府核算,就其储存公粮项下核销。如果村支付粮食数量,超过所存救国公粮,县区政府应从他村输入补还。
除此还规定:各部队未持军用粮票者,均不准向地方要粮食,违者法办;军用粮票只限军用,不得转于民商;不准挖补涂改;军用粮票遗失后,不挂失等。
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也发行了一些公粮票和相关粮食的票证,称得上是中国票证收藏中的一朵奇葩。这些公粮票和相关粮食的票证诞生于炮火连天的战争年代,具有印量少、使用时间短、流通地域窄等特点。发行于解放战争时期的公粮票和相关粮食的票证,是解放战争时期革命军队在人民群众支持下浴血奋战的历史见证,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和收藏价值。
除以上介绍的之外,根据收藏界已收藏的藏品,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主要公粮票和相关粮食票证还有如下品种值得关注。
1.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兑米票
兑米票,是战争年代根据地保障供给、稳定物价、促进经济的一种特殊产物。1937年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创建了抗日战争时期重要的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又称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它东起津浦铁路及运河与山东、苏皖两根据地连接,西至同蒲铁路及汾河与晋绥根据地为邻,北起正太、德石铁路与晋察冀根据地相接,西南跨陇海与豫鄂陕根据地相连,东南过黄河近平汉与鄂豫皖根据地相呼应。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晋冀鲁豫边区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军队同国民党军队作战的主要战场。
兑米票出现于1941年初,这年1月份,十八集团军(八路军)野战供给部首先发行小米伍两、小米壹斤等兑米票,并在粮券正面印制使用说明。
根据地内的边区政府,同年也发行了用蓝色印油印制的“小米拾伍斤”兑米票。兑米票背面有使用说明共六条,其中第一、第六条特别规定了该票在指定的地址内只能使用一次。
抗日战争后期的1944、1945年,晋冀鲁豫边区的兑米票发行数量相对增加,不仅面值上种类繁多,印刷质量上也大大提高,这期间的兑米票已由边区政府交给地址在山西黎城山区的冀南银行印钞厂印刷,票面设计考究,纹饰简洁明快、典雅大方,每张票面要套色三四种,防伪性较早期票大大增强。民国三十三年版(1944年)多为正面印刷,背面空白,竖版;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版多为正背双面印刷,竖版。兑米票在晋冀鲁豫边区一直流通使用到新中国诞生才逐步停止。票面形式出现了少许横式版,面值上也有了大额的“壹百斤”、“伍拾斤”等。
2.太岳战时米票
1944年由太岳行署发行的“战时米票”是研究抗战时期粮食供给情况的实物资料。
战时米票长8.5厘米,宽6.5厘米,周边有四条细线组成的边框,正上方横印着“太岳行署战时米票”,两边分别竖印有“军政机构,一律通用”的字样。正中间印着“拾壹两”三字。下方印着时间:“中华民国三十三年”。使用办法:“此票战时在全区通用,可到民户吃饭,或各级仓库兑米,平时不许使用。”米票的中下方盖有“晋冀鲁豫边区太岳行署”的印章。
太岳区成立于1941年9月1日,归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领导,其政权机关太岳行署,先后驻设在沁源县的阎寨、安泽县的桑曲、沁水县的郑庄、阳城县的城关,直到1949年秋撤销,所辖各县归山西省政府领导。为了适应游击战争,保证军政人员供给,平均人民负担,1943年,太岳行署印制了有价证券“米票”、“粮票”,面值为六两、十一两、十二两、一斤二两、一斤八两等多种,主要是供战时干部下乡使用,老百姓凭“米票”兑换粮食。
3.晋察冀边区冀中区公柴票
笔者收藏有一枚晋察冀边区冀中区公柴票(图8-7),土纸印制,上面写着“木柴壹百伍拾斤”,还有“限三十六年四五六月份有效”、“只限本地区使用”,中间盖有大大的红色印鉴“晋察冀边区冀中区行政公署”,下面写有“晋察冀边区冀中区行政公署印”。
粮票就已属难得,柴票收藏更不易。
4.永和县粮证
永和县城关粮站有少量粮食收据和统购粮证留存。如1948年永和县城关粮站收据(图8-8)、永和县1949年统购粮证(图8-9),就是非常有特色的红色票证藏品。
图8-7晋察冀边区冀中区公柴票
图8-8 永和城关粮站1948年收据
图8-9 永和县1949年统购粮证
5.冀南区米票
冀南银行的纸币如今很少见,但冀南区米票更少见。笔者收藏的冀南区米票“小米玖两”(图8-10、图8-11),上面盖有“冀南行署”红色印鉴,下面是说明:
“一、只限军政民各机关流通;二、不准卖给民间使用;三、菜金及柴费另付。”
发行时间是民国三十五年八月。
从上述“柴费另付”可以看出,解放区将柴看作和粮食一样重要的物品,因此还有专门的公柴票。因此柴票可作为和粮票一类的票证。
6.华北区公粮票
