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亚洲国家创意产业发展的经验借鉴
2.2.1 日本
日本是亚洲创意产业发展最为发达的国家。日本的电影与音乐创收分别列世界第二位,电子游戏软件的产值居世界第一。近年来,日本的创意产业一直处于上升趋势,2002年日本创意生产总值为129861亿日元,到2003年上升到130952亿日元,2004年上升幅度更为明显,产值达到133362亿日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507万亿日元的2.6%。根据日本《数字内容产业白皮书2005》的统计,目前全球创意产业的生产总值为125万亿日元,其中美国为55万亿日元,占44%;欧盟、中东地区41万亿日元,占33%;亚洲地区25万亿日元,占20%。亚洲国家中日本贡献最大,约为13万亿日元,占亚洲地区总产值的一半以上(胡珊,2008)。2005年,日本创意产业的三大支柱产业(动漫产业、游戏产业、数字内容产业)共实现产值近5万亿日元,占创意产业的比重超过1/3,其中数字内容产业高达3.5万亿日元,动漫产业约为7000亿日元。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商务情报政策局的数据显示,日本的创意产业在2006年时达到一个顶峰时期,当年市场规模达到13.989万亿日元,2006年之后有小幅减少,2008年较2007年减少了2.5%,为13.828万亿日元(林乃森,2011)。其规模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
1.政府积极支持
在日本政府部门中,经产省和文部省都具有文化的管理职能,各负其责,以相关法令为依据,向企业提出劝告、建议、指导等行政裁决方式,使企业接受政府的意图并付诸实践。日本于1990年成立了由专家学者和艺术权威组成的文化政策促进会。1995年7月,日本文化厅长官的咨询机构“文化政策促进会议”提交了《新的文化立国目标——当前振兴文化的重点和对策》的报告,提出“文化立国”的初步战略构想。1996年,文化厅正式提出《21世纪文化立国方案》,标志着日本“文化立国”的战略正式启动。2001年发布《东京观光产业振兴计划》,2003年制定了观光立国战略,把发展创意产业放在了国家的战略高度给予重视。2001年,日本政府全力打造知识产权立国战略,明确提出10年内把日本建成世界第一知识产权大国。日本政府制定了具有较强灵活性的“政府指导体制”,通过设立战略会议、恳谈会、幕僚会议、审议会等形式,研究商讨发展创意产业的具体对策,避免采取强硬的法律约束,使政府和企业之间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2002年,小泉政府针对数字内容产业提出施政方案,于是关于创意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便陆续出台,如2002年《知识产权基本法》,2003年《电子日本重点计划》,2004年《内容产业振兴政策》等。政府通过提供各种信息、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来引导和协助企业的发展,扮演企业的领航员、仲裁者、银行家及保护人的角色,给创意产业注入了巨大的活力(胡珊,2008)。同时,日本几乎每个行业都有自律性的组织或机构的社团法人,负责制定行业规则,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同时进行行业统计,被视为政府职能的延伸。
2.保护传统文化营造文化氛围
为了促进创意产业的发展,日本政府规定:政府应大力支持地方的文化活动和创意活动,包括重新挖掘、振兴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遗产、民间艺术和传统工艺等,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和创意文化提供资助,中央政府与地方联手举办全国规模的文化节等。为支援地方传统文化的传承事业,文化厅实施了“家乡文化再兴事业”,以此作为地方传统文化继承与发展的主要计划。通过“地域艺术文化活性化事业”,搞活文化遗产、风土人情的保护,在发展植根于当地有特色的地方艺术文化的同时,综合性地支援地方文化活动的开展。推进青少年体验文化艺术活动,让青少年直接接触真正的文化艺术,参与创作活动,获得更多的感动体验,感受丰富的人性。为了振兴美术馆、历史博物馆,文化厅实施了美术品登陆制度并提高国民艺术欣赏兴趣。该制度是基于1998年12月实施的《促进美术馆公开美术品的法律》,登录全国个人及法人所有的优秀美术品,并在美术馆公开,为国民提供更好的美术鉴赏机会(王淑芳,2008)。
3.创业产业发展与城市特色相结合
日本在发展创意产业的同时,十分注重将其与城市文化特色发展相结合。在日本的东京、神户以及名古屋等主要城市,当地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文化创意发展与城市特色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计划。东京是日本创意产业发展的主要集聚地,其产值大约占全国的60%以上。而仙台作为日本电影产业的主要生产基地,提出了要依靠电影产业的特色搞好创意产业集群。又如名古屋,其紧邻丰田汽车公司本部所在地丰田市。丰田市聚集了很多汽车设计及零部件供应商和销售商。所以该市提出以建设汽车产业为中心发展创意产业。将创意产业的发展与创意城市建设相结合并以城市特色和优势产业为核心形成产业集聚,是日本发展创意产业的一个亮点(汪曼,2010)。
4.完善法律法规
