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唐中叶以来,中原大地上演了一幕幕骄兵悍将叛乱、割据的悲剧,致使政权更替频仍。公元960年,后周大将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建立了赵宋王朝。于是,宋太祖、宋太宗等帝王吸取前代的经验教训,重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秩序,避免了唐末五代以来的短命危机,却造成了长期“内忧外患”的局面。为了扭转这种局面,许多士大夫在参与边疆危机的谈兵过程中秉持“防患于未然”的政治精神,把各种防弊理念纳入抵制外患的考虑范围内,希冀维持赵宋王朝的长治久安。正如刘敞所言:“为国之道,防患于未然,远嫌于万一,所以安体情,止邪谋也。”[1]在这里,宋代士大夫要实现“防患于未然”的政治目的,也只有兵家的“庙算”“不战而屈人之兵”等观点能契合他们既能抵制外患,又可避免内忧的政治心态。
一、“庙算”与中枢决策体制构建
先秦时代,国家遇到大事,君臣在庙堂里谋划战略,把制定的战略决策称为“庙谋”“庙算”。这一思想在北宋得到了继承与发扬。这是因为,当时的“庙算”思想不但拥有现实的政治基础,即“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2],而且有着一批思想体系、价值观念一致的士大夫群体积极参与庙堂的谋划,贯彻“防患于未然”的政治精神。如富弼所说:“朝廷有上策,庙堂有奇兵。”[3]为了做好庙堂决策体制的顶层设计,除从历史研读中总结经验教训外,士大夫还参与朝廷的战略谋划,逐渐形成一套较成熟的战略决策体制。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士大夫重视构建以“庙算”为基础的朝廷中枢决策体制。北宋士大夫在所谈兵事中采取群策的庙堂决议,即“集众思、广忠益”[4]。这种庙堂决议方式伴随北宋专制政治体制的完善而随之变化。君臣共同决策的朝议在宋初并不普遍,而且受到严格的限制,直到雍熙北伐后,在中枢的战略决策中才被逐渐采用。宋太宗受侯莫陈利用,被贺令图等人蛊惑,独断专行地发动了北伐战争。田锡指出北伐失败的原因,主要是那些熟悉体制运转方式、富于行政决断的人未进入战略决策圈,如:“陈谋画策,而宰臣(李)昉等不知。又去年招置义军,札配军分,宰相(赵)普等亦不知之。岂有议边陲,发帅,而宰相不与闻?”[5]宰相吕端也对枢密副使寇凖抱怨道:“边鄙常事,端不必与知。若军国大计,端备位宰相,不可不知也。”[6]
伴随着对外战争失利的频仍及“重文抑武”政策的大力推行,君臣们感觉到共同制定“庙算”是当时的人心所向、大势所趋,故宋太宗召集大臣商议边防问题,庙堂决策开始呈现雏形。至道初,朝廷派遣洛苑使白守荣等率四十余万大军护粮,途中遭遇党项军队袭击,致使宋军大败,仅白守荣等人逃回。于是,太宗召集宰相们商议救援事宜,其中吕端建议发兵袭击李继迁的老巢,却未得到太宗支持。望都之战失利后,真宗对大臣说:“军国之事,无巨细必与卿等议之,朕未尝专断,卿等固亦无隐,以负朕意也。”[7]事后,真宗在便殿与大臣一起商讨自己创制阵图的军事机密,并说:“朕虽画此成谋,以授将帅,尚恐有所未便,卿等审观可否,更共商榷。”[8]景德元年(1004年),真宗与宰相毕士安、寇凖等研究军情,且拟定亲征澶州的方案。为此,真宗“每得边奏,必先送中书”,还告诉近臣们“军旅之事,虽属枢密院,然中书总文武大政,号令所从出”,并要求他们“详阅边奏,共参利害,勿以事干枢密院而有所隐也”[9]。
直到宋夏战争全面爆发后,许多士大夫开始对以往的朝廷战略议事体制进行反思与构建。康定元年(1040年)二月,丁度建议中书、枢密院应适应日益变化的战争,“军旅重务,二府得通议之”[10]。柳植也认为:“比来上对者所陈两事军机,皆送学士详定,多致传布,有害事机。望只委中书、枢密院详酌施行。”[11]尹洙在数次谈论兵事中表示“请便殿召二府大臣议边事,及讲求开宝以前用兵故实,特出睿断,以重边计”[12]。更甚者提出,“今后军国大事不须秘密,请集百官廷议”[13]。
随着士大夫地位的提高,原本庙堂上普通的君臣议事行为已成为判断当时战争决策准确与否的重要指标之一。欧阳修认为朝廷应慎重处理宋夏和议,并说:“元昊再遣使人至阙,和之与否,决在此行。窃计庙谋,合思成算,臣谓此最大事也,天下安危系之。今公卿、士大夫爱君忧国者,人人各为陛下深思极虑,惟恐庙堂之失策,遂落夷狄之奸谋,众口云云,各有论议。”可见,士大夫们参与庙堂谋划,不仅能保证他们参谋政事的权利相对集中,而且有助于提高战略决策的效率。庆历五年(1045年),士大夫们对处理宋夏战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142,庆历三年七月乙酉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3403页。争决策发生争论。张方平认为,这场战争除了人们长期缺乏备战观念外,还有“庙堂无受成之算,疆圉乏制胜之策”[14]的问题。由于战争风险重大,故士大夫们希望君臣共同应对边防紧急事务,避免决策的失误。当辽夏交战时,“聚兵近塞,遣使来告,边候稍警。帝御便殿,访近臣以备御之策”[15]。治平二年(1065年)五月,西夏军不断侵扰宋朝的西北边疆地区。韩琦建议英宗恢复庆历时期君臣在朝堂上集体讨论“御戎”的法制,以“二府议为成算,付以五路之帅,小羌不足胜也”[16]。欧阳修认为君臣应共同谋划朝廷的战略方针,希望英宗“宜因闲时御便殿,召当职之臣,使按图指画,各陈所见,陛下可以不下席而尽在目前,然后制以神机睿略,责将相以成功。而陛下以万机之繁,既未及此,两府之臣如臣等日所进呈,又皆常程公事,亦未尝聚首合谋,讲定大计”[17]。在士大夫们的心里,只是希望皇帝能够尊重并更多地听从他们的意见,“如若遇到重大的边防问题,往往能够召集他们前来决策,或者预先由中枢机构及他们商议拿出相应的方案来再请皇帝定夺”[18]。余应求指出:“乞自今军国之事,博延群臣,谋之广庭,以尽下情,取众所谓可者而行之。”[19]在这里,士大夫们所关注的不只是君臣共同谋划的内容,更是一种严密的政治决策姿态。在这种危机意识下,朝廷集议政事体制得到了充分发展,“国朝以来,凡政事有大更革,必集百官议之。不然犹使各条具利害,所以尽人谋而通下情也”[20]。可见,士大夫们参与构建的中枢决策体制,是与宋统治者的政治行为相关的,多种因素相互交错,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专制体制的权力制衡决策精神。
第二,就人员构成而言,士大夫主张任用保守派人士参与战略决策,以便维护政治稳定和自身利益,保证朝廷处理边防事务机制的正常运转。从论兵地位看,士大夫希望朝廷给予其参谋政事的特殊礼遇,尤其是召集执政大臣,以“坐论之礼”咨询备敌之策。田况对此指出:“愿因燕闲,召执政大臣于便殿,从容赐坐,访逮时政,专以虑患为急。则人人惟恐不知以误应对,事事惟恐不集以孤圣怀,日夕忧思,不敢少懈,同心协力,必有所为。”[21]张方平向仁宗提出类似的建议,“臣愿陛下思患预防,考谋事先,秋气渐清,宫殿凉爽,时因燕闲,延对大臣,俾各尽其谋猷,以定其帷幄”[22]。可见,士大夫所述的主要不是君臣共同运筹兵机、帷幄之谋,而是关注政治礼遇的境况。
