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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舆论监督权实现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时间:2023-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政府部门不理不睬,舆论监督“很受伤”在陕西省林业厅发布虎照的第二天,就有网友对其真假提出质疑。而只有充分实现舆论监督,才能避免或者减少公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确保社会正义的实现。
我国舆论监督权实现的现状和存在问题_映象·整合——北京上海新锐观与思

二、我国舆论监督权实现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然而,“虎照”事件表面反映出的舆论胜利却更加映衬出舆论监督的薄弱和被动。悲观地说,八个月才水落石出的事件其实是一个“多输”的结局。可以看出,“虎照”事件上舆论监督权不能得以充分实现,主要是由行政权力的干预造成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政府信息不公开,办事暧昧不透明

2008年2月3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对陕西省林业厅在“虎照”事件中违反“政府新闻发布制度”进行公开通报批评。第二天,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发出《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致歉信中说,省林业厅违反了《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4]

人民群众可以允许政府在工作中“犯错误”,但是不能原谅政府“撒谎”,缺乏诚信。信息公开有两个基本要义:一是及时公开;二是公开信息不能虚假。然而,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往往重视了前者而忽视了后者。因此,公众不小心的疏忽却让这些执政者们钻了空子,打着“及时公布”陕西野生华南虎照片的幌子,却瞒天过海避而不谈真假的问题。正是因为一些政府部门的这种不作为、乱作为,逐渐导致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感。

(二)政府部门不理不睬,舆论监督“很受伤”

在陕西省林业厅发布虎照的第二天,就有网友对其真假提出质疑。此后,网络上的质疑声一浪高过一浪,年画虎的出现更是将反对声引向高潮。然而与网络舆论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林业厅的缄口沉默。从2007年10月12日“虎照”发布到2008 年2月4日道歉的四个月的时间内,陕西省林业厅只是一次次地表明虎照是真实的,却没有拿出更权威更具说服力的鉴定结果去驳斥来自社会的质疑和声讨。

可以看出,舆论的急切呼吁与公权力的反应迟缓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正是因为对虎照真假的盖棺论定以及对当事各方处理的权力仍然是掌握在公权力手中,因此,只是一种“软监督”且不具有强制力的舆论监督,在整个事件中被衬托得非常脆弱、被拖拽得筋疲力尽。

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公众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对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众认为的与公共利益有关的事务进行揭露、批评和提出建议的行为。[5]舆论监督对于发展社会民主政治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它是现代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而只有充分实现舆论监督,才能避免或者减少公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确保社会正义的实现。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6]

从纷纷扰扰多时的“虎照”事件中,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只有通过舆论监督——使民意得到充分且真实地表达——实现其对公权力的制约,防止其滥用,以权利监督权力,人民才能受益,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当家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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