近年来,日本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创意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197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至今已修改达20余次。2001年,政府为了引导公民公正合法使用文化创意成果,有效维护著作者的权利,对该法进行了修改并更名为《著作权管理法》。同年,日本国会提出了《振兴文化艺术基本法》,其内容明确涉及电影、漫画以及动画的知识产权问题,使日本的文化艺术在法律上得到正式保护。2003—2008年,“知识财产战略本部”连续制定了6年的《知识财产推进计划》,都专门用一章的篇幅阐述充分发挥内容产业作用、建设文化创意国家的政策措施。战略本部2003年制定了《e-Janpan重点计划》,2004年制定了《关于促进创造、保护及应用文化产业的法律案》(即《内容促进法》)以及《文化产品创造、保护及活用促进基本法》,该法规定了国家、地方政府、公共团体都有义务积极推动扶持创意产业的发展。经济产业省于2004年制定了专门的《内容产业企业振兴政策:软实力时代的国家战略》,2007年出台《内容产业振兴政策》,提出今后日本的内容产业要积极开展国际业务,广泛集聚世界各地人才,扩大融资渠道并实施融资国际化,加强技术革新与合作,积极应对知识产权全球化,要充分利用IT扩大市场规模。
5.投资主体多元化
日本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资逐年增加,1990年文化厅的预算为432亿日元,1997年达到828亿日元,约为1990年的2倍。虽受财政结构改革和财政困难的影响,2002年文化产业预算仍达982亿日元,比2001年度增加76亿日元,占日本财政总预算的0.12%,与1992的496亿日元预算相比,日本政府10年间的文化预算增长近1倍。特别是2004年《文化产品创造、保护及活用促进基本法》颁布后,政府对于文化艺术领域的财政预算更是大幅度增长。文化事业的预算主要用于促进文化艺术创作、合理利用和继承传统文化及文物、为振兴文化而整顿基础设施、推动国际文化交流顺利进行等。
日本政府不仅在资金上大力支持创意产业的发展,同时也鼓励多元投资机制,支持非文化企业和境外资金投入创意产业。1990年,为充实艺术创作活动,对舞台艺术、电影等进行重点支援,培养世界水平的艺术家和艺术团体,日本先后成立了“振兴文化艺术基金”和“企业艺术文化后援协议会”,用来支援各种艺术文化活动,基金由政府和民间共同出资,其中政府出资500亿日元,占81.7%,民间赞助112亿日元,占18.3%,此后每年筹集到的追加资金在14亿日元左右。此外,还利用基金成立了特殊法人日本艺术文化振兴会,进行基金的管理、利用,并设立国立剧场、新国立剧场,管理其运营。在日本创意产业的壮大过程中,民间企业投资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其所出资比例逐年增大。在日本,许多大型文化活动大多依赖企业、公司的投资与赞助。由于企业赞助文化活动不仅可以根据数额免除相应税款,而且是提高企业知名度、展示自身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几乎所有的日本一流大型企业都以各种形式支持、参与文化活动,许多大型文化活动的举办多依赖于企业的投资与赞助。如日本电视台播放的动画节目,其播出费用一般由赞助商提供。目前,民间企业投资已成为日本创意产业发展壮大的主要资金来源(徐明亮,2011)。
日本在投融资、保险、税制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以投融资、参股、参与经营等多种形式支持中小企业创业、经营。在保险方面,对出口内容产品签订知识产权转让合同后,由于战争、买方企业倒闭、外汇汇款限制等原因而导致的不能回收货款进行广泛补偿;在税收方面,规定中小企业进行设备投资时,其购买设备经费可减免7%的税额或特别冲抵30%。日本的文化产业不是由政府“包办”的,文化产业项目都进入市场操作。即使是个性化的文化活动,日本也依靠市场化运作。在日本,各大报社都设有专门从事文化活动的部门和中心,其文化中心经常邀请大学教授和专家学者举办讲座。讲座面向普通百姓,收费很低,内容涉及高雅表演艺术、美术、书法、摄影等,很受大众欢迎(喻翠玲,2009)。
6.重视培养创意人才
日本很重视创意产业人才的培养。日本知识产权战略本部于2005年6月公布的《知识产权推进计划2005》中指出,创意人才的培养是一项很重要的课题。近年来,各大学府和职业学校都开始开设有关创意产业的专门学科。以游戏产业为例,日本有200所大学设有游戏(开发、设计、管理、运营)专业。此外,日本政府还举办各种评奖活动,奖励和表彰创意人才。2001年12月日本文化厅等部门参与协办了“第五届日本文化厅媒体艺术节”。由“知识财富战略本部”设立的“文化产业调查会”于2004年提出了《文化产业的商务振兴政策——软件力量时代的国家战略》,其中就提到了表彰积极创意人才,开展具有社会导向意义的商务活动和奖励创意产业的先进者。这些公开的评奖活动大大调动了创意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了创意产业的发展。文化厅自2002年起,作为新的“文化艺术创作计划”的第一环,开始派遣年轻艺术家去海外留学,支持其在国内进行研究,为其提供发展的机会,让艺术大师给予个人特别指导等,不断培养年轻艺术家。
7.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日本经产省与文部省联手促成建立了民间的“内容产品海外流通促进机构”,拨专款支持该机构在海外市场开展文化贸易与维权活动。在《创意产业振兴政策——软实力时代的国家战略》中提出,日本政府、在外公使馆、日本贸易振兴协会(JETRO)和各国际交流基金都应承担对外开拓市场的任务;通过举办东京国际电影节来扩大对外影响力;在各类国际交流中强化日本创意产业的形象;同时,也加强在各个渠道对盗版产品的取缔活动(林乃森,2011),从而在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的同时,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日本自2004年起完善了东京内容产品国际交易市场(TIFFCOM),目标是使其成为亚洲最大的国际市场,以支持日本的内容产业进行海外扩张。据统计,世界上的动画作品60%是日本制作,美国是日本动画片最大的海外市场,日本动画片在美国的市场收入超过50亿美元。2003年,销往美国的日本动漫片以及相关产品的总收入为43.59亿美元,是日本出口到美国的钢铁总收入的4倍。日本以培育核心产品产业链拓展海外市场,已形成由动漫、卡通图书和影像制品以及由文具、玩具、游戏、软件和服装等衍生品所组成的完整产业链。很多动画片在推出之前,衍生产品已经上市,以音乐剧、动漫而衍生出来的产品,像Hello Kitty、网球王子、机器猫、樱桃小丸子等形象被制作成玩具、文具或印在生活用品及各种服装上,深受日本及各国少年儿童喜爱。自2000年以来,其衍生产品在国内市场的规模,一直保持在1兆6000亿至1兆7000亿日元左右(刘平,2009)。动漫等产品进入欧美市场初期,免费提供电视台播出,受到认可后相关产品被竞相购买。