随着战争形势的变化,士大夫既有对自我价值的肯定,又提出了完善战时中枢决策体制的方案。余靖认为在处理辽夏问题时,以皇帝为中心,除两制、两省、御史中丞等官员共同参与外,还应该设置参谋人员,即: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142,庆历三年七月乙酋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3404页。
国家建置侍从之官,以救阙失,盖欲举无过事,谋无遗策。且书不云乎?“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是事有大疑,谋欲其广也。
可见,这种情况与士大夫竭力宣扬扩大谋划决策群体是直接相关的。针对决策群体人员结构,赵师民建议朝廷“当举肃哲之士,方重之人,谋于老成,考其笃行。纤薄不逞、轻果无行者,不得进焉”[23]。在士大夫群体当中,这种老成之人的想法是相当普遍的,可以说是公开的秘密。元祐时期,执掌朝政的保守派人士对外表示投降求和,对内清除“文人论兵”的影响。文彦博指出:“近年以来,为新进书生,不晓蕃情边事兵政者,误朝廷多矣。”[24]梁焘辞去尚书左丞一职时,表示“愿于旧臣耆德疏远之地,图任老成,拣拔隽良,庶使辅佐得人,朝廷增重”。他还推荐“范祖禹、刘安世久在侍从,宜置诸左右,使断国事”“安焘、许将,皆旧人可倚任者”[25]。这些以老成、守旧为代表的士大夫为了维护政治稳定和自身利益,极力抵制有识之士的拓边战争行为。诚如范百禄所说:“臣窃意庙堂皆耆儒硕画,必不以之为然,万一不择,尝试为之,臣恐边臣之功未可必望毫发,徒启夏国唇齿疑叛之隙,狼子不服之心,为国生事,虽悔无及。臣愚不自量,辄敢先事言之,宁冒僭狂之罪,若知而不言,臣实耻之。”[26]当然,文人士大夫在提倡庙算的同时,也推崇皇帝独断专行的军事决策体制。毛滂称赞宋军击败西夏军队,“实仰禀于圣画,乃克济以庙算,韪其壮哉”[27]。
第三,从“庙算”内容上看,士大夫们立足于历史经验及“祖宗之法”的纲纪,对战争势态的发展进行类推,制定出防范事变、化解矛盾的战争策略。士大夫们往往从历史案例的研读中总结经验教训,立足于北宋边疆战争的现况,制定出可行的战略方案。宋初以来,河北地区长期处于边防前线,辽军的南下威胁迫使该地区时刻处于备战状态。包拯援引“孙武曰:‘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之也;无恃其不攻,恃吾有以不可攻也。’固不可信其虚声,弛其实备矣”[28],制定出依险防御方略。富弼基于对历史及祖辈经验教训的认识,指出“伏以河北一路,盖天下之根本也”[29]。宋祁也说:“天下根本在河北,河北根本在真定,以其扼贼冲,为国门户。”[30]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这些决策大多是凭借论兵者个人的阅历和知识制定的,属于“经验决策”。
客观上说,任何军事谋略的萌生和实施都不能脱离当时总的政治框架及战略意图,故北宋文人谈论的庙堂决策也不例外。士大夫在制定防守“夷狄”之策时,始终贯彻着赵宋王朝的“防患于未然”这一核心思想,即凡事委曲防闲,避免把宋王朝拖进战争的泥潭,保障王朝的长治久安。正如文彦博所强调的,凡事皆由朝廷掌握谋划的决策权,即:
朝廷于此,固当熟计而深念。事欲美成,计须先定。当责成边臣审料贼势,精选谍者,密窥贼形,必先事以待之,使贼计不行,边垒有备,此亦困羌夷之策,为人谋之小胜。或西人款塞请觐,诘其所由,出于善意,即导之使来,俟至延安,帅臣密察,亦当得其要领,先时奏闻,庙堂之上,可以预料而审度之。俟至阙下,知其所来必有所为,因其所为之可否,或议或诘,审而应之。可者即从,否即已。若议及疆土,须庙堂之上,众谋大同,苟有后艰,同任其责。或取与之间,谋有同异,各述利害,理须明白。后或不应,谋果不臧,自任其责。庙谋一定,边计粗宁,天下小康,堂上高枕。[31]
由此可见,作战、议和及疆土争端等问题均上升到庙堂之上进行策划,反映了当时士大夫对“庙算”追求的理想境界。欧阳修指出,“凡用兵之形势,有可先知者,悉图上方略”[32],因而有了“外料敌之谋,内察国之势,知彼知此,因谋制敌,此朝廷之计也。所谓庙算而胜者也”[33]之说。
值得说明的是,北宋士大夫重视战前进行谋划和决策的同时,也出现了夸大庙堂谋划作用的倾向。他们认为,战前庙堂上的决策可以解决战争过程中的所有问题,即所谓“算无遗策”“万全之策”,也就是无风险决策,似乎只要在庙堂上君臣谋划周全了,就能确保百战百胜,但是这种思想忽视了战争特有的复杂性和战场上瞬息万变的情况。这种决策体制引起了一些士大夫们的不满。秦观批评道:“夫庙堂议边事,则王体不严。”[34]苏舜钦指出当时庙堂决策体制的缺陷,导致贻误战机,如宋夏和战之议时,朝廷士大夫“前后论议改更,纷然不定,已数年矣,迄今见成算,绝无功效者以此也,设有寇作,定是败衂。庙堂之上,每边奏一至,则聚首相顾,莫肯先开言而定议者,意有数端:或习于旧弊,以寡言忽事为持重得体;或不尽知缘边利害,于偏见未敢必发;或虑先言为众指执,败事受责;或恐言而未见信用,反有沮之者。拘此数节,则往往累日不决,致失机防。不然,人人各述一端,聱牙异同,不可团合;或以间隙疑忌,不为平心处决之,固亦为害大矣。如此不改,虽更百年,终无成功之用也”[35]。
总之,北宋士大夫重视庙堂决策与士大夫政治构建的结果是密切相关的。从表面上看,这是士大夫参与“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体现,事实上他们骨子里仍然饱含着维护北宋专制统治的思想精髓。
二、“先正内而后制外”的战略思维
虽然许多士大夫经常指责宋朝与周边民族政权战争中所暴露出来的诸多军政弊端,但是,他们早已把王朝命运寄托于“先内后外”的战略纲领。张齐贤说:“圣人先本而后末,安内以养外。”[36]庞籍也谈到了“夫欲建事功者,在先正其内而后制其外也”[37]。韩琦持有类似的观点,“四夷内窥中国,必观衅而后动,故外忧之起,必始内患”“内患既平,外忧自息”[38]。张俞说:“今之机务之大,宜有内外。先治乎内,后治乎外,则天下可安矣。”[39]尹洙说:“愿先正于内,以正于外,然后忠谋渐进,纪纲渐举,国用渐足,士心渐奋。边境之患,庶乎息矣。”[40]司马光也认为,“古圣王之治天下,必先内而后外,安近以服远”[41]。从这些表述看,他们虽然多为老生常谈,但至少有一个基本倾向,那就是,他们的很多思维习惯和逻辑仍沿袭赵宋王朝视内忧为“腹心之患”的既定方针。究其原因,北宋士大夫之所以形成这种“先内后外”为主的战略思维,与以下三个方面有密切关系。
(一)主张防内胜于防外,把内忧作为“腹心之患”,而对外则抱有议和的幻想
