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痛药物是控制癌症疼痛的主要手段,合理、适宜、得当的药物应用可使90%以上病人的疼痛得到缓解。通常将控制癌症疼痛的药物分为三类:即非甾体类消炎止痛药(non steroid anthnflammatory drugs,NSAID)、麻醉性止痛药和辅助性止痛药。
止痛药物的使用一般主张遵循“WHO三阶梯止痛原则”为核心的规范化止痛治疗。疼痛的规范化治疗是指按照WHO以及其他权威的学会推荐的、公认的疼痛处理原则和方法,进行癌痛的治疗。规范化治疗的基本原则是:早期、持续、有效地消除疼痛;限制药物不良反应;将疼痛及治疗带来的心理负担降低到最低;最大限度地提高生活质量。
WHO三阶梯止痛治疗的原则:口服给药、按时给药、按阶梯给药、用药个体化和注意具体细节。在临床实践的操作过程中,还会遇见很多的实际困难,这就要求临床医师必须进行更加细致、细心的观察与评估,耐心进行及时、恰当的预防和处理不良反应,使得患者在获得镇痛治疗效果的同时,不良反应最小,从而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三阶梯止痛方法中,对于轻度疼痛,可以选择非阿片类止痛药物+辅助药物;中度疼痛,选择弱阿片类止痛药物+非阿片类止痛药物+辅助药物;重度疼痛选择强阿片类止痛药物+非阿片类止痛药物+辅助药物。在目前使用止痛治疗药物的同时,还应该给予必要的辅助性药物,治疗暴发性疼痛的药物和预防不良反应的药物。规范化治疗最终需要达到的标准又称为“3-3标准”,即疼痛强度<3,最好达到0;24h内疼痛危象次数<3,因此,需要解救药物次数<3;阿片类药物剂量滴定达到稳态时间最好在3d内完成。
WHO推荐,吗啡是治疗重度癌痛的“金标准”用药。吗啡的医疗消耗量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癌痛控制状况的重要指标;欧洲姑息治疗学会(EAPC)推荐口服吗啡是治疗中重度癌痛的首选用药,即释吗啡可以用于处理暴发性疼痛,缓释或控释性吗啡可以用于治疗基础疼痛。采用吗啡控释或缓释剂型治疗癌痛可以减少用药次数,方便患者的长期服用;延长药物的有效作用时间,改善患者的夜间睡眠;由于患者血药浓度保持相对的稳定,从而减少不良反应和耐药性的发生,更不宜“成瘾”。因此口服控释或缓释剂型给药就更加适合慢性长期癌痛的治疗。
在癌痛治疗过程中,对于癌痛的暴发性疼痛的定义:在阿片类药物治疗的癌痛患者稳定的疼痛形成(持续痛,persistent pain)的基础上,所出现的短暂而剧烈的疼痛。一项全球性的调查研究中,在肿瘤患者中,癌痛的暴发痛的总体发生率为65%。暴发性疼痛的机制和癌痛的机制相似,可以是肿瘤本身所引起的,也可以是肿瘤诊治过程中引起的并发症。药物治疗可以很好地控制基础持续性疼痛,缓解暴发性疼痛,目前尚没有已经发表的证据支持非阿片类止痛药物和抗抑郁药物具有治疗暴发性疼痛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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