溃疡性结肠炎的病变主要限于黏膜层,是一种弥漫性、连续性和表浅性的炎症,多起始于直肠而累及远端结肠,亦可向近端扩展,甚至遍及整个结肠。主要症状有腹泻、黏液脓血便、腹痛和里急后重。本病可见于任何年龄,但青壮年多见,男稍多于女。
一、病因与发病机制
溃疡性结肠炎的病因尚不明,发病机制未完全阐明,目前的研究认为与遗传、免疫、感染和心理因素有关。
(一)遗传因素
UC的发病呈明显种族差异和家族聚集性,在同一个家族成员中的发病率明显增高,但尚未发现明确的遗传方式。
(二)免疫因素
UC患者的个人或家族史中常合并有结节性红斑、关节炎、眼葡萄膜炎与血管炎等病变,因此提示UC的发病机制中可能有免疫因素的参与。此外,皮质类固醇治疗UC的满意疗效,表明了激素在治疗中发挥了其免疫抑制与抗炎症的作用。
(三)感染因素
UC时的肠道炎症反应与已知的微生物病原及其毒素,如志贺菌属所引起的结肠炎的特点很类似。但迄今尚未确切证明哪一种病原微生物与UC病因有关。虽然如此,但是仍认为微生物感染是UC的有关病因。
(四)心理因素
对于心理与情绪因素在UC的发病与进一步发展中的作用,目前还有争议。但普遍认为,心理因素不一定对UC或CD的起病有重要的作用,但心理因素在IBD的发展过程中,及其病变严重性以及对治疗措施的反应中具有重要影响。心理因素可以改变机体的生理免疫或内分泌平衡,从而加重患者对疾病的不耐受性。
二、临床表现与诊断
(一)临床表现
1.症状
(1)消化系统症状:①腹泻,为主要症状,粪中含血、脓和黏液。②腹痛,多为阵发性左下腹或下腹部痉挛性绞痛,痛后有便意,排便后疼痛可暂时缓解。③里急后重,直肠炎症刺激所致,常伴有骶部不适。④其他,可有上腹部饱胀不适,食欲缺乏,嗳气。重症者有恶心、呕吐。
(2)全身症状:低热、盗汗、乏力、关节酸痛较常见。病情越重,全身症状越明显,重症者可出现高热、呕吐、心动过速、脱水及体重明显减轻。
2.体征 病人呈慢性面容,精神状态差,重症者呈消瘦、贫血貌。轻症者下腹部有轻度压痛,重症者可有明显的腹部鼓肠、肌紧张、压痛、反跳痛等。
3.并发症 中毒性巨结肠、肠穿孔、大出血、息肉。
(二)诊断标准
1.临床表现 有持续或反复发作的腹泻,黏液脓血便伴腹痛、里急后重和不同程度的全身症状,可有关节、皮肤、眼、口及肝胆等肠外表现。
2.结肠镜检查 对UC的诊断有重要价值。病变多从直肠开始,呈连续性、弥漫性分布,表现为:①黏膜血管纹理模糊、紊乱,黏膜充血、水肿、变脆、出血及脓性分泌物附着,亦常见黏膜粗糙,呈细颗状;②病变明显处可见弥漫性多发糜烂或溃疡;③慢性病变者可见结肠袋囊变浅、变钝或消失、假息肉及桥形黏膜等。
3.钡剂灌肠检查 主要改变有:①黏膜粗乱和(或)颗粒样改变;②肠管边缘呈锯齿状或毛刺样,肠壁有多发性小充盈缺损;③肠管缩短,袋囊消失呈铅管样。
4.黏膜病理学检查 活动期和缓解期病变者有不同病理学表现。活动期:①固有层黏膜内有弥漫性、慢性炎症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嗜酸性粒细胞浸润;②应有急性炎症细胞浸润,尤其是上皮细胞间有中性粒细胞浸润及隐窝炎,甚至形成隐窝脓肿,可有脓肿溃入固有膜;③隐窝上皮增生,杯状细胞减少;④可见黏膜表层糜烂、溃疡形成和肉芽组织增生。缓解期:①中性粒细胞消失,慢性炎症细胞减少;②隐窝大小、形态不规则,排列紊乱;③腺上皮与黏膜肌层间隙增大;④潘氏细胞化。
5.手术切除标本病理检查 手术切除标本病理检查可发现肉眼及组织学上溃疡性结肠炎的上述特点。
6.临床类型 包括初发型、暴发型、慢性复发型和慢性持续型。
7.病变程度 分为轻度、中度、重度(见表18-1-1)。
表18-1-1 溃疡性结肠炎的分型
注:中度介于两者之间
三、治疗原则
(一)活动期UC的处理
活动期UC的治疗目标是尽快控制炎症,缓解症状;缓解期应继续维持治疗。
1.轻度UC的处理 可选用柳氮磺吡啶(SASP)或用相当剂量的5-氨基水杨酸(5-ASA)。病变分布于远段结肠者可酌用SASP栓剂或5-ASA栓剂纳肛;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盐灌肠液100~200ml,每晚1次保留灌肠,亦可用中药保留灌肠治疗。
2.中度UC的处理 可用上述剂量水杨酸类制剂治疗,反应不佳者适当加量或改服皮质激素,常用泼尼松30~40mg/d,分次口服。
3.重症UC的处理
(1)如患者尚未口服皮质激素,可口服泼尼松40~60mg/d,观察7~10d,亦可直接静脉给药;已使用皮质激素者,应静脉滴注氢化可的松300mg/d或甲泼尼龙40mg/d;未使用过皮质激素者亦可使用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120mg/d,静脉滴注。
(2)肠外应用广谱抗生素控制肠道继发感染,如氨苄西林、硝基咪唑及喹诺酮类制剂。
(3)应使患者卧床休息,输液补充电解质、以防水电解质紊乱。
(4)便血量大、Hb<90g/L和持续出血不止者应考虑输血。
(5)营养不良、病情较重者,可用要素饮食,病情严重者应予肠外营养。
(6)静脉皮质激素使用7~10d后无效者可考虑环孢素每日2~4mg/kg静脉滴注;由于药物的免疫抑制作用、肾毒性反应及其他副作用,应严格检测血药浓度。
(7)如上述药物疗效不佳,应及时内、外科会诊,确定切除手术的时机及方法。
(8)慎用解痉药及止泻药,以避免诱发中毒性巨结肠。
(9)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及腹部体征变化,尽早发现和处理并发症。
(二)缓解期UC的处理
症状缓解后,应继续维持治疗。维持治疗的时间尚无定论,但至少应维持1年,近年来愈来愈多的作者主张长期维持。SASP的维持治疗剂量一般为口服1~3g/d,亦可用相当剂量的新型5-ASA类药物。
(三)外科手术治疗
绝对指征:大出血、穿孔、明确或高度怀疑癌肿及组织学检查发现重度异型增生或肿块性损害,轻、中度异型增生。
相对指征:重度UC伴中毒性巨结肠、静脉用药无效者;内科治疗症状顽固、体能下降、对皮质激素耐药或依赖者;UC合并坏疽性脓皮病、溶血性贫血等肠外并发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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