士大夫们每论及边防危机时,往往援引兵法“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之说,论述了先充分积蓄力量,再进行战争的观点。从表面看,这些论述虽然多是老生常谈,但至少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那就是他们往往不局限于具体的战争准备,而是把军事问题置于政局稳定、边疆安宁的大政方针之下进行考察。苏洵强调军事须服从制度,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制度建设推动军事改革,指出“愚以为弱在于政,不在于势,是谓以弱政败强势”[42]。苏轼援引兵法“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论述先内后外的可行性,并希望朝廷委托专门的官员处理西北事务,“使独任其责,而执政之臣,得以专治内事”[43]。司马光也认为“当先修内政,未可轻议用兵”[44]。这些言论表现出士大夫在战争对抗中,改变力量对比、制服对手只是手段,而着眼于政治意识征服对手,才是他们的真正目的。从侧面看,战争的胜负绝非仅仅取决于军事本身,而是与国家的内政治理密切相关的,他们认为理想的战略应该是“修政于境内,而远方慕其德;制胜于未战,而诸侯服其威”。欧阳修认为朝廷应以内部建设为重心,并说:“至如讲大利害,正大纪纲,外制四夷,内纾百姓,凡庙堂帷幄之谋,未有一事施行于外者。”[45]
针对外敌侵扰的情况,苏辙提出了消除内外失衡之策,即“天下之变,常伏于其所偏重而不举之处,故内重则为内忧,外重则为外患”“则天下之重,固不可使在内,而亦不可使在外也”[46]。可见,他所阐释的“内忧”无非是担心帝王只顾自己的穷奢极欲而把政权拖进战争的泥潭里,引发社会动荡不安、民不聊生等问题。程颐则对这种本末倒置的结果不满,“天下之害,皆以远本而末胜也”,应“当先自治,不宜专尚刚武”。事实上,士大夫们重内的战略思维已成为当时的一种主流意识。如孙何说:“严诫边防,俾谨疆界, (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河南程氏粹言》卷1《论道篇》,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170页。(宋)程颢、程颐著:《二程集·周易程氏传》卷2《夬》,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920页。运权谋而制胜,严斥堠以防奸。彼将动以必知,此有谋而皆秘。”[47]吴育指出:“朝廷总制天下,必建基立本,以销患于未萌。若政令修、纪纲肃、财用富、恩信洽、赏罚明、士卒精、将帅练,则四夷望风,自无异志。”[48]可见,严重的边患使士大夫们确信,要免除外患威胁,必须先处理好内忧。
(二)以战争正义性为借口,掩饰他们“先内后外”的消极防守战略
从宋朝文人的战争思维看,他们用“忠君安内”的苟和思想替代了以往“尊王攘夷”的王霸理想,表现出强烈的政治化倾向。熙宁九年(1076年),文彦博担心宋神宗为宋辽边界问题而轻举妄动,提出“中国御戎,守信为上”的指导方针。他说:
若虏人不计曲直利害,肆其贪狼犯顺之心,朝廷固已严于预备之要,足食足兵,坚完城壁,保全人民。以战则胜,以守则固,止此而已。臣又闻用兵之道,兵应者胜,不得已而用之,此所以天必助之。大抵中国之兵,利在为主,以主待客,以逸待劳,理必胜矣,应兵之道也。[49]
在宋夏战争期间,范仲淹从“以利为动”的战争思想出发,自觉地贯穿了孙子“主不可以怒而兴兵,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50]的思想,极力反对朝廷贸然讨伐西夏。张方平也指出:“自古以来,论边事者莫不以和戎为利,征戎为害,盖深念此也。”[51]最终,以张方平为代表的“和戎论”不仅得到了许多士大夫的响应,也取得了统治者的认可,[52]这一点与孙子“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的原则是相同的。在这种主流意识下,士大夫们把决定战争标准的“利”置换成了对“义”的理解和阐释。他们立足于儒家的“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思想,设置了以是否合“义”为战争决策的标准。王安石为了打消神宗整军经武的顾虑,试图把“力”等同于“义”,并说:
武王称同力度德,同德度义,力同然后度德,德同然后度义。苟力不足,虽有德如文王,尚不免事昆夷。但有德者,终能强大胜夷狄,文王是也。先王于夷狄,力不足则事之,力同则交之,力有余则制之。同力、同德我交之,而彼拒我,则我义而彼不义,则我胜矣。[53]
与此相比,苏洵、程颢和程颐等人更是强调以义为上,义为兵之首,合乎道的战争才能激励士卒奋勇杀敌,达到百战百胜的目的。
凡兵上义;不义,虽利勿动。非一动之为利害,而他日将有所不可措手足也。夫惟义可以怒士。士以义怒,可与百战。[54]
子曰:兵以正为本。动众以毒天下而不以正,则民不从而怨,敌生乱亡之道也,是以圣王重焉。东征西怨,义正故也。[55]
他们不为自己的私利考虑,而是“惟义所在”,合义而动、而出,并把义战观点的确立与弘扬纳入到“先内后外”的战略思维之中。
(三)士大夫虚谈居安思危、移民实边之谋,为“先内后外”的战略提供依据
一般来说,论兵者为了稳操胜券,做到有备无患,必须具有居安思危的意识。宋朝士大夫非常重视这一点。田锡声称:“圣德合天,三边无虞,万里晏然,居安思危之计,得不由未然之事而豫防之。此亦御戎之远意也。”[56]王沿说:“夫善御敌者,必思所以务农实边之计。”[57]这些议论不但没有说明北宋防御战略问题的实质,反而给人一种对文人御边谋划缜密、切实可行的笼统印象。王禹偁一针见血地指出:“诚宜作备边之计,示忧民之心,不必轻用雄师,深入敌境,竭苍生之众力,矜青史之虚名。”[58]
除了“青史之虚名”外,士大夫们之所以具有移民屯边的意识,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以历史经验教训为理论依据
富弼《上仁宗河北守御十三策》说:“屯兵备边,古今常制。所患者,民赋有限,兵食多缺,必须广为经度。其间岁有凶歉,谋之不获,或寇至益兵,食常不足,则暴敛横取,何所不至。民由是困,盗由是起。此历代之所患也。”[59]晁补之在《屯田》中讲,如若朝廷实行古代屯田法,就可以解决守边将士的粮草运输、军事训练等问题,如“以之趋战,人农则朴,朴则易用,且力有余,可与持久。此屯田之法,至于今犹利也。……国家修六官以正百度,而尚书之属以屯田名者。将沿历代之法而推行之,且自朔方始,必得充国、峻、祜知务之才,俾之典领劝课而后可”[60]。
2.以兵法战例为理论依据
司马光援引“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的兵法术语,指出“欲谋境外之事,起兵革之端,挑陆梁之虏,冀难立之功”[61],不如屯田备边。陈师道认为汉代名将赵充国的屯田经验是符合孙子兵法的,即“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夫虑胜而战,度得而攻,可谓善矣,非全师坐胜之道也。不战而胜,不攻而取,此充国所谓善之善者,屯田是也”[62]。
