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AHS诊断应结合患者的病史、上气道及全身检查、多导睡眠监测等多方面资料综合评估而得出,包括病的分类、程度、阻塞定位及病因等,重视继发疾病的诊断和全身状况评价,为治疗提供依据。
一、定 义
1.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 是一种因上气道阻塞而引起阵发性通气不良的综合征。是指睡时上气道塌陷阻塞引起的呼吸暂停和通气不足伴有打鼾、睡眠结构紊乱、频繁发生血氧饱和度下降、白天嗜睡等病症。
2.睡眠呼吸暂停 指睡眠过程中口鼻气流停止10s以上。
3.低通气 指睡眠过程中呼吸气流强度(幅度)较基础水平降低50%以上,并伴有血氧饱和度(SaO2)较基础水平下降4%以上或伴有微觉醒。
4.睡眠呼吸暂 停低通气指数(apnea-hypopnea index,AHI) 是指平均每小时睡眠中睡眠呼吸暂停和低通气的次数。
5.呼吸努力相关微觉醒(RERA) 是指未达到呼吸暂停标准,但有≥1.05的异常呼吸努力并伴有相关微觉醒。
6.睡眠呼吸紊乱指数(RDI) 是指平均每小时睡眠中呼吸暂停、低通气和呼吸努力相关微觉醒的次数。
7.阻塞性呼吸暂停 是指呼吸暂停时口鼻无气流通过,而胸腹呼吸运动仍然存在。
8.中枢性呼吸暂停 是指呼吸暂停时口鼻无气流通过,而同时胸腹呼吸运动也停止。
二、诊 断
(一)诊断依据
1.症状 通常有白天嗜睡,睡眠时严重打鼾和反复出现呼吸暂停等现象。
2.体征 检查有上气道狭窄的因素。
3.多导睡眠监测检查 每夜7h睡眠过程中呼吸暂停及低通气反复发作在30次以上或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5,呼吸暂停以阻塞为主。
4.影像学检查 显示上气道结构异常。
(二)OSAHS分度依据
依据2002年中华耳鼻咽喉分会杭州会议标准。
1.成人分度
(1)OSAHS分度见表9-1。
表9-1 OSAHS分度
(2)低血氧分度见表9-2。
表9-2 低血氧分度
以AHI为标准对OSAHS分度,注明低氧血症情况。例如:AHI=25,最低SaO2(%)=88,则报告为“中度OSAHS合并轻度低氧血症”。
2.儿童OSAHS诊断 呼吸事件时间长度定义为≥2个呼吸周期,低通气须伴有0.03以上血氧饱和度下降和(或)觉醒。满足以下两条便可以诊断为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①AHI=>5或AI>1。②低氧血症:最低血氧饱和度<92%。
3.儿童OSAHS分度 见表9-3。
表9-3 儿童OSAHS病情程度判断依据
AI:阻塞性呼吸暂停指数
4.老年OSAHS诊断标准问题 请参见第11章。
三、呼吸事件类型的标准
目前多导睡眠图仍是诊断睡眠呼吸暂停的金标准。20世纪70年代美国学者就提出,呼吸睡眠暂停指数(apnea index,AI)≥5可诊断为OASHS,后来研究发现,睡眠低通气也可引起严重的低氧血症及睡眠紊乱,其临床意义与呼吸暂停相同,因而以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apnea hypopnea index AHI)或呼吸紊乱指数代替AI作为诊断标准。AHI的高低有时与OASHS症状(如白天嗜睡的严重程度)相关性较差。而上气道阻力增加的患者,虽然AHI<5,血氧饱和度(SaO2)无明显下降,但临床嗜睡症状可较明显;在一些老年人,虽AHI>5,临床上无症状,因而有人提出老年人OASHS诊断标准为AHI≥10。但是绝大多数学者认为,AHI≥5仍然是诊断OASHS的国际标准。
1991年,Guilleminault等指出独立于呼吸暂停和低通气,吸气努力程度增加即可引起微觉醒,干扰睡眠结构造成白天嗜睡。继而引入了呼吸努力相关的微觉醒(resppiratory effort-related arousals RERA)这一概念,并归入美国睡眠协会AASM,1999年定义。2001年,Meoli等修订了低通气的概念以4%的动脉血氧饱和度下降值替代3%,同时,低通气中气流下降伴随微觉醒的事件条目为简便归于RERA(表9-4)。
表9-4 我国2002年杭州会议评定标准及美国1999年AASM标准呼吸事件定义
呼吸努力相关的微觉醒(asrepiratory effort-related arousals,RERA)
呼吸紊乱指数及血氧饱和度是PSG检查的最重要的两个指标,睡眠呼吸暂停时的血氧饱和度水平和病情分级可反映患者长期病理损害严重程度、预后并对干预的治疗必要性提供依据;Tiang报道的246例病例随访8年发现,AHI≥20的患者组8年病死率是10.8%,AHI<20的患者组8年病死率是4%。He等报道的385例病例随访8年,AHI≥20的患者组8年生存率是(0.63±0.17)%,AI<20的患者组8年生存率是(0.96±0.02)%。关于睡眠呼吸障碍分度国内外标准不同,详见表9-5。
表9-5 三种睡眠呼吸障碍分度标准
四、按阻塞部位分型
上气道阻塞按部位分为鼻腔、鼻咽、腭扁桃体水平、舌根,会厌水平几个阻塞平面。按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学分会(2002年)标准阻塞部位分型如下:
Ⅰ型:狭窄部位在鼻咽部以上(鼻咽、鼻腔)
Ⅱ型:狭窄部位在咽部(腭扁桃体水平)
Ⅲ型:狭窄部位在下咽部(舌根,会厌水平)
Ⅳ型:以上部位均有狭窄或有两个以上部位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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