2.2.2 新加坡
新加坡位于马来半岛的最南端,面积682.7平方公里,总人口460多万。尽管是亚洲很小的一个国家,但其本土的设计师与创意产品,却在世界上享誉盛名。他们的广告设计、平面设计、动画、时装、美食也被业内人士称好。如今的新加坡已成为亚洲创意枢纽,大大提升了城市的创新能力。据2002年的统计,新加坡创意产业增加值占GDP的2.8%~3.2%,共有7.2万人在8000个企业中为创意产业服务。整个著作权产业占GDP的比例从1986年的2.0%提高到了2000年的2.8%,就业人数也以超出经济发展的速度增长,从1986年的3.07万增加到2000的7.22万,年均综合增长率达到6.3%,而总体就业的年均综合增长率为3.8%(门贵斌,2008)。根据2005年瑞士洛桑管理学院发表的全球竞争力报告,新加坡的全球竞争力排名第三。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新加坡已经树立起“新亚洲创意中心”的声誉。新加坡在创意产业的策划与实施上,展现了自己立足于东南亚,又努力作为东方与西方、传统与现代文化的交汇点的发展特色,并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了各具特色的创意产业,展示了新加坡在创意产业中的亮点,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新加坡的创意产业已走在世界前列,成为发展创意产业的典范国家,充当了亚洲地区创意产业的领头羊角色(万里程,2006)。
1.政府积极推动
面对土地紧缺,高度依赖外贸等发展瓶颈问题,新加坡政府选择了创新之路。2000年,新加坡政府制定了新世纪文化发展战略《文艺复兴城市》,提出政府在5年内增拨5000万新元投资文化艺术的发展,推动新加坡迈向“文艺复兴”城市。海滨艺术中心、新加坡美术馆、亚洲文明博物馆、新加坡艺术之家等建筑的定位,作为具有独特个性的新加坡的标志性建筑,成为展现新加坡和世界交流的大舞台。在《文化复兴城市》中又提出了发展文化六大策略,如培养欣赏与从事文化艺术的庞大群体、培养主干艺术公司、肯定与培育本地人才、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进军国际舞台、发展文化艺术的“文艺复兴”经济等,对新加坡文化的发展将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新加坡制定了《创意新加坡》计划,将创意产业作为21世纪的战略产业,通过创意产业与传统制造业并举来提升城市创新能力,全力打造创新型城市,努力使新加坡成为“新亚洲创意中心”。2002年新加坡政府成立了创意工作小组(Creative Industries Working Group),专门分析创意产业现状、确定发展战略和政府对策。2002年9月25日,工作小组公布了第一份报告,即《创意产业发展策略》。该报告提出新加坡创意产业的发展目标是:经过10年的发展使创意产业占GDP的比例翻一番,从2000年的3%提高到2012年的6%,解决新加坡5%~7%的就业人口,树立起“新亚洲创意中心”的美誉。该策略提出以三个重心来发展新加坡的创意产业的政策框架:“文艺复兴城市2.0”、“设计新加坡”、“媒体2.1”。“文艺复兴城市2.0”延伸了2000年文艺复兴城市规划,建议政府集中资源以发展文化艺术基础建设,借此培养创意人才与观众,将新加坡建成一个在艺术和文化方面具有高度创新和兼具多项才能的国际化都市。“设计新加坡”的概念是以设计能力来增加新加坡的国家与企业竞争力,由不同层面的设计增加新加坡的艺术价值,这个规划包括协助企业将设计视为一种工具来规划商业策略,以刺激创新与经济成长。“媒体211”试图在新加坡形成一股活络的媒体生态,以建设新加坡成为全球性的媒体城市。鼓励通过实验与创新来发展高附加值的媒体研发与制作,同时定位新加坡为媒体的交易中心,以各种优惠方案吸引媒体资本进驻新加坡。新加坡创意产业发展策略,焦点集中在艺术、设计、软件、广告、建筑、室内、产品、媒体等领域,旨在追求卓越水平、推广艺术文化、与世界沟通、提倡艺术的全面支持。
2.城市建设注重规划与创意
新加坡政府在独立以后城市建设的40年中,始终精心制定城市建设规划,最终形成了战略性的概念规划和实施性的开发指导规划两个规划层次,为新加坡创意城市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王克婴,2009)。
早在建国初期,新加坡政府就聘请权威专家着力编制概念性发展规划。1971年新加坡编制了第一个概念性规划,这是一个环状(ring plan)的总体发展方案,环上是快速交通体系和高速公路,周边分布着以居住和轻工业为主的新型城镇;环的核心是水源的生态保护区,禁止任何开发活动;南海岸是城市中心,西部裕廊工业区集中一般工业;岛的东端是国际机场。这个方案是根据国家地理四面环海、形状近乎椭圆的岛型特征设计而成。为适应城市发展的动态需要,概念性规划每10年作一次相应修改。1991年,新加坡考虑未来数10年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在30年前确定的概念规划基础上加以修改,形成了2000年、2010年和人口达到400万时的X年三个阶段的总体发展框架,重新制定了将新加坡建设成一个具有国际水准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与概念性规划仅仅规划城市发展远景不同,之后的开发指导规划是一个实施性的具体规划,它在国家发展总体方案的概念性规划的前提下制定一个个具体地区的规划前景。根据开发指导规划,新加坡被划为五个规划区域,五个规划区域下再细分为55个规划分区。到1997年年底,每一个分区都制定了开发指导规划。开发指导规划的核心是区域土地利用和交通规划、环境改善、历史文化保护和旧区改造。与宏观性和概念性的规划相比,开发指导规划具有实际的操作性,甚至规定了一个地区开发建设的具体时间,因此成为开发控制的法定依据。