3.以现实军事斗争的需要为根据
秦观认为,宋军通过“大兴屯田,假以岁月,以为必诛之计”。他还判断:不用三年,敌人必然处于困境,然后派遣使者去威胁敌人,就能收回灵武地区,“如有迷愎不从,则以数万人自鄜畤度塞门抵回,东阪可唾手而取也”[63]。晁补之认为,西北驻守二十万大军,要保障一百天粮食供给,没有经过三年准备是达不到的,倘若按照每人每天二升粮食计算,“则率两日而食,非万石不可。百日则百万,千日则千万,边储不足以给,则不可不权而入之于民”[64]。韦骧也论及宋军屯兵西北,耗费大量财富,造成国库空虚,加重了人民负担,故提出:“就边地徙其平民于他郡肥美之处,然后使兵屯分耕所据之土,以自充赡,不侵耗于县官,兼乘余暇习田猎,如周家之法。若然,则国蓄厚矣,民赋轻矣,兵革精练矣。”[65]虽然他们主张增强军事实力,形成对敌斗争的巨大优势,从而牢牢把握战略的主动权。但是,这些治边良谋没有多少能被宋廷采纳的,即使被采纳也如同移民屯边建议一样,在断断续续地推行,故而“足食足兵,且耕且战”的目的始终未能实现。[66]因此在处理内忧与外患的关系时,许多士大夫仍视内忧为“腹心之患”,把民族矛盾看作是手足之疾,所以他们的任何论兵策略均受制于这个战略思维。
三、“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理想战略
北宋士大夫在妥善处理复杂的和战关系的同时,也为其求和或投降的虚伪之论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67]的理论依据,道出了“止可伐谋而制胜”[68]的策略。显然,他们主张的“不战而屈人之兵”说,不仅仅是军事斗争中的最高境界,更是一种政治、外交策略。它的运用已超越传统兵家的思想境界,成为北宋士大夫论兵中普遍认同的理想战略目标,因此为了追求“不战”,而制定和实施相关战略及措施,也就势在必行了。这种内在逻辑说明它已深深植根于北宋专制政治的理念里,并贯穿在“文人论兵”的指导和规范中。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不战而屈人之兵”与士大夫的战争态度捆绑在一起
在“防患于未然”的政治精神支配下,士大夫论及边防战备时,往往强调“不战”重于“屈人之兵”,并进行了多方面阐释。士大夫们认为“不战”可以限制统治者穷兵黩武的战争行为。张齐贤以“不战”说来抵触宋太宗发动战争的行为:
圣人举事,动在万全,百战百胜,不若不战而胜。若重之慎之,则契丹不足吞,燕蓟不足取。[69]
朱台符也支持“不战”说,并称赞澶渊之盟的结果:
昔扬雄有言曰:北方之国,五帝所不能臣,三王所不能致,故其不服,中国未得高枕安寝也。何者?天性忿鸷,形容魁健,其强难屈,其和难得,真中国之雄敌也。矧苞桑之系,安不忘危,兵家之胜,贵于不战。[70]
从上述看,“不战”之说已成为北宋士大夫反对战争解决民族冲突的理论依据。许多士大夫在反对战争的同时,也从“仁者爱人”思想出发,肯定了“不战”的好处,如爱民,减少战争伤亡和经济损失等,集中体现了他们奉行“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儒家思想。陈执中说:“边兵小屈,皮肤之伤也。民力既穷,腹心之患也。凡军须出于民,夫运而妻供,父挽而子荷。道路愁叹,井落空虚。”[71]言外之意,就是在强调“不战”的好处。著名的《孙子兵法》研究者梅尧臣、张预等人从“民本”角度出发,认为“不战”的原因在于“战则伤人”。李廌也以民本思想为依据,阐释了“不战”的道理,他的《慎兵论》堪称这方面的代表:
臣尝原兵之理,我克敌,敌克我,要之各有相伤;为民父母,奈何使民两自相伤,中道无罪而陨生哉!万一正不获意,则权必用武乃济,然后哀矜怆恻而用之以犯难,难平即止,非复可玩。此以杀止杀、以战去战之术也。……人君当视人犹己,以己推人,则好战之心自平。夫士卒之痛,思己之痛;士卒之伤,思己之伤。矢石在前,白刃在左右,法令在后,万死之间,幸于一生,其危心如何?彼贵贱虽异位,而喜惧好恶之心无二,况复杀乎?杀一人则父母妻子失所而无依者数人,或至于杀其子孙,则嗣续遂绝者。夫推爱物之心,犹不忍暴殄天物,况人乎?不战而屈人兵者,正慎于此。[72]
李觏把“仁义”放在决定战争胜利的首要位置,并总结道:彼贫其民而我富之,彼劳其民而我逸之,彼虐其民而我宽之,则敌人望之若赤子之号父母,将匍匐而至矣。彼虽有石城汤池,谁与守也?虽有坚甲利兵,谁与执也?是谓不战而屈人之兵矣。在他看来,儒家民本思想中的“仁”与兵家的“道”一样,要想取得战争的胜利,避免更大的伤害,关键是要得到民众的支持,才能达到“不战”的目的。事实上,李觏等人为“爱民”而采取的“不战而屈人之兵”之说的呼声很高,但对于辽夏等强敌根本不是行之有效的方案,除了因为他们缺乏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外,更重要的是与北宋王朝“避战求和”的主流政治态度有密切关系。
(二)运用“以夷制夷”,分而治之的方略,坐收渔人之利
中原王朝历来采取“以夷制夷”的手段,对周边少数民族进行怀柔羁縻,突出戍守边疆的作用。这种作用被北宋士大夫所关注,故而有“自顷夷狄强盛,必赖比近部族自相携贰,侯伺虏情,为国藩翰”[73]之论。从国防的角度看,北宋每年送给辽夏大量的金帛财富,不但加重了国家的财政负担,而且时刻遭到辽夏的战争威胁。因此,士大夫们吸取历史经验教训,结合宋与辽、夏等政权关系,指出“闻前代翦戎之策,不可恃兵强,皆须逢衅隙”[74]。正如富弼所说:“古者有外虞,则以夷狄攻夷狄,中国之利也。”[75]王韶承担解决河湟地区蕃部的招抚任务时,王安石在宋神宗面前对此大加称赞,“不烦兵,不费财,能抚结生户,不为西人所收以为边患,焉得为无补。”[76]针对辽夏处于“西乏则北助,北静则西动”[77]的犄角关系,士大夫们主张用“以夷制夷”的策略牵制辽夏势力,减轻对宋朝的战略压力。对于强大的辽来说,北宋虽然制定了联合高丽、女真等策略,希望收复燕云地区,但因高丽、女真等实力不足或政策举棋不定,其战争均遭到失败。苏轼认为应慎重利用以高丽牵制辽的策略。“高丽名为慕义来朝,其实为利,度其本心,为契丹用,何也?”[78]并且,“高丽之人所至游观,伺察虚实,图写形胜,阴为契丹耳目”[79]。胡舜陟对高丽表示出担忧,认为高丽“昔臣事契丹,今必臣事大金”“所得赐予,闻与敌分。我之山川形势、兵旅众寡、财用虚实,往往窥测以报敌人”[80]。
在西北地区,士大夫们主张对沿边少数民族实施招抚,防止其倒向敌人,故“择其族盛而有劳者以为酋帅,如河东折氏高氏之比,庶可为吾藩篱之固矣”[81]。张齐贤说:“继迁须是得一两处头角蕃族,令与为敌,此乃以蛮夷攻蛮夷,中夏之上策也。”[82]他们所采取的手段是:在政治上对周边少数民族封官授爵,尊重和承认其首领的统治权力;在经济上则赐金帛岁币,给予资助,来挑唆他们同辽夏互相仇杀。因此,北宋联合吐蕃、回纥等少数民族形成对西夏的夹击,也是防范西夏与这些民族联合在一起对北宋构成威胁的良策,所以采取“以夷制夷”的策略是有必要的。不过,士大夫们认为对“以夷制夷”的策略必须慎重分析,不能轻易实行。尹洙鉴古览今,指出慎用“以夷攻夷狄之策”,如唃厮啰屡次犯境,不能以诚待之,而应察其情伪,防止“常苦边臣之侵渔”。在当时复杂的民族关系之下,尹洙、苏轼、胡舜陟等人提出慎重选择联合对象,不但可以避免宋朝陷入不利的境界,也有助于“以夷制夷”策略的实行。同时,士大夫也对这种“以夷制夷”的策略产生了担忧。魏泰批评到:“世人每见夷狄自相攻讨,以为中国之利,不知其先绝后顾之患,然后悉力犯我,此知兵者所宜察也。”
