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人患者应每年至少测量1次血脂。40岁以下且LDL-C<2.6mmol/L(100mg/dl),HDL-C>1.3mmol/L(50mg/dl)的成人可每年测量1次血脂。
2.所有糖尿病患者首先应进行生活方式调整。减少饱和脂肪与胆固醇的摄入、减轻体重(如有指征)、增加食物纤维及体力活动等可改善糖尿病患者血脂异常。
3.年龄>40岁、无明显CVD但有1项或多项主要CVD危险因素的糖尿病患者,主要降脂目标是LDL-C<2.6mmol/L(100mg/dl)。降LDL-C药物可使LDL-C水平至少降低30%~40%。若患者基础LDL-C<2.6mmol/L(100mg/dl),应根据危险因素评估及临床判断决定是否应用他汀类药物,主要危险因素包括吸烟、高血压[血压>18.7/12kPa(140/90mmHg)]或正在服用降压药物、HDL-C<1mmol/L(40mg/dl)、家族早发冠心病史(一级亲属冠心病发病年龄男性≤55岁,女性≤65岁)。
4.年龄<40岁、无明显CVD但临床判断或危险评分显示CVD危险增加的糖尿病患者,LDL-C目标水平为<2.6mmol/L(100mg/dl),若改变生活方式仍不能达标,应服用降LDL-C药物。
5.关于LDL-C和三酰甘油相关CVD危险处理方法,ADA与AHA有不同建议。
AHA建议,若患者三酰甘油>5.6mmol/L(500mg/dl),先用贝特类或烟酸类药物降低三酰甘油,然后再降LDL-C至目标值,如可能非HDL-C(总胆固醇减HDL-C)应<3.4mmol/L(130mg/dl)。
ADA建议,三酰甘油应控制于<1.7mmol/L(150mg/dl),并将HDL升高至>1mmol/L(40mg/dl)。女性HDL-C目标值应高出男性0.26mmol/L(10mg/dl),>1.3mmol/L(50mg/dl)。
6.必要时可联合应用降LDL-C药物(如他汀类)与贝特类或烟酸类药物,但尚未对其减少CVD事件的作用或安全性转归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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