3.重视创意人才的教育和培养
新加坡在培养创意产业人才上作了很大的投入,重视创意产业的软环境建设和软力量培育。新加坡着力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廉洁高效的治理环境、透明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绿化洁净的生活环境、逐步开放的国际环境、整体优化的人口环境,以充分培育和发挥本土的文化力、科技力、管理力、制度力、秩序力、开放力、凝聚力、人才力等软竞争力(万里程,2006)。
在本土创意人才的培养方面,新加坡从教育入手,全国分为基础义务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与精英教育。精英教育指政府花巨资设立奖学金培养精英,每年选送大量最优秀的学生到欧美、澳大利亚和日本的一流大学学习,把他们培养成国家发展所需要的企业家和政府公务员,以及其他科研和教学人员,其中就包括国家建设需要的创意人才。此外,新加坡极为重视国外创意人才的引进。调查结果显示,1991—2000年,智力型和技能型移民对新加坡经济增长贡献率高达37%。以研发领域为例,2002年全国共有2万名研发人员,其中外来人才高达78%。目前新加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已在海外设立了九个“联系新加坡”的机构,作为吸引和引进海外专业人才的“桥头堡”。同时政府和企业还积极采取吸引高端人才战略,在全球范围内聘请领军人才到新加坡工作。在高等教育方面,实行各大学每年必须要招收20%的外国留学生政策。现在,新加坡的高校中,每四个学生中就有一个外国人,体现了新加坡人开放的胸怀与气度,也为经济发展聚集了大量优秀人才(王克婴,2009)。
新加坡政府与国际顶尖学术和研究机构进行广泛合作,设立“艺术、设计和媒体”大学课程以及媒体实验室,建立自己的创意智囊团。如与伦敦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赫尔辛基艺术设计大学(University of Art and Design)及洛杉矶巴沙迪那艺术中心(Pasedena Art Centre)等合作,在新加坡国立大学设立以研究为主的艺术、设计和媒体大学课程;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MIT Media Lab)等世界著名媒体研究机构合作,设立媒体实验室,就创新应用等一系列问题一起开展研究,培养通晓多门学科的一流研究人才。目前,新加坡一些理工学院纷纷开设影视动画课程,一些大学也设立了音乐学院和人文学院。2007年,政府还将投资8000万新币(约合4亿人民币)开办国家级的艺术学校,培养年龄为13~18岁的有艺术才华的青少年(周海龙,2009)。
4.充分整合多元文化资源
新加坡是一个有着200多个民族的国家,有华人、马来人、印度人和其他种族后裔。在新加坡400万人口中,华人约占76.8%,马来人占13.9%,而印度人只占7.7%。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历史文化,经过创造性的融合后最终造就了独特的新加坡文化。新加坡文化基础是儒家文化,但精神却是西方文化,具有现代化的韵味。同时由于新加坡是个城市国家,它的文化属于典型的城市文化,融合中西方文化的精髓,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各民族和谐共处,这点对于新加坡成功走上繁荣、安定的道路是相当重要的。新加坡充分整合多元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利用特色文化催生特色产业。这体现了新加坡在吸纳现代文化理念上有很强的接受力和包容力(万里程,2006)。在新加坡,人们能看到不同民族多样化的历史文化遗迹和谐共存。如樟宜国际机场候机楼和植物园门口的叠石、圣淘沙的“鱼尾狮”塔代表着新加坡本岛文化与本地特色,而至今仍然保存着当年华人生活原貌的唐人街则代表着华人文化,另外还有代表马来西亚文化的马来村、代表印度文化的印度街与象征西方文化的西乐索堡炮台,等等。多样性的文化遗迹,无疑彰显出新加坡城市文化的多元性与包容性的特点。新加坡文化的包容性,比较典型地体现在新加坡人宽容的文化精神和生活态度上。由于民族的多样性,新加坡的宗教信仰也依民族区分而不同,华人信奉佛教,马来人和巴基斯坦族信奉伊斯兰教,印度族信奉印度教,还有道教、天主教、基督教等有数十种之多,几乎世界上所有主要的宗教都可以在新加坡找到信奉者。各种宗教在新加坡都有自己独立的生存空间,回教堂圆顶建筑、哥特式教堂尖顶建筑以及中国寺庙等宗教建筑在新加坡都可以看到。民众与教众的宽容,使新加坡因宗教信仰不同而产生的暴力流血冲突几乎闻所未闻。同时,新加坡人的宽容还体现在乐于接纳各种各样中西兼容的生活方式。以美食为例,新加坡是一个美食之都。在这里,有来自中国、印度、马来西亚等诸多国家的饮食文化,如新加坡的“海南鸡饭”,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中国海南移民带到新加坡的,更有广东风味的潮州粥和潮州茶;而“沙爹”据说是由传统的马来串烧羊肉、牛肉和鸡肉合成;“印度抛饼”是新加坡人早餐与夜宵的最爱;“咖喱鱼头”更是印度特色与中国特色的结合。诸多的美食不仅常见于各种高档酒楼,也普遍地存在于街头小贩的路边摊(王克婴,2009)。