(三)“不战而屈人之兵”说与北宋“守内虚外”的消极防御战略联系起来
北宋以“守内虚外”的边防战略为主,显然不具备“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客观条件, (宋)尹洙:《用属国议》,《全宋文》卷583,第27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297~298页。(宋)魏泰撰,李裕民点校:《东轩笔录》卷15,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172页。这一客观事实直接影响了士大夫对“不战而屈人之兵”思想的集中论述和阐释。一方面,他们把“不战”与崇尚“伐谋”“伐交”联系起来,展开多种多样的阐释。如司马光从帝王伐谋的角度出发,说:“臣闻明主谋事于始,而虑患于微,是以用力不劳,而收功甚大。”[83]孙觉则从先内后外的角度指出,“切以夷狄之患,虽盛王所不免,唯知自治者为能胜之”[84]。范育在论及御戎之策时,认为应遵从“来则御之,去则勿追”,做到“以逸待劳,以静制动。后世兵家取胜之术,殆不过此”[85]。可见在战前做好各种准备,不给敌人以可乘之机,我方占据力量对比上的有利形势,给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战略做了有力的支撑。他们所论的“不战而屈人之兵”不限于此。如丁度分析宋与周边少数民族差异,认为“中国抗夷狄,可以智胜,不可以战斗”[86]。欧阳修以兵法“上兵伐谋,其次伐交”来分析宋夏战争问题:
今督励诸将,选兵秣马,疾入西界,但能痛攻昊贼一阵,则吾军威大振,而敌计沮矣。此所谓“上兵伐谋”者也。今论事者,皆知西、北欲并二国之力,窥我河北、陕西,若使西北并入,则难以力支。今若我先击败一处,则敌势减半,不能独举。此兵法所谓“伐交”者也。元昊地狭,贼兵不多,向来攻我,传闻北敌常有助兵。今若敌中自有点集之谋,而元昊骤然被击,必求助于北敌,北敌分兵助昊,则可牵其南下之力,若不助昊,则二国有隙,自相疑贰,此亦“伐交”之策也。假令二国刻期分路并入,我能先期大举,则元昊仓皇,自救不暇,岂能与北敌相为表里?是破其素定之约,乖其刻日之期,此兵法所谓“亲而离之”者,亦“伐交”之策也。……今乘其骄怠,正是疾驱急击之时,此兵法所谓“出其不意”者,取胜之上策也。[87]
可见,欧阳修将孙子的“伐谋、伐交”策略应用于对西夏作战指导方面,这无疑是对“不战而屈人之兵”思想的发展。尹洙认为战争耗费巨额财富,不如精简兵力,加强军事训练,做好周密的战争准备,“使虏众无隙可窥,不战而慑”[88]。
此外,北宋除军事力量较弱于辽、夏外,经济实力远胜于辽、夏,这也为士大夫们主张“不战”观念打下了一定基础。太宗朝,郑文宝请求朝廷禁青白盐输入境内,控制李继迁的经济来源,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89]的目的。包拯也提出类似的建议,“缘元昊数州之地,财用所出,并仰给于青盐。自用兵以来,沿边严行禁约者,乃困贼之一计尔”[90]。除郑文宝、包拯外,李继和、梁鼎、韩琦、孙甫、欧阳修等人均主张断绝西夏赖以生存的经济命脉,达到不用战争而制伏西夏的目的。[91]事实上,这种具有全局战略性质的经济抗衡方式,或许仅仅是一种理想,而在军事实践中往往无法做到尽如人意。换言之,他们对“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理解,无疑与北宋在边防战争中执行“守内虚外”的消极战略是密切相关的。
综上所述,北宋士大夫的谈兵论战始终贯穿着宋初设置的“防患于未然”的政治精神,不敢有所偏离。即使他们在现实中提出“恢复汉唐故疆”的口号,也在精神世界里处处抵触战争、规避战争。究其原因,北宋士大夫虽然口口声声高谈“庙算”“不战而屈人之兵”等兵学观点,但并不是传统兵家原则的真实反映,而是被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体制改造过的政治战略态度。
【注释】
[1]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193,嘉祐六年五月乙亥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4669页。
[2]张其凡:《“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试析——北宋政治架构探微》,《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6期。
[3]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北京大学中国中古史中心点校:《宋朝诸臣奏议》卷130《上仁宗论西夏八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452页。
[4](三国)诸葛亮撰,段熙仲等点校:《诸葛亮集》卷2《与群下教》,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31页。
[5](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29《上太宗答诏论边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424页。
[6]转引自(元)脱脱等:《宋史》卷281《吕端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点校本,第9515页。
[7]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49,咸平四年六月庚申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065页。
[8]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54,咸平六年六月乙未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195页。
[9]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57,景德元年八月丁酋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257页。
