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的用法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根据病情、药物性能和治疗要求所采取的用药方法。中药的用法,包括配伍、禁忌、剂量和煎服法等内容。对于充分发挥药物疗效及确保用药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配 伍
配伍就是按照一定的组合原则,将两味以上的药物配合使用。配伍恰当与否,直接影响到治疗效果。《神农本草经》将单味药的应用和药与药之间的配伍关系,归纳为“七情”。即单行、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相恶、相反。
1.单行 用单味药治疗疾病。如人参单用,治气虚欲脱证;黄芩单用,治肺热证。
2.相须 性能相似的药物合用,能增强原有药物的疗效。如人参、炙甘草同用,可增强补中益气的功能;石膏、知母同用,能增强清热泻火的作用。
3.相使 部分性能相似的主、辅药物配合应用,辅药能增强主药的疗效。如黄芪与茯苓相配后,茯苓能增强黄芪补气利水之功效。
4.相畏 两种药物合用,一种药物能抑制另一种药的毒副作用。如生半夏、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弱,所以生半夏、生南星畏生姜。
5.相杀 两种药物合用,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副作用。如生姜可杀生半夏、生南星之毒;绿豆可杀巴豆之毒。可见相畏与相杀是同一配伍关系中的两种提法。
6.相恶 两种药物合用,能相互牵制而使药效降低或消失。如黄芩能消除生姜温胃止呕的作用;莱菔子能降低人参补气的作用。
7.相反 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或增强毒副作用。如人参反藜芦;甘草反甘遂。
上述七情,除单行外,相须、相使有协同作用,能提高疗效,为临床常用配伍;相畏、相杀能消除或减轻毒副作用,在毒性药使用时常配伍使用;相恶在临床一般应避免使用;相反为临床配伍禁忌。
二、禁 忌
为了确保疗效,避免药物造成的伤害,要注意药物禁忌。用药禁忌的范围主要有四个方面:
1.配伍禁忌 是指某些药物合用会产生剧烈的毒副作用或降低和破坏药效,因而应该避免配合应用。在配伍中提到的“相恶”、“相反”药物,原则上应为禁忌。目前公认的配伍禁忌有前人概括的“十八反”、“十九畏”。歌诀附录如下:
十八反歌: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其意即是:乌头反半夏、瓜蒌、贝母、白蔹、白及;甘草反海藻、大戟、甘遂、芫花;藜芦反人参、沙参、玄参、苦参、丹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歌: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石脂相遇便相欺;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烘炙浸莫相依。其意即是: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三棱,川乌畏犀角,人参畏五灵脂,肉桂畏赤石脂。
上述十八反、十九畏,历代医家认识未尽统一,不过多数如此主张,应以之为诫。
2.妊娠禁忌 是指妇女在妊娠期治疗用药的禁忌。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导致胎动不安,甚或堕胎流产的副作用,所以应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番泻叶、牵牛、甘遂、大戟、芫花、斑蝥、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牛膝、木通等。
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宜使用;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斟情使用。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尽量避免,以防发生事故。