5.给予创意企业融资支持
但发展创意产业并不仅仅限于技术行业,因此在新加坡,只要有好的生意点子和增长潜能,从事非技术行业的起步企业也可以从生产力、标准与创新局申请到不超过30万新加坡元的资助。要想获得这种资助,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创新和知识产权含量高、长远的增长和盈利潜能佳,以及具备在国内市场上扩展并走向国际化的潜力。从2001年年底开始,约150家创意起步公司获得了被称为“种子基金”的“起步企业计划”的支持,因为有了基金的支持,新加坡的商业培育中心逐渐增加,如今已达95家。这些培育中心协助培育了约1000家企业(张亮,2006)。
2.2.3 韩国
韩国国土面积9.96万平方公里,人口4882万,从20世纪60年代初人均GDP不到100美元,到2007年人均GDP达到20000美元,仅用了不到50年的时间。韩国经济规模总量居世界第11位,已成功实现由制造国家向设计创新国家的转型。以《大长今》为代表的韩国影视剧在世界范围特别是大中华文化圈掀起一波又一波的韩流,韩国通过文化立国即“韩流”的效应及感染力,使韩国影视剧、音乐、动画片、数字在线游戏等风靡东南亚国家。由“韩流”引发的韩国饮食、服装与装饰、美容、观光热迅速升温,形成了文化产业同其他产业共存、共融和衍生的互动共赢的产业链,为韩国带来了丰厚的利润,成为韩国经济增长的又一亮点。2003年,韩国影视、音乐、手机及电子游戏4个产业都有增长,出口额首次超过钢铁。据统计,2004年韩国的文化产品已占据世界市场3.5%的份额,成为世界第五大创意产业强国(李雪玲,2010)。韩国2005年游戏产业市场规模达到43亿美元,其中网络游戏已经成为游戏市场的主导,占整个市场的62%;手机游戏持续快速发展,增长率达45%(张红漫,2007)。据预测,2007年韩国文化产品的出口额将达到100亿美元,占世界文化市场5%的份额(Darrin,2007)。毫无疑问,韩国已跻身创意产业大国之列。
1.政府积极推动
1986年,韩国在第六个经济发展五年计划中提出“文化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同步化”这一重要的政策目标,为“文化立国”战略的提出奠定了基础。1990年,政府颁布《文化发展十年规划》,提出“文化要面向全体国民”的政策理念。1993年,政府出台的《文化繁荣五年计划》将文化产业的开发作为重要目标之一。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使韩国政府意识到,创意产业是21世纪最重要的产业之一,并迅速将其纳入政府主持发展计划,逐年增加文化经费预算,大力支持创意产业的发展。韩国1998年提出“设计韩国”战略,并正式提出“文化立国”的战略,将文化产业作为21世纪发展国家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予以大力推进,并提出“韩国文化世界化”的口号,从国家意志高度明确发展创意产业的方向,尤其注重对电子游戏、音乐及电子网络等新兴产业的支持。
早在1990年,韩国政府就设立了“文化产业局”,后政府把文化创意、观光事务等机构合并成立了“文化观光部”,主管文化产业。韩国还设立了文化产业振兴委员会、文化产业振兴院,分别履行制定国家文化产业政策方向和发展计划、文化产业具体扶持工作的职能。“文化产业振兴院”协助将创意文化内容衍生成文化产品,协助发展国际营销策略,进行产业中长期计划的研究,与其他单位发展策略联盟的伙伴关系。韩国设立了游戏综合支援中心、游戏技术开发支援中心、游戏技术开发中心、卡通形象文化产业协会、卡通形象产业协会,分别主管政策和规划、游戏产业园区建设和管理、游戏产业技术开发、创作及市场开发。这些机构的建立,有利于文化产业跨部门、跨地区的合作,形成了国家整体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管理机制(吴绍阶,2008)。设立一系列的产业振兴部门,如成立游戏产业振兴中心,以壮大游戏软件产业;通过IT业振兴院,壮大数字内容与软件;经由文化产业振兴院,扶持动画、音乐、卡通等。为了游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韩国还强化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具体包括:对从事游戏产业的高科技人才免除两年的兵役;完善游戏产业各行业代码制;对游戏企业实行各种税制优惠政策,减少甚至免除游戏企业的税收(喻翠玲,2009)。
建立政策法律支撑机制。韩国先后出台了《创新企业培育特别法》、《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文化产业促进法》、《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计划》、《文化产业前景21》、《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影像振兴基本法》、《著作权法》,制定了开拓国际市场、开展跨国生产合作、建立区域前沿据点、加强流通现代化建设等政策,对以资讯技术与文化创作相结合为特点的电子游戏、音乐及电子网络等新兴产业进行倾斜支持,大力推进文化、娱乐及内容产业的发展(吴绍阶,2008)。同时,韩国还制定了与特定领域相关的政策法令,如制订电子游戏产业的相关政策法令,修改与之相关的声音、录像、电子游戏产品的法令。
2.加大投融资及公共基础设施支持