[10]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126,康定元年二月丁酋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2975页。
[11]转引自(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仪制》7之22,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1960页。
[12]转引自(元)脱脱等:《宋史》卷295《尹洙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9834页。
[13]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34《上仁宗论廷议元昊通和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491页。
[14]张方平:《陈政事三条》,《全宋文》卷785,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整理本,第37册,第45页。
[15](宋)李焘:《长编》卷166,皇祐元年二月辛巳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3988页。
[16]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205,治平二年五月癸亥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4964页。
[17]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204,治平二年正月癸酋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4940页。
[18]田志光:《试论北宋前期宰辅军事决策机制的演变》,《史林》2011年第2期。
[19]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50《上钦宗条画利害》,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717页。
[20](宋)徐度撰,朱凯等点校:《却扫编》中卷,朱易安等主编:《全宋笔记》,郑州:大象出版社,2008年,第135页。
[21]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148,庆历四年四月庚申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3593页。
[22]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150,庆历四年六月附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3658页。
[23]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146,庆历四年二月丙辰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3545页。
[24]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381,元祐元年六月附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9284页。
[25]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474,元祐七年六月辛酉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1301页。
[26]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444,元祐五年六月附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0693页。
[27]毛滂:《恢复河湟赋》,《全宋文》卷2854,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32册,第199页。
[28](宋)包拯著,杨国宜校注:《包拯集校注》卷2《天章阁对策》,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第114~115页。
[29]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153,庆历四年十二月乙卯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3729页。
[30]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174,皇祐五年正月附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4194页。
[31](宋)李焘:《长编》卷372,元祐元年三月壬申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9005~9006页。
[32]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36《上英宗论西边可攻四事(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526页。
[33]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32《上仁宗论庙算三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458页。
[34](宋)秦观著,徐培均笺注:《淮海集笺注》卷16《将帅》,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608页。
[35](宋)苏舜钦撰,沈文倬校点:《苏舜钦集》卷10《谘目七》,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25页。
[36]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29《上太宗论幽燕未下当先固根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9年,第1417页。
[37]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31《上仁宗论先正内而后制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445页。
