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腿痛的病因如果诊断明确,经多种非手术方法治疗无效,且病程长而反复发作或有进行性加重的情况下应考虑手术治疗。如腰椎间盘突出症、有严重椎管狭窄,突出硬膜囊受压、并有下肢肌力减退、运动功能障碍的情况,就应考虑用手术治疗。或者因脊髓肿瘤明显压迫神经而引起相应的功能障碍,如尿潴留,下肢感觉运动功能障碍的也应考虑手术治疗。还有一种情况也是适应证,即多种保守治疗法未能治愈的剧烈腰腿痛和下肢疼痛,或常由此而导致身体弯曲,呈现所谓“坐骨神经痛性侧弯”的状态,直接影响患者工作生活的情况下,希望短时间内去除病痛的也可考虑手术治疗。对于慢性腰腿痛来说,每个病例都是不同的,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采取具体的治疗措施。治疗分为两个主要类别:
①保守治疗。包括功能锻炼、药物治疗、理疗和其他非手术治疗(如封闭等)。
②手术治疗。包括椎板切除术、椎间盘摘除术和腰椎融合术,其目的是解除症状和防止症状复发。
大多数慢性腰腿痛患者都可以通过保守治疗的方法使症状得到减轻和缓解。只有少数患者,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保守治疗后,症状仍得不到缓解,且进一步加重,而且影像检查的结果与症状相符合,这时才需要手术治疗。是否接受手术治疗,并非取决于影像检查的发现,而应该取决于腰腿痛的症状,手术应该以解除症状为出发点。同时患者应该了解的是,没有任何一种手术可应用于解决全部腰椎的问题,手术的原则是在解除症状、恢复腰椎正常生理结构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保留脊柱的正常组织。
最常见的手术之一是椎间盘摘除术,即去除突出的椎间盘,解除对神经根的压迫。传统的手术方法是去除全部或部分椎板,开一个小窗口,把神经拉向旁边以便能看见突出的椎间盘,用小仪器取出突出的椎间盘。一旦间盘被取走,神经根从压力和激惹中解救出来,症状就可以得到解除。但是由于切除了椎板等脊柱的正常结构后,会使手术节段的稳定性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产生新的症状。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现在一般采用不破坏骨性结构的椎间盘摘除术。
椎间盘摘除术的具体方法是手术时小切口(仅4~5厘米),切除椎间的部分韧带(黄韧带),小心牵开神经后,将突出的椎间盘取出。当出现椎管和神经根管狭窄时,椎管和神经根管需要扩大,通常需要进行椎板切除术和神经根管扩大术。椎板切除术指的是去除椎板,同时也去除增生肥厚的韧带纤维组织。神经根管扩大术是指切除部分增生的小关节和骨刺,这样就允许神经有更多的空间,减少对神经根的激惹和炎症反应,瘢痕组织将替代椎板保护神经。
如果椎板切除和小关节切除的范围较大,脊柱的生理稳定性就会受到影响,而且如果患者的腰腿痛是由节段性不稳定引起的,腰椎融合术将是必要的。腰椎融合术是指将自体的骨块(通常取自髂骨)放置在两个或多个椎骨之间,使这些椎骨长在一块,从而达到节段的稳定。常见的融合术有两种,即前路融合和后路融合。一般常用的是后路融合,根据植骨块放置位置的不同分为后路侧后方融合和后路椎体间融合。后路融合是指从背部开刀,植骨块放在椎体两侧(侧后方融合)或椎体之间切除椎间盘的部位(椎体间融合)。两种融合方式均为达到同一目的,即防止由节段性不稳造成的两个椎骨之间的移动,融合术将降低机械性疼痛和由于椎骨过度运动造成的对神经根的挤压。但是从腰椎的生物力学特点来看,椎体间融合术有更多的优点:植骨块与椎骨之间接触面积大、融合率高,椎体间植入骨块可以防止椎间盘切除后椎间隙变窄而产生新的症状等。当然无论何种手术,最重要的是选择合适的手术适应证和最小的创伤而达到最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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