韩国十分注重文化建设以弘扬传统民族文化精神。政府在政策和财政预算上支持文化建设,文化部门获得的可支配预算通常占全部预算的5%左右,仅次于国防和教育的开支。即使在受金融风暴影响其他投入减少的情况下,文化产业的投入仍有所增加。文化产业预算占文化事业总预算的比例由1998年的3.5%增长到2003年的17.9%。为推动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创新企业的发展,在税收上对创新企业实行两年内免除各种税务调查和75%不动产取得税,5年内免除财产税和综合土地税,6年内免除50%所得税(吴绍阶,2008)。韩国政府还采取一系列措施,多渠道筹措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按照“集中与选择”的原则,有目的、有重点地实施资金支持,在经费上确保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时,韩国还设立多种专项基金,扶持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王如忠,2006)。近年来韩国政府文化产业预算逐年递增。1997年,韩国创意产业预算额不足1000万元,占国家财政预算的比重仅0.02%,2003年增加到1.58亿美元,占国家财政预算的比重增长到0.17%,为文化产业振兴提供了必要的财政支撑。2002年利用国家预算拨款、投资组合、专项基金为创意产业提供资金5000亿韩元,其中包括对文化创作投入的1700亿,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870亿,营销和出口、人才培养的资金共1430亿韩元(张瑾,2010)。韩国有关部门设立多项专项基金,扶持相关产业发展。如文艺振兴基金、文化产业振兴基金、信息化促进基金、广播发展基金、电影振兴基金、出版基金等。其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公司、基金会和个人的商业性赞助和公益性的捐助。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运作“文化产业专门投资组合”,这是以动员社会资金为主,官民共同合作的投融资运作方式。在2000年至2001年的两年间,文化产业振兴院先后组建并运作“投资组合”17项,共融资2073亿韩元(政府350亿韩元,民资1723亿韩元)。计划以后每年通过“投资组合”至少融资1000亿韩元。韩国银行业贯彻政府产业政策,按市场化原则择优向创意产业提供金融服务。韩国2007年修订《进出口银行法》,扩大了韩国进出口银行的融资支持范围,将文化内容产业列入其融资支持对象。韩国进出口银行从2008年起5年内安排4000亿韩元对文化、软件出口提供贷款扶持(徐明亮,2011)。韩国政府还斥巨资支持企业参加在中、美、日、德、法等国举办的文化产品展销活动。
除资金支持外,韩国政府还为创意产业发展提供公共基础设施,以降低创意产业创业者的成本。如提供(租)廉价设备给业者,从业者只要负担非常低廉的费用即可使用此中心的设备,从而提高民间从业者的研发能力。如1999年韩国文化观光部成立游戏推广中心,提供游戏产业所需的一切援助,从业者只负担低廉的费用。投入公共硬件基础(如宽带),以加快软件内容的开发及其推向市场的时间,拓展商机。前总统金大中曾提出Cyber Korea 21的口号。宽频是韩国政府力主发展的战略型产业,早于1993年即开放固网宽频硬件系统的架设,使得软件内容的开发可以很快地占有市场,得到广大商机(赵友宝,2007;李俊江,2008)。
3.构筑集约化生产经营机制
建立园区,促进集约化生产经营。《韩国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规定,文化产业园区是产、学、研联姻,是进行创意产业研究开发、技术训练、信息交流、生产制作的“集合体”。从2001年至2008年期间,全国共建10多个文化产业园区,10个传统文化产业园区,2个综合文化产业园区,形成全国创意产业链,旨在优化资源组合,发展集约经营,形成规模优势,提升研发生产能力和创意产业的整体实力(钟德友,2010)。
建立“共同制作室”,催生集约化研究与开发。由文化产业振兴院投资32亿韩元建立的“共同制作室”,已于2002年10月挂牌,为热心文化产业并具有一定技术的中小企业提供长期、系统的扶持。通过公平竞争,获准使用共同制作室的企业或个人,可得到从产品的开发、制作到所需资金和人力等多方面的支持。文化观光部计划注入450亿韩元,在2005年前建成占地面积约1.7万平方米的“数字化广播共同制作室”,使其成为具有制作、流通、培训功能的“自给自足型”数字化广播产业生产中心(钟德友,2010)。
4.重视教育和人才培养
早在20世纪70年代,韩国就制定了“教育立国、科技兴邦”的发展战略,在其经济现代化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教育为本”的原则。为提高全社会人口的文化科学素质,政府一直实行教育“高投资”政策(王淑芳,2008)。韩国政府的教育投资是世界上最高的国家之一,其教育投资一般占政府整个预算的1/5以上。从20世纪60年代起,韩国便开始大幅度增加教育投资,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从50年代的5.1%上升到60年代的8.8%。据世界银行资料显示,1972年韩国教育经费占政府开支的15.9%,1985年增加到18.4%(宋魁,2005)。由于韩国的公共教育经费仅占所需教育经费的1/3,为了解决教育经费的不足,从1969年起,韩国曾三次引进6900万美元的贷款用作教育经费开支。为了增加教育经费,韩国政府还于1980年12月1日通过了《教育税法》,以法律形式保障了教育经费的来源。韩国政府即使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仍然对教育坚持大量投资。1979—1991年,韩国教育经费平均每年增加22.6%,韩国的文教预算占政府预算的支出比率,1989年为21.1%,1990年为22.3%,仅次于国防经费的预算(30.4%),居第二位(宋魁,2005)。