[38]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31《上仁宗论外忧始于内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446页。
[39]张俞:《上吕夷简书》,《全宋文》卷551,第26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36页。
[40](宋)尹洙:《论命令恩宠赐与三事疏》,《全宋文》卷581,第27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250页。
[41](宋)司马光著,李之亮笺注:《司马温公集编年笺注》卷57《遗表》,成都:巴蜀书社,2008年,第476页。
[42](宋)苏洵著,曾枣庄、金成礼笺注:《嘉祐集笺注》卷1《审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3页。
[43](宋)苏轼著,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卷9《策断一》,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80页。
[44](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37《上神宗论中国当守信义不可轻议用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538页。
[45](宋)欧阳修著,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卷99《论河北守备事宜札子》,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1518页。
[46](宋)苏辙著,陈宏天、高秀芳点校:《苏辙集·栾城应诏集》卷3《唐论》,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258页。
[47]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30《上真宗论御戎画一利害》,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432页。
[48]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31《上仁宗论建立基本以销未萌之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9年,第1447页。
[49](宋)文彦博:《答神宗咨访诏奏》,《全宋文》卷646,第30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 2006年,第224页。
[50](宋)范仲淹:《论不可乘盛进兵奏》,《全宋文》卷379,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616页。
[51]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32《上仁宗乞因郊禋肆赦招怀西贼》,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476页。
[52]参见(宋)李焘:《长编》卷134,庆历元年十月壬寅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3194页。
[53]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221,熙宁四年三月乙未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5278页。
[54](宋)苏洵:《嘉祐集笺注》卷2《权书·心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29页。
[55](宋)程颢、程颐著:《二程集·河南程氏粹言》卷1《论政篇》,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216页。
[56]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29《上太宗答诏论边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426页。
[57]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104,天圣四年八月辛巳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2415页。
[58]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29《上太宗答诏论边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428页。
[59]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35《上仁宗河北守御十三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503页。
[60](宋)晁补之:《策问三·屯田》,《全宋文》卷2727,第126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 2006年,第223页。
[61]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36《上神宗论纳横山非便(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528页。
[62](宋)陈师道:《拟御试武举策》,《全宋文》卷2668,第12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346页。
[63](宋)秦观:《淮海集笺注》卷18《边防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671~672页。
[64](宋)晁补之:《上皇帝论北事书》,《全宋文》卷3713,第12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331页。
[65](宋)韦骧:《兵备》,《全宋文》卷1777,第8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5页。