1948年5月,根据解放战争发展的形势,经中共中央建议,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边区合并,9月1日正式成立华北人民政府。1949年4月24日,解放军攻克太原,全歼守敌,华北从此全境宣告解放。
华北区公粮票1949年下半年发行。该票从使用期限的时间段看,恰逢新中国成立前后,故兼有解放区粮票(简称“区票”)和新中国早期粮票的性质;从使用范围来看仅限于军政机关人员使用,实际上是一种供给制粮票;票面的印制水平较以前有明显提高,在票品的发放、收缴和销毁的管理方面也大为加强。
目前收藏界已见到的该套票有小米票:14两、14斤、100斤;小麦票:1斤2两、10斤;公柴票:1斤、10斤、100斤;公草票:12斤;花料票:60斤。该套票证由于收缴、销毁的管理工作十分严格,故留存在世的票品目前发现的仅有以上品种。
7.太原区公粮票
1948年6月11日,徐向前、周士第指挥华北野战军第一兵团8纵队、13纵队和太行、太岳、北岳、晋绥军区部队及地方武装6万余人,向驻守晋中平川以野战军总司令赵承绥为首的13万阎军发起攻击,晋中战役开始。
7月21日,历时40天的晋中战役结束,晋中全境获得解放。整个战役中,晋中各县支前民工达16.75万人,调集牲口9.8万头,大车1.44万辆,运送柴草210万公斤。7月22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成立相当于省级的太原区,下辖3个专区,分别统领榆次、太谷、平遥、祁县等20个县。
图8-10 冀南区米票“小米玖两”
图8-11 冀南区米票“小米玖两”(背)。原是1947年的清单单据,废纸利用,说明当时物质条件的艰苦
太原区仅仅存在20多天就消失了,改名为晋中区,因此留存下来的公粮票十分罕见,笔者仅见太原区公粮票“小米拾壹斤”。
8.晋中区战时公粮票
1948年8月15日太原区改名晋中区,辖3个专区。1949年2月底晋中区与太原市合并,称太原市。1949年4月24日,人民解放军解放太原城。晋中区战时公粮票因存在时间仅半年,留存下来的晋中区战时公粮票几乎没有,笔者仅见资料记载,尚未见实物。
9.公粮代金存根
公粮代金是我党在抗日战争时期的粮食政策。当时,收缴的救国公粮都是“代金”。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我军各部队根据抗日战争时期我党减租减息的主张,告示农民:农村每亩征收2升半米的“代金”,合当时伪币100元,无田免收。这个数额只有敌伪各种捐税的五分之一不到。并规定“牛捐”、“船捐”等一律废除,还发动农民抵制汪伪“中央”、“正统中央”的各种苛捐杂税。在征缴税款中,根据地政府还拨出一部分资金支持农村教育,补贴教师的生活。
公粮代金粮食政策在解放战争时期得以延续。如图8-12的民国三十八年10月24日公粮代金存根、图8-13的民国三十八年10月24日公粮代收金存根等,都是红色票证中的特色藏品。
10.新中国早期粮票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长期战争造成的食品紧缺,国家财政经济面临许多困难,首先是粮食的供需失衡。由于我国商品粮基地分布不均衡,产粮低的一些地区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发生了粮食危机。
同时,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一些大城市如上海、天津、武汉、西安等地,也出现粮食紧张的局面。党中央深知“民以食为天”这句古训,对这个攸关亿万人民对新中国和共产党的信心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粮食大调运就是其中最得力的措施之一。
1950年3月16日,《人民日报》发表专题报道《我国粮食史上空前艰巨工作,全国粮食实施通盘调剂,保证供求平衡,减少进口外粮》,讲述了全国粮食大调运的重大意义,称赞这次行动将创造历史奇迹。
此次粮食大调运的公粮全部由中央贸易部统一调剂市场,合理调配。由于建国初期交通不便,还有匪特骚扰,各级地方政府组织了征粮、运粮委员会,抽调了大批机关干部组成工作队和运输队,仅中原就临时抽调干部达3000人,华东抽调2000人。这段历史被“政府粮秣票”、“大米票”、“小米票”、“支粮证”等粮票记录了下来(图8-14、图8-15)。
图8-12 民国三十八年10月24日公粮代金存根
图8-13 民国三十八年10 24日公粮代收金存根
图8-14 华东区1951年大米票票样
图8-15 西南区1951年大米票“壹市斤”
1950年冬到1953年土改,此期间经历了“三反”、“五反”、土改、镇反等运动,国家从中央到地方都抽调了大量的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农村发动组织群众。国家为了减少地方粮食供应上的困难,解决这些供给制人员的吃粮问题,中央统一规定各区和省市政府,可以向这些干部发放各类粮票。现在收藏家手中的这类粮票主要有:集体伙食单位购粮票、外出人员就餐粮券、支粮证、军用粮票等。
这是新中国恢复时期的粮票状况,这时期粮票种类繁多,用途广泛,中央政府、各大行政区、各省市政府都分别发行过粮票,有“恢复期”和“过渡期”的特色。这些粮票对部队作战、剿匪、行军、迁移,为党政机关干部公出就餐、土改、粮食大调运人员的粮食供应提供了方便,揭开了新中国粮票发行史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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