在人才培养上,韩国有一整套较为可行的措施。既抓像安在旭、李英爱等国际著名影视明星的重点培养,又抓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尤其强调艺术学科的实用性教育。建立专门人才数据库,实行文化产业教育机构认证制。积极同外国的人才进行交流与合作,造就具有世界水平的各类文化人才。在韩国,不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十分重视人才,仅三星电子一家企业就拥有3.9万名研发人员,1.9万名博士和硕士(吴绍阶,2008)。2000—2005年,韩国共投入2000多亿韩元,培养文化产业复合型人才,重点抓住电影、卡通、游戏、广播、影像等产业高级人才的培养。韩国文化振兴院还建立文化产业专门人才库和“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委员会”,负责文化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协调等,设立“教育机构认证委员会”,对文化产业教育机构实行认证制,对优秀者给予奖励和提供资金支持。此外,韩国还通过设立相关高等院校和专业、加强职业培训、增加与外国的人才交流与合作等多重形式加快创意人才培养的步伐(王如忠,2006)。以游戏产业为例,韩国很多大学开设了游戏专业课程,涵盖游戏内容情节设计、图像声音处理、软件编程等各游戏生产环节,并设立了相关的短期教育课程和远程网络教育课程。韩国还建立了游戏学术学会,游戏产业人才流动机制(喻翠玲,2009)。韩国有288所大学或学院设有相关专业,其中政府指定赞助的大学及研究院游戏专业就有106个。韩国在1999—2000年遇到第二次经济危机时,正是创意产业的高速发展拯救了韩国经济,而其游戏业在短短几年中之所以获得高速发展,与其丰富的人力资源的强大支持是分不开的(张红漫,2007)。
5.加强国际市场开拓
韩国制定了海外目标市场拓展战略,为促进创意产业国际化,制定“瞄准国际市场,以中国和日本为重点的东亚作为登陆世界市场舞台的台阶”的基本战略。韩国对此采取的主要措施是针对亚洲、美洲等地区的区域差异,开发针对性产品挖掘品牌对韩国形象和韩国文化产业的市场效应;在文化出口地区建立“前沿据点”;通过前沿据点进行区域市场调查、研发和宣传,积极开展跨国合作,集中资金支持重点出口项目。例如,韩国设有六家有线电视和卫星广播专业游戏频道,政府积极推动多个城市举办游戏展览会和游戏比赛,组织游戏企业产品参加美国、英国、日本国际游戏展览会。韩国政府还效仿美国、日本,用发行游戏专题邮票等方式来告诉全世界,游戏是现代的文化范畴,并为其辉煌引以为荣(喻翠玲,2009)。
2.2.4 中国香港地区
《基线研究报告》指出,2001年香港创意产业为本地经济带来了461.01亿港元的收益,占整体本地生产总值的3.8%;其中32.1%属于内容生产业、26.8%为生产输出业、41%为再生产及分销业。香港2002年创意产业机构数达30838个,就业人数达到170011人,占总就业人数的5.3%。创意产业产值达港币298.5亿,占生产总值的2.5%。1996—2002年,香港创意产业就业人数年均增长1.8%,而同期总就业人数的增长率仅为0.8%,创意产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由1996年的5%上升到2002年的5.3%(熊凌,2004)。创意产业2000年出口总值100亿港元,占香港服务出口总额31%,约占香港本地产值的2%。到了2008年,全港创意企业达到3.2万家,从业人员17万,产值600亿,占本地生产总值4%,已超过香港传统四大主导产业之一的旅游业(李海元,2009)。
香港创意产业的发展经验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健全的自由市场体制
截至2011年,香港已连续17年被美国传统基金会评为具有世界上最自由的经济体系的城市。连续多年称雄,是因为香港拥有健全的市场经济制度,税赋简、税率低,商业规管简单高效,劳工市场高度灵活,政府监管有效,司法独立权威等。香港政府信奉自由经济,以市场为主导,政府只承担监管和推动市场角色,不与民争利。多年来,香港政府的公共财政理念为“审慎理财、量入为出、简单而低生产率制,以及‘市场主导、政府促进’的方针”,尽量避免对市场进行直接干预。在香港,企业可以自由经营、自由贸易,无关税及配额,对外来投资和对外投资亦无限制。香港一年约有70个重点展览项目,其中大约三分之一的参展商来自海外及内地,堪称亚洲博览会之都。同时,香港实行独立税收制度和低税政策,无外汇管制,港币可以自由兑换,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管较松,资金流动和进出十分自由。香港已成为美元和欧元的亚洲实时结算中心,以及人民币最大境外流通中心。正因为香港具有健全的自由市场体制,使文化创意企业具备较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能够随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做出快速的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王鹏,2007)。
2.政府的着力推动
虽然香港奉行自由市场机制,但政府并不是无所作为。在遵循市场机制为创意产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服务的同时,香港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推进创意产业的发展。近5年来,香港有计划地持续推进创意产业。2007年10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在2007至2008年度施政报告中指出,未来5年香港的创意产业需要加快发展,让香港成为“创意之都”。香港“设计营商周2008”活动中,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在开幕式上表示,香港特区政府将为设计行业提供多项协助,通过保护知识产权与培训年轻设计师,协助设计业的发展,包括设立创意工业办公室,推动本地创意产业发展,使香港发展成为亚洲文化艺术中心(田雨,2008)。