[66]王瑞明:《宋儒风采》,长沙:岳麓书社,1997年,第614页。
[67]陈峰:《现实应对与精神抵触——宋代主流意识支配下的武力战争观及其实践》,载氏著《宋代军政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40页。
[68](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30《上真宗论弃灵州为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441页。
[69]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29《上太宗论幽燕未下当先固根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417页。
[70]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29《上太宗论幽燕未下当先固根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417页。
[71]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126,康定元年三月戊午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2983页。
[72](宋)李廌:《慎兵论》,《全宋文》卷2852,第132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60页。
[73](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41《上徽宗乞诱青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594页。
[74](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30《上真宗论备边之要有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436页。
[75]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35《上仁宗河北守御十三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506页。
[76]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224,熙宁四年六月丙子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5461页。
[77](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35《上仁宗河北守御十三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502页。
[78]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41《上哲宗论高丽人使买书(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598页。
[79]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41《上哲宗乞裁损高丽人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597页。
[80]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41《上钦宗论高丽人使所过州县之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9年,第1601页。
[81](宋)李焘:《长编》卷138,庆历二年十月戊辰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3319页。
[82]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68,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已未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537页。
[83]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36《上英宗乞戒边臣阔略细故》,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522页。
[84]转引自(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37《上神宗论自治以胜夷狄之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537页。
[85]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467,元祐六年十月甲寅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1164页。
[86](宋)丁度:《论抗夷狄可以智胜不可以战斗奏》,《全宋文》卷395,第19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65页。
[87]转引自(宋)李焘:《长编》卷136,庆历二年五月甲寅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3257页。
[88]转引自(元)脱脱等:《宋史》卷295《尹洙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9833~9834页。
[89]参见(宋)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132《上仁宗兵策十四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469页。
[90](宋)包拯:《包拯集校注》卷1《论杨守素》,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第42页。
[91]参见李华瑞:《宋夏关系史》第9章《宋夏贸易与宋夏战争的关系》,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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