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自我护理的目的是调动病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护士的基本任务不仅是补偿病人自护能力的不足,而且是尽量发挥其自护能力。护士进行的一切护理活动必须取得病人的赞同,并主动参与,才能使其在活动中得到体力上、心理上和交往上的满足,从而达到自护的目的。因此,必须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尊重病人的尊严和权利,使病人处于自愿参与、主动积极的最佳状态。
2.计划护理 自我护理强调计划护理及使用护理程序,首先判断病人自护能力缺陷的程度,并划分出不同的等级,再针对每个病人的不同情况作出有病人参与的、有目的、有计划的动态护理。在护理中并注意根据病人的情绪、个性特点、不断调整计划,以适应病人的需求。
3.整体护理 自护强调对病人的身心整体护理。护理工作帮助病人在躯体上、心理上、人际关系上、社会适应等方面处于完好状态。
4.教育性 自我护理中护士的责任是帮助而不是代替,护士必须向病人进行护理知识教育,从理论上加以阐述使病人懂得为什么这样做;从技术上进行操作规范,使病人懂得如何去做,直到病人学会必须掌握的自护能力为止。
5.渐进性 自我护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病人病体的康复,原来的自我护理缺陷经过学习、锻炼或治疗已日益修复。自我护理替代干预就要相应递减,否则将妨碍自我护理能力的递进。
总之,自我护理不是把护理工作都交给病人自己做,使护理工作减轻。相反对护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奥勒姆强调,实施自我护理的护士必须接受系统的完整教育而不是训练。在受教育的过程中,护士应学习“思考护理”而不是完成具体的护理任务。因此,自我护理要求护士具备广泛的知识,更高尚的职业道德,注意了解病人的心理、尊重其主观意愿,视病人为亲人,一切从病人利益出发,自护活动才能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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