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药物在具有其治疗性作用的同时也具有其不良反应的存在,抗肿瘤的化疗药物也是如此。抗肿瘤的化疗药物具有广泛的细胞毒性作用特点,对肿瘤细胞具有杀伤作用,但是,在对肿瘤作用的同时,它也对人体正常的组织、器官具有一定的损伤性作用,也就是其毒副反应的发生。目前,临床上所使用的化疗药物的主要毒副反应包括对胃肠道、骨髓造血系统、生殖细胞等的毒性作用,对于这些毒副反应很多都是药物所共有的,即具有共性的反应。此外,对于部分化疗药物,由于其具有独特的化学结构和作用特点,因而具有可以引发某种特定的组织、器官、系统损伤的特有的毒副反应。一般来说,化疗药物的毒副反应的程度与抗肿瘤药物的剂量、强度具有密切的关系。即药物的使用剂量越大,使用的强度越大,药物的毒副反应也就越大。一般而言,目前临床上尚无治疗作用于毒副反应的化疗药物。
目前,化疗药物的毒副反应是制约临床化学药物治疗效果的主要因素之一。由于化疗药物属于细胞毒性药物,因此,临床上对于化疗药物的使用应该引起临床的足够重视,切不可以滥用!要求临床医生必须严格掌握药物的使用指征,熟悉各种药物的药理作用、作用机制和药物的不良反应,合理地选择化疗药物以及使用剂量,并且对于化疗以及化疗药物所造成的毒副反应给予充分的估计,评估药物的不良反应以及程度,从而具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性措施以及治疗手段。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5-羟色胺3受体拮抗药以及集落细胞刺激因子等相继在临床上的使用,解决了临床化疗上最为棘手的化疗药物致消化道恶心、呕吐以及骨髓抑制的问题,这两项新技术手段的实施,推动了化学药物治疗的进步与发展。
近些年来随着化疗的临床应用与基础研究的深入,很多化疗药物所特有的不良反应已经得到了临床上更加广泛地认识,这些都为更好地预防和治疗化学药物的毒副反应奠定了基础。也使得进一步提高肿瘤化疗的疗效有了更加丰富的手段。
抗肿瘤药物多数属于细胞毒性药物,因此其具有共同的毒副反应特点。这些共同的反应中,以消化道恶心、呕吐反应,骨髓抑制、脱发最为普遍,也是临床上最为常见的。其次,药物对肿瘤患者肝脏、肾脏、肺、泌尿系统、神经系统的毒性反应也是临床上多见的主要不良反应。对于此部分具有共性的内容介绍,将会在接下来各论的各个章节中依照解剖学系统进行介绍。
对于化疗药物本身所特有的特殊性不良反应以及药物使用中的注意事项将在本章的第三节中分别介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