3.证候禁忌 是指某类或某种病证应当避免使用某类或某种药物。由于药物的药性不同,其作用各有专长和一定的适应范围,因此,临床用药就有所禁忌。如里寒证忌用寒凉伤阳的清热药;肾虚遗尿、滑精者,不宜使用利尿药;实热证及阴虚火旺者,忌用助热伤阴的温里药。
病证用药禁忌的内容涉及很广。常用中药中,各节概述部分介绍与该类药物有关的病证用药禁忌;在部分药物的“使用注意”项下,介绍与该药物有关的病证用药禁忌。
4.服药饮食禁忌 是指服药期间忌服一些有碍药效和不利病情的食物。也就是通常说的“食忌”或“忌口”。如寒证病人不宜吃生冷食物;热证病人不宜吃辛辣、油腻等食物;疮疖肿毒、皮肤瘙痒者不宜食鱼虾牛羊肉等腥膻之品。又如薄荷忌鳖鱼;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茯苓忌醋;甘草忌鲢鱼;土茯苓、使君子忌茶等。
三、剂 量
剂量,亦称药用量。通常是指干燥药物在汤剂中的成人一日内服量。在治疗中,药量的大小直接关系到药物的疗效。用量小,起不到治疗作用,用量大,则会伤人正气。用药剂量的大小应由药物的性质、剂型、配伍以及病人的体质强弱、病情的轻重等情况来决定。
1.药物性质与剂量的关系 凡剧毒药或作用峻烈的药物,用量宜小,并宜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以免中毒或损伤元气;性质平和的药物,用量可偏大;药物质地轻的花、叶之类,用量宜轻;辛香走窜类药,如麝香、沉香等用量宜轻;药物质地重,如矿石、贝壳之类,用量宜重。
2.配伍、剂型与剂量的关系 一般单用量宜重,配用量宜轻。如蒲公英治痈疖,单用可用30~60g,配用则为10~15g。复方中,汤剂的用量比丸、散剂要重;主药用量要比辅药用量重。
3.病情、体质、年龄与剂量的关系 病情急重或顽疾病人,用药量宜重;病情轻微,用量宜轻。体质壮实,用药最宜重;老幼孕产或久病体弱者,用量宜轻。一般5岁以下的小儿用成人药量的1/4~1/3,5岁以上的儿童为成人用量的1/2~2/3。
此外,剂量与气候季节和生活地区也有密切的关系。如在严冬或北方寒冷地区,解表药的用量宜重,反之,在夏季或南方炎热地区,其用量宜轻。
四、煎服方法
药物的煎法和服法有多种多样,是根据病情和药性决定的。煎服方法恰当与否,与药效的发挥,疗效的好坏有一定的关系。
1.煎药法 煎药器具以沙罐、搪瓷器皿为宜,忌用铁器等,以免发生化学反应。将药物放入煎药沙锅以后,用冷水浸入高出药面为度,等水浸30~60分钟后,再行煎煮。一般中药煎煮2次,第二煎为第一煎的1/3~1/2。两次煎液去渣滤净,混合后分2次服用。煎煮的火候和时间,要根据药物性能而定。一般发汗解表药宜用急火,煎药时间不宜长,水开后再煎10~15分钟即可;补益药宜用微火久煎,水开后再煮40~60分钟。某些药物质地不同,煎法比较特殊,常在处方上加以注明。常用药物的不同煎法举例介绍如下:
先煎:矿物、介壳类药、某些毒性药。如石膏、赭石、磁石、龙骨、牡蛎、石决明、乌头、鳖甲、龟甲、川乌、附子等。
后下:芳香药、清热药、解表药。如薄荷、藿香、佩兰、豆蔻、砂仁、大黄、沉香、小茴香等。
包煎:赤石脂、灶心土、旋覆花、车前子、辛夷、海金沙等。
另煎:某些贵重药。如人参、西洋参、鹿茸、犀角(现用水牛角代)等。
烊化:胶类药。如阿胶、鹿角胶、龟甲胶、饴糖等。
泡服:番泻叶、胖大海、大黄等。
冲服:朱砂、琥珀、芒硝、三七、竹沥、姜汁、蜂蜜等。
2.服药法 一般汤剂宜温服,解表散寒药宜热服,治疗呕吐或药物中毒宜小量频服;寒凉药治热病宜冷服,温热药治寒证宜热服;服补益药宜饭前;驱虫药与泻下药宜空腹服。对肠道有刺激作用之药宜饭后服,安神药宜睡前药。汤剂一般每天1剂,分2次或3次服。慢性病也可一剂2天服,或隔日一剂。病情严重,如急性病、高热等,亦可每天服2剂或3剂。如系丸、散、膏酒等,应定时服用。应用发汗,泻下药时,一般以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以免汗下太过,损伤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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