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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监督稽查和工作考核

时间:2023-03-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食品卫生监督是卫生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卫生部制定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在制度上保证了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序合法进行,为公众进一步提供其合法利益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会遏制侵犯民众健康利益现象的发生。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稽查工作计划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卫生监督员卫生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综合性稽查。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应当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食品卫生监督是卫生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卫生部颁布了《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食品卫生监督稽查和考核工作,为强化卫生监督执法的规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起到促进作用。同时,它也保护了卫生监督员合法履行职责时有效行使权力,不受其他不利因素的影响。

一、卫生监督管理稽查

卫生监督稽查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内部及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活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是为了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卫生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卫生部制定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在制度上保证了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序合法进行,为公众进一步提供其合法利益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会遏制侵犯民众健康利益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保护了卫生监督员合法履行职责时有效行使权力,不受其他不利因素的影响。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稽查工作计划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卫生监督员卫生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综合性稽查。

作为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其职责就是实行“对执法者的监督”,追究其责任。卫生监督稽查的职责是:①制订稽查工作制度、计划;②检查卫生监督机构和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③检查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文书制作、着装、证件证章使用等是否规范;④对卫生监督机构内部管理工作作出评价,提出建议;⑤调查处理有关卫生监督机构和人员执法活动的投诉和举报;⑥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对检查发现、群众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的违法违规事件应当做好记录,经初步核实对属于稽查范围的,有明确违法违规行为人、案件来源可靠的,由稽查人员所属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批准立案查处,同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对不属于本部门稽查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在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于稽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稽查建议,稽查建议报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制作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应当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被稽查单位在接到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后,应当及时整改并在30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稽查单位;对被稽查的卫生监督员个人,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报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考核

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考核重点主要是在卫生监督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分门别类整理;卫生监督员对卫生监督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掌握程度;卫生监督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适用是否正确、合法、适当;卫生管理相对人资料是否分类齐全;卫生行政执法案卷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字迹端正、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得当、程序合法等。

对卫生监督员进行德、能、勤、绩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法律和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工作质量等。考核方法为所属卫生监督机构成立考核小组,定期对卫生监督员进行考核。采取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自我评定,考核小组评定,单位领导集体裁定。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并存入卫生监督员管理档案,将其作为考评、奖惩、晋级、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或卫生监督员行政执法考核中属于“不予等级评定”者不得聘任为卫生监督员。

(一)卫生监督员的执法业务考核

1.卫生许可文书质量考核 主要以文书择用是否正确选择各类许可文书;许可对象认定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许可程序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正确运用法律、法规、规章作为行政许可、复核、变更、注销和撤销的依据,是否严格按法定职权实施卫生行政许可的项目种类、范围、用语规定;基本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现场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文书档案内各类文书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档案材料是否按一户一档规范装订、及时归档。

2.卫生监督文书质量考核 主要为现场执法是否正确选择使用各类文书;文书填写是否使用符合存档要求的黑蓝色或黑色水笔或签字笔填写,使用复写纸的文书是否清晰、整洁,文书制作过程是否严谨,当制作文书发现有错误时是否重新制作正确文书或在原错误处上方或下处写上正确内容,修改采用划杠线法,修改之处加盖校对章或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文书首部是否有文书编号及页码统一有序;正文表述内容书写是否严谨、量化、避免使用推测性语句,力求真实,清楚完整且能突出主要证据和间接证据;文书制作合法、语言表达完整符合逻辑、层次分明、准确应用法律名词和专业术语,不得随意省略或用代号;文书尾部是否有2人以上卫生监督员签名等。

3.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考核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是否正确选择使用各类文书;行政处罚对象应当符合法定形式;卫生行政处罚适用程序是否正确,行政处罚的调查取证、合议、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文书必须及时报领导审核、审批并签字,行政处罚每个运作过程是否按规定期限完成,履行各项告知、送达等程序是否有2名或以上卫生监督员执行,并统一着装、亮证;案件第一、第二承办人是否明确;调查采集相关证据是否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合法,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制品是否提交当事人签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或文字说明,照片等视听资料是否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是否正确运用法律、法规、规章作为行政处罚依据,在运用法律法规规章上位法的规定不具体时,是否依据下位法的规定;裁量是否适当,承办人是否准确运用自由裁量权,需要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是否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是否因当事人申辩加重处罚或随意减轻处罚;案件结案后是否将案卷材料按一案一卷规范装订,卷内材料是否按处罚程序排列编码按时归档。

(二)卫生监督员的行为规范考核

卫生监督员的行为规范考核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卫生监督员着装仪表是否端正整齐,在执行公务时是否佩戴卫生监督标志,非执行公务时不得穿着卫生监督服进入被监督单位,非工作时严禁穿制服进入娱乐场所娱乐;卫生监督员是否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程序;实施卫生监督是否遵循合法、公正、高效、公开的原则,树立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形象;是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奉公守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自律的良好作风;是否主动热情接待来所办事人员,为他们提供方便,不得有“生冷硬推拖”及“吃拿卡要”的行为;不得利用公务期间的活动或个人单独活动或利用业余时间以卫生监督执法等名义办理个人私事,不与被监督单位建立经济关系,不担任被监督者的顾问或在被监督单位兼职,不推荐、推销与工作有关的产品;卫生监督员是否在“二公开一监督”、推行“公示制度”的基础上接受社会监督,是否杜绝擅自超越权限、滥用职权和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执法违法行为。

(三)卫生监督机构行政执法情况考核

1.卫生监督执法职责落实情况考核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规范管理、公开办事、监督检查、信访投诉、廉洁奉公、高效为民为主要内容。严格按法定职权实施卫生行政许可,符合有关行业的卫生许可标准、规范、要求和许可项目的种类、范围的规定,严格按法定程序按期完成卫生行政许可的每个运作程序,规范卫生许可证的发放;依法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证率,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培训率是否达到考核指标要求;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是否及时按规定处理;服务承诺制是否兑现,举报投诉是否及时处理;在执法中文明用语情况;严格按执法程序公开办事,提高办事效率,转变服务态度;一般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当场处罚、案件结案率情况;案卷质量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字迹端正,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得当,程序合法;落实安全责任制,无事故、无隐患、无违法犯罪。

2.突发事件处置现场质量考核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快速反应,接到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风纪风貌,着装规范,肩章、胸牌佩带整齐(特殊情况除外);携带物品,证件、文书、调查取证设备;现场处置操作正确、程序规范、应急措施得力,效果明显;按要求进行及时、完整的卫生学调查;证据收集方法符合规定要求;监督文书清晰整洁、语言表达完整符合逻辑、层次分明;初步查明事件原因,及时完成调查报告;经调查似有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三、示 例

(一)食品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

(三)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

(续 表)

(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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