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规模经济决定论
规模经济决定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主导并垄断理论的研究和实践。对规模经济的研究始于经济学家对于自然因素决定论的不满和深层次探究。Clarkson和Miller(1982)指出,自然垄断的基本特征是生产函数呈规模报酬,由一家企业提供产品比多家生产的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假定一个产业只能容纳一家企业的生存,那么就会有一个幸存者为了降低成本而不断扩大产量,进行低价竞争,最终把对手挤出市场,形成垄断,这就是自然垄断。Lipsey、Steiner和Purvis(1987)认为在一个很大的产量区间内,长期平均成本下降,大企业的平均成本就会比小企业低很多,进而指出自然垄断的产业根源在于规模经济。Kahn(1971)将自然垄断定义为一些特定产业的技术或某些服务的特征:在此条件下,仅由一家企业(在极端的情况下)或有限数量的“选定设施”来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消费者付出最低的成本并获得最大的净收益。Sherer(1980)认为自然垄断是这样一种状况:规模经济是持续的,由一家企业来服务市场比由两家或更多企业时的单位成本更低。Waterson(1988)认为,自然垄断是这样一种状况:单个企业能比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更有效率地向市场提供同样数量的产品。
Kahn和Scherer等人从规模经济(规模报酬递增)的角度定义了自然垄断,将自然垄断的本质归为企业的技术特征。规模经济意味着由一个厂商服务生产整个市场的产量将比由多个厂商生产时成本更低。同时,这一时期的经济学家们指出了另一个形成自然垄断的条件:“破坏性”竞争。正如Kahn(1971)所指出的:在一些环境下,不加限制的进入是浪费的,它通常会带来过度投资并伴随着“破坏性”竞争。总之,这一时期的经济学家们开始从经济因素角度来研究自然垄断,并把自然垄断的根源归为企业生产的技术经济特征——规模经济。正如随后的理论和实践中所见到的,由于假设条件的片面性,使得规模经济决定自然垄断的观点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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