在推出总值超过700亿港元的刺激经济增长政策后,2009年4月23日,特区新财年预算案通过,宣布成立“创意智优计划”为创意经济“救市”,支出3亿港元刺激、提振和尽快恢复香港创意的活力。早前设立的3亿港元的香港电影发展基金,至今已批出11个电影资助。2005年10月在石硖尾建立创意艺术中心,2007年成立香港电影发展局。2009年4月,香港经济机遇委员会集中研究香港的中长期经济机遇,将创意产业列为重点发展的六项支柱产业之一(李海元,2009)。成立了香港科学园和数码港,在特区100多亿港元支持下,两座科学城培育了100多家经营创意产业的公司,一批科技、数码娱乐和设计公司人才已经在市场成功立足。除了文化氛围和理念、人才储备支撑,香港回归祖国以来,与内地联系日益密切,为创意经济成长提供了大市场。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香港成立了贸易发展局,办了许多亏钱的展览。很多中小企业的第一张订单,就是由此类展览中得到。贸发局是一个推广全球贸易的公营机构,为香港制造商、贸易商及服务出口商服务,特别针对香港贸易的主要动力——中小企业,举办各种推广活动,包括香港珠宝展、香港礼品展、香港玩具展及香港电子展等。基于“为民争利”原则,如果某个展览民间已经办得很成熟,政府将不再举办竞争性展会(李杨,2010)。2001年,香港成立了设计中心,由政府拨款运营,作为一个公共团体、公共平台,通过相关的教育活动,增加设计师在创业、品牌创造、推广、传讯、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提升他们创造品牌的能力。每年12月举办“设计营商周”,邀请一个设计业发达的国家以伙伴身份参加,同时,一些企业领袖、设计大量也会分享他们的心得和经验。每年6月,举办“设计创商机”活动。2004年6月,香港又启动了一项高达25亿元的“设计智优计划”。
3.市民社会主导管理的文化创意市场
香港实行市民自治,在经济层面,就是自由经济、草根奋斗。支撑香港经济的中小企业,就是一群狮子山下的“蚂蚁雄兵”,而法制文明则维持了自由经济的健康轨迹。政府虽有大比例经费资助公共服务,但总是通过市民社会来协助管理。香港的市民社会,大多接受政府资助和委托任务,与政府形成伙伴合作关系,政府则负责提供相关资源、监督场所运作及专业咨询等。此外,香港各行各业中大部分都有自己的商会、联会、行会或协会等,主要职责为协助会员争取业界的利益,协调会员之间的各种关系等。这些行业组织包括香港广告商会、香港时装设计师协会、香港建筑师协会、香港设计师协会、香港电影制作行政人员协会、香港唱片商会、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香港出版总会、香港讯息科技协进会等。
4.创意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积极有效地吸引、培养创意人才机制。香港在吸引创意人才方面极具竞争优势,创意人才汇集。在“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下,香港过去三年已成功吸纳超过万名内地人才。对于人才引进,香港一向秉持自由开放的态度,各类人才可以根据行业变化的需要,自由申请工作签证或以其他身份来港发展及定居。因此,在创意产业的很多方面,香港都拥有众多高水平的专业及管理人才。不同国家、文化背景出身的人才汇聚在香港,不断产生交流及碰撞出创意的火花,增加了香港企业的创意与活力。目前,香港的文化创意人才,普遍具备企业经营技巧,而且有长期的国际合作经验,精通国际融资、成本控制、人才搜罗与市场开拓等技能,为香港创意产业的不断发展奠定了强有力的人力基础(王鹏,2007)。
在教育投资方面,积极开发本地人才资源,香港8所本地大学以及香港演艺学院都提供一定数量的学士学位课程,香港职业培训委员会、香港生产力促进局(HKPC)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则负责副学士学位、文凭和证书课程,使学生具备专门技术和职业从业资格。以香港城市大学为例,该校率先成立创意媒体学院,提供了数码艺术、写作技巧、公关广告、媒体制作等学位课程,致力培养学生的创意能力,独立思维及艺术运作能力。学生熟悉媒体业内的商业运作环境,也可大致掌握到市场对创意产品的需求(杨微,2009)。香港理工大学的设计学院,提供设计、多媒体及创意课程。
5.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法治精神
香港是法制社会,其独立的司法制度,保证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创意产业发展的法律环境。香港除了外交事务、国防及中国宪法外,终审法院是其他一切事务的最终裁决机关。于1985年成立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如今已是全球主要仲裁地之一。香港有着完善的法律体系来保障多方面的知识产权,范围包括商标、专利、外观设计、版权、集成电脑的布图设计(拓扑图)及植物品种保护,可以保护知识产权及创意的原创性和独特性不被复制,从而保证个人创造力价值的充分实现。香港在商业、金融、船务及建筑等方面的专长,能为仲裁提供经验丰富的各行各业专家,包括会计师、律师、建筑师、工程师、银行家等。香港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就已通过《防止贿赂条例》、《廉政公署条例》,建立起有效的肃贪倡廉的执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法治精神,以及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确保从事创意产业的企业和个人无须顾虑隐蔽不清的交易成本,实现在商业上的公平竞争(王鹏,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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