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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实验室工作制度

时间:2023-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精密仪器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保管和维修,定期进行仪器校正及标化。实验室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和使用、保管、赔偿制度。使用或配制危险试剂时,须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1.应根据临床和科研需要开展新实验,需由实验课题组组长或负责人提出申请,经科主任审签,报医务部(处)批准后,方可进行。

2.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及必要的防护、隔离着装。

3.进行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实验质量。定期抽查实验试剂,保证其有效性。

4.爱护仪器设备。精密仪器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保管和维修,定期进行仪器校正及标化。实验室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和使用、保管、赔偿制度。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非本室人员使用,须经科主任批准。院外借用,须经医务部(处)批准。

5.注意安全,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检查水、电、煤气和易燃性试剂,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实验室的危险试剂应有专人保管,按试剂的性质分别储存于规定的容器内,包装牢固,不可随意倒置。使用或配制危险试剂时,须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7.凡有传染性、中毒性、带菌、带毒或放射性沾染的污物、动物、器械等,均须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便乱放或倒入下水道。

8.实验室的进修、实习人员,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违反操作规程时,应及时纠正。

9.实验人员必须认真、详细填写原始实验记录,建立技术资料档案,并对其技术专利进行保密。积累和管理好各种标本、模型、照片等,认真做好各项登记、统计工作。

10.开展病原微生物研究,需按规定报批,不得保存菌种,不得进行超过允许剂量的放射性核素实验。

11.保持实验室清洁、整齐、肃静,定期消毒。室内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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